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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农民工留转方案10篇

    发布时间:2022-12-19 14:35:04 来源:网友投稿

    矿农民工留转方案10篇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计划范文一: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县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县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农民工留转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矿农民工留转方案10篇

    篇一: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计划 范文一: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落实全县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 切实加强我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认真完成 XX 年我乡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项任务, 切实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增加农牧民经济收入, 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按照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各项要求, 夯实基础, 狠抓落实, 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为促进农民增收、 创收, 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 目标任务

     (一)

     搞好调查摸底, 建好基础台帐。

     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乡范围内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

     全面摸清我乡 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技能素质、 就业状况、 培训意向和就业愿望等信息, 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 并进行动态管理, 为科学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 转移工作提供依据。

     (二)

     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 转移。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 让劳动力基本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 同时加强乡 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

     大力做好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乡 劳务服务中心作用, 调动村级劳务协会积极性, 鼓励本乡劳动力外出务工, 乡劳务服务中心与用工单位、 个体户积极联系, 提供更多用工岗位,确保劳务输出服务质量。

      (四)

     按照就近原则, 主要输出地为本乡, 一方面降低外出务工人员成本, 另一方面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五)

     做好外宣工作。

     按时上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记录。

      三、 培训对象及任务党员干部、 农民群众、 致富能手。

      四、 培训时间及地点时间:

     XX 年 3 月起至 12 月止; 地点:

     纳雍县厍东关乡 猴场小学。

      五、 培训教师远程教育管理员。

      六、 教学方式主要采取集中播放录像与讲授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 培训内容和重点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未能升学的初、 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培训主体, 以开展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 以进城务工人员在岗、 转岗为内容的岗位技能培训为补充, 因地制宜、 有针对性地抓好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

     1、 在开展引导性培训方面, 要注重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新增劳务输出人员开展劳动就业的公共知识和务工常识方面的多形式、 多途径的培训。

     2、 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面, 要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标, 根据不同行业、 不同工种、 不同岗位, 对转移就业的新增劳动力或青壮年农民工进行基

     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下岗职工开展创业培训, 提供创业指导。

     当前, 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 调整和把握培训方向, 确定劳动力就业培训的重点领域。

     如劳动密集化程度高, 吸纳数量大的加工业、 建筑业等工种; 以及就业方式灵活、就业门类繁多、 就业弹性大的餐饮、 家政服务、 生活用品维修、 营销等服务业。

     3、 在开展岗位培训方面, 要根据岗位要求,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开展在岗、 转岗、 晋升等方面的培训。

     有关学校和培训机构要通过举办日校、 夜校、 周末学校等形式, 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开展技能培训、 证书培训和学历教育, 组织开展城市文明生活和农民工维权知识等方面的引导性培训。

      范文二:

      湛江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XX 年, 我市各级党委、 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在梅州召开的全省“双转移”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宜转则转, 宜工则工, 宜农则农”的原则, 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新一轮扶贫工作目标结合起来, 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工作力度, 采取多种措施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 较好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一、 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截止 XX 年 12 月底, 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 16.7 万人, 完成目标任务 104%, 其中转移到珠三角就业 8.9 万人, 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7.8 万人。

     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 51415 人,完成目标任务 103%。

     全市非农就业比重达到 50%, 比上一年提高 10%。

     全市已有 7 个县 (市、区)

     完成农村劳动力普查统计建档任务, 全面完成了就业管理中心建设工作。

     在我市就业的农民工结构呈现了“三升一降”的可喜变化, 即本市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比例上升, 本市就业的技能型农村劳动力比例上升, 农民工资性收入比例上升, 外省农村普通劳动力在本市就业人数比例下降的态势。

      二、 主要工作。

      (一)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去年 6 月, 省委省政府在梅州召开“双转移”工作会议后, 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全市“双转移”工作会议进行传达贯彻, 认真学习汪洋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要求全市各级党委、 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双转移”战略决策是为推动湛江经济加快发展、 科学发展“量身定做”的重要举措。

     湛江市是一个农业人口较多的城市,只有把农村人口转移出去, 才能使农民富裕起来。

     要求各级党委、 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花大力气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工作, 重点抓好“调查摸底、 措施到位、 规划培训、 介绍就业、 跟进服务”五个环节。

     市委、 市政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列入《湛江市县(处)

     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分值由原来的 4 分提高到 5 分, 促进各级党委、 政府始终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 做到任务明确, 责任明确, 赏罚分明, 形成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合力。

      (二)

     大培训”、 “大转移”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一是整合培训资源, 形成大培训工作格局。

     按照“市场导向, 合理定位、 功能互补、 资源共享”和在主管部门、 资金来源渠道、 管理办法、 培训目标任务不变的原则下, 实行“四统一”:即统一下达任务, 统一实行培训基地和项目招投标, 统一报表制度, 统一责任考核。

     把分别属于劳动保障、 海洋渔业、 扶贫、 建设、 农业、 农垦等开展的对农村(农场)

     劳动力技能培训, 由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 统一下达培训任务, 形成部门配合, 覆盖城乡 的“大培训”工作网络。

     建立了年初下达任务, 定期督办落实, 定期检查通报, 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机制。

     资源整合后, 实现了“四个有利于”, 有利于政府掌握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情况, 提高政府决策能力; 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 克服部门之间各自为政、 互争生源情况;有利于区分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工作责任, 形成工作合力; 有利于提高培训质量。

     通过统一考核发证, 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质量。

     二是建立分级培训工作机制。

     根据我市培训资源的分布现状, 充分利用培训资源。

     市级重点培训技术等级比较高的工种, 如数控、 模具、 机加工类工种; 县级则重点培训电工、 维修、 烹调等; 镇级则重点培训电脑、 缝纫、 种养殖业等技术。

     此外, 企业根据岗位需求, 实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形成层次分明多级培训的工作格局。

     (三)

     夯实工作基础, 加快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 加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把免费技能培训普惠政策送到群众中去, 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键。

     一是加大宣传投入。

     市级财政拿出近 10 万元, 在湛江市电视台滚动播放全市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开设专业及联系方式。

     在《湛江日报》全面解读“双转移”相关政策。

     二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开展“南粤春暖行动”,印发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 共派发宣传资料 10 多万份。

     三是利用宣传车到农村巡回宣传。使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普惠政策深入到千家万户。

      2.加快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建立资源库工作。

     全市共登记导入农村劳动力 16-50 岁559750 人。

     已有麻章、 徐闻、 坡头基本完成调查建库任务。

      3.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重新认定。

     为提高培训质量, XX 年 5 月, 按省的要求我市对全市申报的 82 家培训机构重新摸底调查, 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定点培训的机构重新认定, 重点对教学实训场地、 设施设备、 师资、 教材及各项管理制度等严格把关。

     经评审, 最后认定 67家培训机构。

      4.积极开展劳动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 为求职者提供快捷求职服务。

     今年, 通过手机 wap网上求职的达 3.5 万人次, 网站注册用户 1502 人, 短信求职 1309 次, 12580 求职电话使用人数近 9000 人次。

      5.开展培训项目价格补贴调整工作。

     在不突破省规定的每培训一人, 补助 1400 元标准的规定下, XX 年全市对 67 个常设工种培训补贴进行调整, 对技术要求高, 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工种, 调高补贴标准, 如数控车等每人补贴 1950 元, 对技术含量低的工种如客房服务员每人补贴 794 元等, 鼓励培训机构开展高端工种培训。

      (四)

     紧密围绕钢铁、 石化木浆等重点项目开展培训,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1.制定出台《湛江市钢铁、 石化基地人力资源配置和技能培训方案》, 根据重点项目建设不同时期对技术工人的要求, 指导各大中专技校调整专业设置, 围绕钢铁基地建设期需大批建筑工、 建成投产后上下游配套产业需大批机械制造维修、 起重机械、 厂内车辆驾驶、 后勤服务的保洁绿化、 厨点师等工种培训, 满足企业的需要。

      2.推动大中专技校调整专业设置, 为重点项目培养人才。

     海洋大学发挥本校机械类师资力量雄厚优势, 新增设 13 个与钢铁类有关的专业, 并且招生 300 多人。

     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根据上下游专业对用工需求, 开设机械维修类专业。为钢铁基地建设投产做好人力资源储备。

     3.抓好东海岛被征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根据重点项目对后勤服务用工的需要, 组织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学习厨点师、 保洁保绿技术, 目前已有 30 多人派到龙腾物流球田厂工作。有 300 人临时雇为球田厂从事阶段性保洁工作, 有 50 人创业办起了餐饮旅业并带动 800 多人就业。

      (五)

     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与新一轮扶贫目标相结合。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把贫困村、 贫困户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摆在“双转移”工作首位。

     一是调查摸底, 掌握情况。

     由各帮扶村工作队, 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 登记造册。

     摸清劳动力的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体情况及就业意向等, 为开展技能培训, 推荐就业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送教下乡, 方便学习。

     利用村委会或合并后闲置的学校, 由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点培训。

     吴川黄坡镇新屋村是市总工会挂点的扶贫村, 有部分贫困劳动力要求学习厨点师, 市商业技工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的办法, 组织 80 人进行培训, 有外出就业愿望的, 全部送到广州大润发连锁超市厨点部工作。

     三是提供服务,组织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结对帮扶单位, 一起收集用工信息, 组织有外出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 全市帮扶的 355 条村庄, 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近 3 万人次。

     (六)

     加强督促检查, 确保培训质量。

      为了把好培训质量关, 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坚持, 把好四关”。

      1.坚持先导入板块后培训, 把好培训对象关。

     我们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在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中, 先把培训对象导入省的劳动保障业务管理软件系统, 审核培训对象年龄、身份证资料无误, 教学方案、 师资、 场地设备符合要求后, 才同意开班培训。

      2.坚持开班点名制度, 把好预拨款关。

     培训机构开班培训后, 每期都必须由人社、 财政部门联合到现场逐个点名核对参训对象身份, 遂溪等县(市、 区)

     还邀请监察部门参加。

     通过点名把一些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学员和一些不符合培训要求的学员淘汰。

     同时通过开班点名, 进一步宣传政策, 强调培训目的意义及纪律。

     宣传各地招工信息, 动员参训劳动力积极外出务工。

      3.坚持办班途中抽查, 确保培训工作到位不走过场。

     由市县(市、 区)

     财政部门, 市人力资源部门在办班途中不定期抽查, 发现到课率低的, 财政部门不给予预拨款, 并责令整改,

     整改还不及格的取消该班次。

      4.坚持考核验收, 把好培训质量关。

     培训班结束后, 由农工办牵头组织验收考核领导小组,对培训班的台帐、 考勤、 考证率、 就业率等进行考核, 电话随机抽查学员不少于 10%,考核验收的分数不足 85 分的, 责令整改达标后才给予拨款, 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七)

     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亮点突出。

      开展“双转移”工作以来,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人社等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 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新路子, 形成了一些特色的做法:

     一是校企合作、 订单培训。

     根据企业用工需要, 有针对性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

     雷州市培训学校利用珠三角企业的劳务对接信息, 开展制衣工培训, XX 年已培训了 1200 人, 培训后直接送珠三角上岗。

     二是送教下乡 、 便民培训。

     针对偏远乡 镇的农村劳动力交通不便以及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 为减轻学员交通、 生活费的开支压力, 部分培训机构带设备到农村劳动力家门口开展培训。

     市就业训练指导中心、 湛江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到雷州、 徐闻等地举办了厨点师、 电工、 汽车维修、 建筑混凝土、 钢筋工等 80 期培训班, 共培训 12000 人。

     三是打造品牌、 技能就业。

     结合湛江...

    篇二: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农民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站高谋远,用心用情为农民工服务,全面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着力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研究落实上来,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强化督促考核,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迅速掀起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氛围热潮。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

     各村(居),驻镇各单位在统筹抓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要扎实开展农民工专列专车、全覆盖走访慰问、根治欠薪、证照办理和就业专场招聘五大专项行动,突出工作重点、

     加强工作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提高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开展农民工专列(专车)行动,提供交通便捷服务。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摸清掌握节假期间农民工返乡和出行交通需求,制定节假期间本地农民工专列(专车)具体工作方案,农民工返乡返岗人数较多的地方要摸清出行人数、时间、目的地、人员身份等信息,针对同一日期、同一车次、同一到发地的集中出行需求可协调乘车地、铁路部门在不影响铁路运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安排预留车厢或车票。各村(居)要在主要交通要道和集散地张贴欢迎标语,提供茶水药品、交通资讯、车辆检修、道路救援等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开展返乡农民工全覆盖走访慰问行动,送上党和政府关怀与温暖。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把开展返乡农民工全覆盖走访慰问行动当成节假前后一件大事来抓,制定详细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村社干部采取召开座谈会、家庭走访等方式看望慰问农民工及其家庭;要通过走访慰问认真听取和梳理农民工反映的困难、问题和需求,能及时解决的要给予帮助解决;要把农民工好的意见建议上报乡镇,推进农民工工作常态化;要针对节假日返乡农民工,组织力量到其务工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对困难农民工及其家庭适当发放慰品、慰问金;要做好

     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好外出务工后顾之忧。工会、妇联等要制定慰问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方式,有重点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乡镇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业为重点,突出政府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开展各类证照办理行动,着力为农民工提供办证便捷服务。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节日前后农民工返乡和务工出行集中时段开辟“绿色通道”,配备专门人员,集中一段时间为农民工办理身份证、出国(境)证件、证明材料等各类证照提供必要帮助。要制定返乡农民工证照办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人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开展就业专场招聘行动,抓好农民工回引就业创业服务。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农民工节假返乡和外出集中时段,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将活动延伸到车站、乡镇等农民工集中场所。组织开展好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建立好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账。集中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提

     高农民工就业技能水平。在返乡农民工集中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返乡下乡创业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乡情恳谈会等活动,与农民工“共话家乡变化,共谋家乡发展”,激励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家乡建设,为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上门服务,有针对性的加强宣传推介和对接服务,用好用足扶持政策,引领农民工积极返乡创业兴业,并逐步探索常态化定向回引农民工返乡创业机制。

    篇三: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 2017 年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年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 2017 年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汾煤办发【2017】64 号

     根据集团公司深化“四条线”管理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要素管理,大力开展与企业内外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企业效率效益提高,逐步实现先进产能矿井的健康稳定发展,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订2017 年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一、目标意义

     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转岗分流、提效降本”为主线,科学定员,优化结构,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转岗分流,减少冗员,提高素质,严格考核;优化劳动组织,减少用工总量,严肃劳动纪律,积极盘活内部人力资源,推动人员结构科学化、合理化,在集团公司内外形成灵活的劳动力输出与输入机制,实现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 遵循原则

      (一)遵照国家、省、焦煤集团方针政策;

     (二)围绕集团公司全年中心工作;

     (三)开展内外部人员效率对标;

     (四)结合各单位、各系统实际。

     三、主要任务

     集团公司转岗分流工作分两步走:

     第一步:对存量矿井单位机关科室、四个公用事业公司和各二级单位洗煤厂进行对标及定编、定岗、定员“三定”工作,转岗分流 7381 人,按三年时间进行分解落实,其中南关煤业作为实现“扭亏脱困”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第二步:2017 年上半年完成各地面生产单位、费用单位和集团公司机关的转岗分流人员核定工作。

     四、主要途径

     (一)通过开展企业外部对标,整合矿井对标,内部对标,在与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的基础上,为实现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提高生产效率、生产质量、经济效益的目标,各生产矿井要根据地质条件、机械化程度、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不同,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劳动组织方式,减少工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各单位在落实定编定岗定员指标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生产组织,简化系统和环节、落实正规循环,提高工时利用效率。根据市场变化、工作任务饱和程度、停工停产等因素,可以随时调整劳动组织,采取轮岗等间断工

     作灵活方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单产单进水平,为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压缩人员。各单位按照井下一线满员、井下辅助精干、地面生产后勤科室精简的原则,随着经济活动重心的转移,要打破传统的用工体制,在定编、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实行竞聘上岗,用工单位有权对未达上岗条件的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分流,充实到生产一线和急需空缺岗位,以及现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务派遣等岗位上,彻底清理地面岗位临时性用工,进一步压缩人工费用支出。

     (三)随着资源整合矿井逐步投产,老矿井要积极组建专业化队伍,输出到资源整合矿井从事回采工作面、掘进作业头、生产作业线(点)及后勤服务等工作,逐步取代使用的外部队伍。各单位输出一年以上的人员,视同转岗分流。

     (四)随着集团公司新产业新项目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组建队伍和配备人员,由集团公司按照定编、定岗、定员标准,从各单位富余人员中,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指令性统一调配,新项目后勤服务全部采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五)积极地、主动地到外部创业。各单位组建专业化队伍对外承揽业务,外派异地施工,对外劳务输出服务创收;团队和个人进驻两级集团公司“双创”基地,寻找项目,自主创业;集团公司多经工贸劳务派遣公司要积极拓宽外部劳务市场,使更多的富余人员输出到集团外务工。各单位要畅通

     离职渠道,鼓励职工停薪留职,内部退养,中止劳动合同外出自谋职业。

     (六)健全完善劳务市场。所有长学、长假、长伤、长病、停薪留职、内部退养以及富余人员、待岗培训人员全部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劳务市场囤积的富余人员要及时分流安置,该返岗的返岗,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

     (七)继续推行休假、放假制度。在集团公司机关、费用单位以及各二级单位机关推行内部休假制度;在停工停产单位进行放假。

     五、主要措施

     (一)转岗

     1.转岗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超定员富余人员;因个人原因月出勤达不到 10 天,累计 2 个月以上者;一个年度内因病请假,连续 3 个月或累计 3 个月以上者;工伤医疗期超过 24 个月者。

     2.管理

     (1)待岗人员待岗培训期间由本单位劳务市场进行管理,企业为待岗人员提供两次转岗就业机会。

     (2)一个月内,本人书面申请上岗的,要经过不少于 10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安置且岗变薪变,原则上返回原队组,如原队组定员已满,则需要经本单位集体研究批准后另行安置。

      (3)由于个人原因,第二次成为待岗人员进入劳务市场者,再次经过不少于 10 天的培训后,安排到生产一线。

     (4)因个人原因二次不能上岗,或者不服从分配,视同放弃单位安置机会,可以办理停薪留职、内部退养及中止劳动关系自主创业。

     3.待遇

     进入劳务市场的待岗人员,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费(集团公司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80%)。集团公司将按照待岗、转岗人员变动情况相应调整核定的工资基数。

     (二)劳务输出

     1.组建专业化队伍

     各单位可以组织富余人员组建专业化队伍,通过取代使用的外部队伍,向资源整合矿井、兄弟单位以及外部单位外派异地施工,对内服务,对外创收。

     2.管理

     输出单位和输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双方的职责,履行相关的手续。

     3.待遇

     (1)输出人员劳动关系(在册)、各项社会保险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输出单位员工工资待遇,由输出单位以输出人员的岗位、人数等各类指标为基础,核定输出人员的工资总额,制定分配办法,并根据工作量、贡献大小考核后进行发放,

     原则上不低于原单位工资水平,并与原单位同步发放。

     (2)集团公司对输出单位核定的工资总额不变,对输入到存量矿井的单位相应核减所发生的人工工资。

     (三)创业

     1.范围及条件

     根据汾煤办发[2016]506 号文件规定,鼓励集团公司在

     职员工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面向社会实现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

     2.管理

     员工个人或团体申请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保留劳动关系,由员工与单位签订协议,可以申请进入焦煤集团和我公司“双创”基地,明确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限原则为 2 年。

     3.待遇

     创业孵化期的生活费由创业人员所在单位支付,支付标准为个人缴纳各类保险数额加工龄津贴数额的总和。

     (四)内部退养

     1.范围及条件

     集团公司在岗职工(包括多经工贸公司大集体职工)均可办理内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 5 年(含 5 年)的,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2.管理

      内退人员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统一管理,建立专门的台帐,对每个人的内退起止时间进行登记,及时发放内退生活费,按时按规定对职工各项保险进行代扣代缴。内退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3.待遇

     (1)内退人员不再执行集团公司薪酬制度,改为发放内退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标准:保留工资+年功工资(生活待遇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的,由单位补齐)。

     (2)内退人员待遇的调整:遇在职职工工资调整时,内退人员待遇不作调整,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进行调整。

     (3)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企业连续计算其工龄。

     (4)内退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按照各险种有关缴费标准上下限的规定缴纳。内退期间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互助金等各项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企业缴纳部分企业负担。

     (五)停薪留职

     1.范围及条件

     集团公司在岗职工(包括多经工贸公司大集体职工)均可办理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协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2.管理

     停薪留职人员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统一管理。

      (1)停薪留职期间,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暂时停止履行。协议期满后,本人可提出书面复职或继续办理停薪留职申请。

     (2)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审核,行政正职签字批准,人事关系介绍到本单位劳务市场,不能占所在部门编制。

     (3)停薪留职的人员,要在协议期满前 30 日内向原用人单位报到,提出书面复职或继续办理停薪留职申请,原单位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适当工作,但不能超编制安排。到期不报到,按旷工处理,超过 60 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3.待遇

     (1)停止支付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各种福利。

     (2)停薪留职的人员按照各险种有关缴费标准规定的下限,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个人部分,企业部分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六)长伤

     1.范围及条件

     被鉴定为 1-6 级工残(含职业病)人员。

     2.管理

     长伤人员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统一管理。

     (1)被鉴定为 1-4 级的,退出工作岗位,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

      (2)被鉴定为 5-6 级的,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

     (3)被鉴定为 7-10 级或无级别的,待岗分流安置。

     3.待遇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并按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进行调整,各项社会保险费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

     (2)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业病)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有关工伤待遇;

     (3)停工留薪期满后,必须进行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执行相应待遇。

     (七)长病

     1.范围及条件

     一个年度内因病请假,连续3个月或累计3个月以上者。

     2.管理

     长病人员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统一管理。

     (1)长病人员需提供集团公司总医院或经集团公司授权的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严格进行逐级审批后。

     (2)医疗期满的,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

     3.待遇

     (1)医疗期未满的,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集团公司工资管理规定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2)医疗期满的,按规定程序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满 50 周岁、女满 45 周岁的,办理退休手续;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及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难以安排工作的人员,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病假生活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

     (3)拒不参加鉴定的,停止病假审批并停发一切待遇。

     (八)长假

     1.范围及条件

     长期脱产学习、长期外借人员。

     2.管理

     长期脱产学习、长期外借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统一管理。

     3.待遇

     按照集团公司《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有关待遇。

     (九)休假

     1.范围及条件

     除集团公司及二级单位两级班子成员、集团公司机关处室负责人不休假外,集团公司机关处室、费用单位以及各二级单位机关所有在岗员工必须强制休假一个月。

     2.管理

      结合本单位各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好休假,年初制订总体计划并逐月实施。集团公司机关各处室填写休假人员安排计划表,由机关党委核准后报机关劳资科,副处级以上休假人员安排报组干处、行政办。

     3.待遇

     休假期间,按基本工资发放,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齐。实行年度薪酬的管理人员无论休假与否,年度薪酬按 11 个月的绩效兑现。(按山西焦煤确定的标准执行)

     六、严格考核

     为进一步把我公司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进行严格考核。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坚持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4.坚持灵活性与创新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

     存量矿井、地面生产及费用单位。

     (三)考核内容

     根据集团公司《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促进提效降本工作实施方案》,考核项目为:

      1.劳动组织:包含定编定岗定员、减少用工工数、严控加班加点情况;

     2.用工管理:包含人员准入、人员调动管理、出勤考勤管理、员工素质提升、清理临时性用工情况;

     3.转岗分流:包含精减分流富余人员、组建专业化队伍情况;

     4.工资管理:严格工资管控情况;

     5.劳务市场:严格劳务市场管理情况;

     6.全员效率、工效完成情况。

     (四)考核办法

     由劳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据各单位转岗分流指标完成情况和集团公司检查结果,实行半年考核,年度总评,分组排队,奖罚兑现。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此项工作将纳入领导班子成员的业绩考核范围,与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挂钩。

     (二)各单位要从严从紧控制职工人数总量,加大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处罚力度,放开出口,严把进口,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

     (三)新建、改扩建和新投产项目所需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富余人员中调剂解决,特殊的技术人员应超前安

     排,可以在全公司富余人员中培养选用。

     (四)要通过对标工作,优化生产布局,优化系统设计,

     简化生产环节,减头减面减系统,为成建制减少人工数量创造条件。

     (五)资源整合区域公司、股份制基建矿井要积极配合集团公司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的开展。股份制矿井转入生产后,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定编、定岗、定员标准配置人员。

     (六)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转岗分流要求,制订本单位细则

    篇四: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题报告 1:

     农民工1职业转移特征与影响因素探讨

     内容提要:

     通过对在杭 450 名农民工 1995-2005 年职业转移的问卷调查表明, 农民工职业跨区域转移十分普遍, 转移方向由近至远, 转移半径不断扩大, 转入地点不断向高梯度城市扩展, 实现区域转移后职业相对稳定, 约 90%的农民工较长时期在同一地点从事同一工作,就业行业相对固定, 行业转移主要转入类似行业, 工种转移比率略高于行业转移, 工种转移中存在被迫“转差” 现象。

     引起农民工职业转移的因素主要是人力资本和社会网络, 但是随着农民工进城年限的增加和群体内部的分化, 个私经营是引发农民工职业转移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

     农民工

      人力资本

      社会网络

      个私经营

      职业转移

     随着现代经济事业的发展, 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 这是所有小农经济国家向现代文明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必然现象(陆学艺, 2002 年)。

     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和推算, 到 2005 年, 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约为 1 亿人 (刘军等, 2005), 这仅仅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小部分。

     据研究, 到 2020 年, 中国将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 该收入组国家的农村人口比重平均为 23%, 中国要将农村人口降到这一水平, 即使在总人口不增加的情况下, 仍需要转移出 5 亿以上的农村人口, 其中大部分是劳动年龄人口(高文书, 2006)。

     农村人口转向城市的本质是农村劳动力转入城市, 只有当转入城市的劳动力在城市拥有相对稳定、 较高收入的就业岗位, 其收入足以支付自己和家庭成员在城市的基本生活支出, 其家人才可能转入城市, 在城市安家定居, 逐步融入城市社会。

     所以, 分析探讨农民工职业转移特征, 寻求其转移规律, 对于促进农村人口转移、 推进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 真实地反映农民工职业转移的基本特征, 我们追述式调查了 农民工于1995-2005 年间的就业地点、 就业行业、 具体工作、 被雇用或自营、 是否兼业农业等职业情况, 得到有效问卷 450 份。

     在这 450 名农民工中, 由于来杭时间有先有后, 1995-2005 年间在杭人数不一致, 但总体上呈逐年增长趋势, 1995 年为 195名, 到 2005 年达到 450 名, 年均增长 9.9%。

     2005 年男性占 74.5%, 35 岁以

      1本文的“农民工” 不仅指“离土又离乡 , 进厂也进城” 的受雇于人的农民工, 而且还包括从农村来到城镇,户口仍然为农民的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经营者。

     因为本文旨在研究农民工就业转移, 涉及时间为 11 年,其间, 按陆学艺的四种属性定义, 部分农民工可能转入个体工商业, 成为非“农民工”, 部分农民工可能从个体工商业转入其它行业, 再成为陆学艺所定义的“农民工”。

     下占 67.4%, 初中及以下学历占 56.8%, 主要就业分布于服务业(48.3%)、 建筑(27.3)、 工业(18.6%)、 个私(3.4)

     %、 技术服务(2.4%)。

     其职业转移特征归纳如下:

     一、 农民工职业转移的基本特征 由于农民工特殊的社会身份与职业身分, 其职业转移不仅表现为从农业向非农业, 也表现为非农职业中的区域转移、 行业转移和工种转移, 同时, 少数农民工还反兼农业。

     农民工职业从农业转向非农业已是其固有特征, 本文主要分析区域转移、 行业转移、 工种转移与兼业农业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

     区域转移特征 农民工职业的区域转移, 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指农民工在非本村以外的行政区域内实现非农业就业; 二是指农民工在非农就业中至少进行了一次跨区域就业。

     按照前述两种定义, 农民工职业的区域转移特征表现为:

     1、 跨区域转移普遍, 转移方向主要由近至远。

     按照农民工职业区域转移的第一种定义, 在本研究被调查的 450 个农民工中, 2005 年共有 95. 8%的农民工实行职业的区域转移, 其中, 3. 5%转移到本县非本乡 、 45. 0%转移到本省非本县、51. 5%转移到外省。

     按照农民工职业区域转移的第二种定义, 在 1995-2005 年间,共有 89 名农民工实现了到少一次跨区域转移。

     其中, 转移一次的占 69. 7%, 转移二次的占 20. 2%、 转移三次的占 7. 9%, 转移四次和五次的分别占 1. 1%。

     从转移方向上看, 大多数有两次以上职业区域转移经历的农民工的转移方向是由近至远, 共 65 名, 占 73. 0%, 这类农民工主要是非浙江籍和浙江非杭州籍农民工,由于当地非农就业岗位有限, 只能渐次转入杭州大城市。

     由远至近的转移是农民工第二大职业转移方向, 占多次农民工职业区域转移的 13. 5%(表 1), 这些农民工大都是浙江籍农民工和杭州籍农民工的回流, 其中一些农民工还回到了本村或本乡 非本村就业或创业。

     由近至远再至近转移的农民工与前者的情形也雷同。

     值得一提的是, 由远至近再至远转移的农民工, 他们中部分为是中西部和浙江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工, 其共同特征是都回到了本地就业或创业后不久, 再次返回到杭州打工。

     调查中, 一位来自安徽农村的年轻人, 他于 1991 年随叔父去广州学烤鸡, 5 年后带着近万元资金和烤鸡技术回本镇开了一家烤鸡店, 当年就收回成本,第二年又赚回 5-6 千元, 但后来由于本地人大量外出, 来镇上赶集的农民越来越

     少, 每次集市延续的时间越来越短, 留守的老弱妇孺因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等因素, 赶集时也很少在镇上餐馆用餐, 使红火了两年的烤鸡店不得不被迫关门, 1998年他再次远离家乡 来到杭州, 至今仍在杭州滨江果业有限公司打工, 他的职业区域转移轨迹为 5→2→5。

      表 1

     农民工职业区域转移方向 由远至近

     由近至远

     由远至近再至远由近至远再至近 转移方向 转移其它情形的转移人数 人 转移方向 转移人数 人 转移方向 转移人数人 转移方向转移人数人 人数 人

     合计 比例 1→2 2

     4→1 2

     2→1→21 2→4→2 1

     1→4 5 5→1 1 2→1→41 3→4→3 1

     1→5 9 5→2 1 3→1→41 4→3→4 1

     2→3 1 5→4 7 5→1→41 4→5→4 2

     2→4 2

      5→1→51

     2→5 4

     3→4 6

     3→5 6

     4→5 18

     1→2→4 1

     1→2→5 3

     2→3→4 1

     2→3→5 3

     2→4→5 2

     1→2→3→51

     2→3→4→52

     65 73.0

     11 12.4

     5 5.6

      5 5. 6 3.4 3 “转移方向” 注释:

     1 代表本村, 2 代表本乡 非本村, 3 代表乡县非本乡 , 4 代表本省非本县, 5 代表外省。2、 区域转移目的地不断向高梯度城市扩展, 就业主要集中在外省和本省本非县。

     自 1995 年以来, 来杭农民工(以非杭籍农民工为主)

     的就业半径逐步从低梯度城市向高梯度城市推进, 在低梯度城市就业人数的比重逐步缩小, 在高梯度城市就业人数的比重逐步提高。

     2005 年在杭务工的农民工于 1995 年在本村非农就业的占当年被调查总人数的 9.7%, 到 2005 年该比例下降到 1.3%, 在本乡非村、 本县非本乡 非农就业的农民工也呈相同发展态势。

     而同期在本省非本县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从 37.7%提高到 43%, 在外省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也从 32.6%提高到 49.9%(表 2)。

     经回归分析, 农民工在本村、 本乡 非本村和本县非本乡 非农就业比重与时间序列呈明显反相关关系, 其相关系数分别为:

     -0.976、 -0.936 和

     -0.945。

     农民工在本省非本县、 外省非农就业比重与时间序列呈明显正相关关系,其相关系数分别为 0.779 和 0.946。

     表 2

     1995-2005 年农民工非农就业地点变化

     合计

     (人)

     其中, 在各地就业人数占当年总人数的比重(%) 本村 本乡 非本村本县非本乡本省非本县 外省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175 189 212 226 252 295 331 382 414 447 450 9.7 7.9 7.5 6.2 4.8 3.7 3.0 2.9 2.4 1.6 1.3 9.1 9.0 7.1 6.2 4.4 3.4 2.7 2.9 2.4 2.5 2.2 10.9 11.6 9.0 10.2 9.5 37.7 39.2 41.5 41.2 38.9 39.0 42.6 41.6 42.5 42.7 43.0 32.6 32.3 35.8 36.3 42.5 47.1 47.1 48.2 48.3 49.7 49.9 6.8 4.5 4.5 4.3 3.6 3.5 3、 实现区域转移后职业相对固定, 较长时期在同一地点从事同一工作。

     表3 显示, 450 个农民于 1995-2005 年间, 其非农就业年数、 在当前工作地点连续工作年数、 做当前工作的连续年数均为 11 年的分别为 38.4%、 25.6%和 25.6%,达到较高水平。

     也就是说至少有 1/4 的农民工在被调查的 11 中在同一地点从事同一工作。

     这表明农民工非农就业专业化水平较强, 工作岗位相对稳定。

     从表 3还可以看, 以上 3 项指标出现相对集中的还有 4-6 年数组, 上述三个指标分别在10%左右, 此间正是 80 后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高峰期, 随着这批“进得来、回不去” 的农民工进城务工时间的延长, 农民工较长时期内在同一地点从事同一工作的比例会更大。

     表 3

     1995-2005 年农民工职业区域转移后当前就业的基本情况 年数

     年 人 % 人 被调查总体非农就业年数分组 各年数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重

     其中在当前工作地连续工作年数合计

      做当前工作的连续年数合计

      人 占被调查总 数的比重

     % 占被调查总数的比重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5 27 36 48 39 41 26 1.1

     6.0

     8.0

     10.7

     8.7

     9.1

     5.8

     4.2

     4.9

     3.1

     38.4

     100

     5 42 47 51 48 51 36 23 23 9 115 450 1.1 9.3 10.4 11.3 10.7 11.3 8.0 5.1 5.1 2.0 25.6 100 5 44 44 54 46 47 38 29 17 11 115 450 1.1 9.8 9.8 12.0 10.2 10.4 8.4 6.4 3.8 2.4 25.6 100 19 22 14 173 450

     (二)

     行业转移特征 1、 就业行业2相对固定, 行业转移主要转入类似行业。

     在 450 名在杭州务工的农民工中, 1995-2005 年间一直在一同行业就业的共有 401 名, 占 89.1%, 其中 70%以上集中于服务、 建筑业。

     发生行业转移的农民工仅 49 名, 占 10.9%,其中 79.6%的农民发生了一次行业转移, 20.4%的农民工发生 2 次以上的行业转移。

     在发生一次行业转移的农民工中, 近 50%为服务业转个私、 个私转服务业。由于大部分个私行业也是服务业, 这种转移实质上服务业的内部转移, 转变的只是雇用与被雇用关系或社会阶层。

     从建筑个私转入建筑业或从建筑业转入建筑个私的更是明显的行业内雇用与被雇用关系的转移。

     从工业转入服务业及其逆转是标准的跨行业转移, 其比例为 23.1%。

     在发生 2 次及以上行业转移的 10 例个案中, 则各有各的特色, 无一例转移路径相同。

     其中一个农民工在 11 年中发生了4 次行业转移, 平均每两年换一个行业, 经历了 3 个不同的行业。

     其行业转移轨迹为:

     从工业转入服务业再转入个私经营再转入服务业最后转入到工业。

     但这10 例中有一个共同的特征:

     每一例都有过个私经营的经历(表 4)。

      表 4

     49 名发生职业行业转移的农民工的转移类型与结构 行业转移类型 发生一次行业转移发生 2 次及以上行业转移 转移 人数 人 各类转移 所占比重 % 行业转移类型 转移 人数 人 各类转移所占比重% 个私转服务 11 8 28.2 20.5 15.4 5.1 23.1 7.7 个私转建筑转个私转建筑 1 1 1 1 1 1 1 1 1 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服务转个私 个私转工业转服务 建筑个私转建筑 6 建筑转个个承包 2 工业转服务 个私转工业转建筑 个私转服务转工业转服务 9 3

     工业转个私转服务 服务转工业

      工业转建筑转服务 工业转服务转个私

     工业转服务转个私转服务转工业服务转工业转个私转工业 建筑转个人承包装修转工业

      2、 行业转移中个私经营比重较高, 个私经营催生了 行业转移 农民工从各行业最终转入当前行业的顺序依次为服务业( 38.8%)、 工业

     2 本文将农民工就业行业分为服务业、 工业、 建造业、 个私和技术服务。

     其中, 个私行业主要包括服务业、建筑业、 工业中的个体经营的小店、 自主经营的各类商业服务业、 个人承包的分项建设工程、 个人承包的工业企业等。

     个私行业存在的主要形式有:

     杂货店、 小饭店、 小面馆、 水果店、 理发店、 洗衣店、 废品站、服装厂、 缝纫店、 个人承揽土建、 泥水、 木工活等。

     技术服务主要指工业、 建筑中的专业技术人员。

     这样后两类行业事实上存在与前三类行业的交叉。

     但是, 基于本研究假设:

     就业行业转移与职业的变化是农民工社会流动、 转变身份、 融入城市的关键因素, 因此, 仍然划分了后两类行业。

     (24.5%)、 个私(20.4%)

     和建筑业(16.3%), 见表 5。

     该转移顺序折射出杭州经济成分中活跃的民营经济。

     在发生职业的行业转移中, 从事个私经营的农民工占行业转移总人数的 20.4%, 尽管一些个私经营仍属于小规模、 低层次甚至被人瞧不起的行当, 也不能不承认它与一般意义的打工有着本质的区别, 它意味着农民工在城市有了自己的经营性资本和固定资产, 不再受雇于人和受制于人, 收入水平普遍高于同业打工者, 社会地位跨越了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员工两大阶层3,这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重大步骤。

     再回顾 49 例行业转移个案, 我们惊奇地发现:

     73.5%的农民工有过或正在从事个私经营。

     按最终转入行业分类的农民工从事个私经营的经历显示:

     从个私转入服务业的占转入同业人数的 63.2%、 从个私转入工业的占转入同业人数的 75.0%、 从个私转入建筑业的占转入同业人数的87.5%(表 5)。

     显然, 个私经营行为已成为引发农民工职业行业转移的重大诱因。

     表 5

     农民工从各行业最终转入当前行业的人数与结构 服务业 合计

     个私转入 转入人次(人) 19 12 占总转入人数的比例(%) 38...

    篇五: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县 2022 年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作风、法治、文明”三个年建设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好标本兼治、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考核问责等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管、司法联动惩处工作体系,实现拖欠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明显下降、涉及人数总量明显下降、拖欠金额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的目标,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设施等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领域。

     (二)整治重点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严查工程项目未批先建、企业带资施工建设、随意增加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等问题。

     2.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用工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实行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拨付工程款时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等问题。

     4.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问题。严查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严查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

     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公司和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所有施工企业,不得采取每月支付生活费、过后结算工资的方式支付工资,不得以保修金为由扣发农民工工资。

     (二)严厉打击源头性欠薪行为。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严把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关口,把工程结算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监管,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等情形加大处罚力度。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关,建设资金不到位不允许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杜绝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的发生。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三)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劳资专管员作用,全面实行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对不落实实名制管理、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履行工资支付责任、借欠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期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

     (四)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专户并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使用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续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缴纳额度并足额缴纳。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项目,限 1 个月内缴清(限期时间不得超过),逾期未缴清的,责令停工。

     (五)全面实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按月代发工资制度。施工总包单位应当于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建设单位按约定足额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用账户,由银行按照总包单位提供的工资表册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用账户资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六)积极化解欠薪陈年积案。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项目欠薪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明确化解欠薪陈年积案工作的责任部门。采取拍卖、融资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积极化解。倒查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对落实制度不规范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欠薪陈年积案于 2022 年 7 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稳妥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整改阶段(2022 年 3 月 1 日至 5月 31 日)

     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深入企业、工地,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2.开展欠薪隐患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负责任的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投资规模、欠薪数量和欠薪原因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制度实。强化欠薪预警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关注、动态监管,严防问题复发。

     (二)深入督导和检查阶段(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3年 1 月 20 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督导组,督导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开展行动。加强对制度落实和欠薪线索办理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置,定包案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时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将巡查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呈报县主要领导。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强化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三)总结阶段(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20日)

     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督促企业及时补发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梳理总结各自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并于 2023 年 1 月 15 日前报至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县委、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指导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专用账户开设使用、人工费拨付、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及建筑业劳动合同签订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

     度落实,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取得施工许可 20 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县行政审批局审批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相关制度落实;乡镇街道审批的项目,由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相关制度落实;已开工但尚未履行立项审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发包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符合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务必纳入;未纳入的,落实相应制度后纳入管理。对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对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责任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先建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清偿,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办违法行为。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工作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成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措施,和乡镇街道做好沟通衔接。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时,发包部门要核查竞标企业是否存在欠薪违法情况,对存在欠薪行为的,取消其竞标资格。行政审批部门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发改部门在政府项目审批、工信部门在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时,应将工程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及时推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街道应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及时推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及时制定并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逾期未落实制度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限期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全县范围内用工单位、施工现场,对发现的问题报县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置。

     (四)严肃查处欠薪案件。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收欠薪线索后,按行业分类,报县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欠

     薪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要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制度不落实导致欠薪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行业主管部门要查清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拖欠责任主体,并将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投诉人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调查结论报告和移交书等书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在核查完毕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由公安机关侦办。对欠薪违法案件,坚决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

     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极端、群体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经网信办、信访部门分析研判,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并报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响应、协调处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响应、共赴现场,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做好现场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发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足、企业负责人逃匿等情况的,可以动用应急保障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县网信办、信访部门严格执行舆情信访信息的发现、报告程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特别对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跟踪处置,防止事态发酵。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由讨要工程款、劳务费、承包费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落实“三单”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制度落实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项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并严厉处罚;

     对各类违法分包、转包、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抓严管、顶格处罚。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派发《督办单》,限期整改。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由行业主管部门移交人社部门,经人社部门调查核实后,出具《移交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严肃责任追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的考核范围。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

    篇六: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3 3 篇

     为加强对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领导,充分开发我县的富余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县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增收目标,根据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劳务输出领导机构

      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长(街道主任)为本辖区劳务输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分管劳务输出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由县劳务输出办统筹负责抓好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及时成立劳务输出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发动各村组织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二、劳务分配去向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外出务工人员,重点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外出务工,做好外出人员动员摸底,并将摸底情况上报县劳务输出办公室,根据用工地需求,对未联系到务工地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予安排务工去向。具体分配去向如下:

      (一)xx 乡和 xx 对口到农一师;

      (二)固拉 xx 街办对口到 xx 地区。

      三、工作措施

     (一)县劳务输出办积极做好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县客运站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窗口,印制宣传信息,为外出采棉人员咨询服务提供用工信息、配合客运部门协调车辆,提供签订合同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积极与用人单位协调,调剂各乡镇(街道)劳务输出量及去向,安排人员在农一师、xx 等地设立联络服务站。

      (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人员外出务工,加强务工人员管理。一是各乡镇(街道)确定好带队管理人员。带队管理人员由村干部或经纪人带队(鼓励经纪人带队),在务工人数相对集中的地方,在 3 日内确定好带队人员,带队人员到驻地对务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其他跟踪服务,定期向县劳务办报送信息;配合当地做好人员管理工作。二是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引导,要求带队人员事先与用工地老板、企业、组织联系,明确用工需求后再出发;引导未能事先联系到务工地的农牧民到乡镇(街道)登记,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外出。三是安排专人做好外出人员的审核把关、登记、备案工作,并做好外出人员的便民卡发放工作。四是组织外出人员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务工人员顺利、安全输出。五是认真做好宗教管理、维护稳定、计划生育、健康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县文广局做好用工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协助劳务输出办做好劳务输出宣传报道和务工信息发布。

      (四)交通运输局做好务工人员输出工作。提前协调客运站,调配好客运车辆,确保及时顺利输送务工人员,不得出现大量人员滞留,

     对用工量较大的县(市),安排直达车辆接送,并提前做好车辆的保养、检修,确保运输安全。

      (五)保险公司安排专人为有需求的农民工提前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

      (六)公安部门除做好便民卡发放工作外,还要做好安全工作,必要时派警车带路赴各县(团场)。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不断扩大输出规模,促进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到县外、境外异地就业,大力发展内乡劳务经济,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 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切实把劳务输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兴县富民的发展战略来抓,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和保障服务功能,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我县劳务输出的有序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推动全县劳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保障体系,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的要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大培训力度,减少农民外出务工的

     中间环节和盲目性,有效开辟就业致富新渠道,形成政府推动与市场配置并举,有组织输出和社会输出相结合的输出模式。2007 至 2009年末,在发达地域建立直接联系输出基地不少于 20 个,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 4 万人,力争使在外务工人员达到 10 万人,劳务经济收入达到 10 亿。

      三、工作重点

      (一)构建信息平台

      强化劳动就业管理服务职能,加强硬件建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在全县劳务资源信息普查基础上建立劳动力资源档案、外出务工人员档案,积极做好劳务输出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劳务输出信息网,进一步发挥公共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做好组织、引导、管理、服务工作。

      (二)拓展输出基地

      在巩固原有基地的基础上,2007 年在经济相对发达、输出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设立办事处。2009 年底前,要与长三角洲、珠三角洲等发达地区 20 家以上品牌厂家建立输出基地。

      (三)发展订单输出

      继续积极推广“订单式”输出经验,开展劳务协作,开发劳务市场,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务订单,把“订单式”输出和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培训——就业——成才——创业新路子,建立高效、规范的

     就业机制,走校校合作、城乡合作、校企合作路子,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提升劳务经济质量。

      (四)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大力推行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积极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的劳务输出机构从政策、资金方面进行鼓励、引导和支持。劳动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为劳务输出机构排忧解难,帮助他们搞好培训、服务和维权工作,使培训、服务、维权三个环节有机结合。

      (五)鼓励返乡创业、招商引资

      鼓励和引导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招商引资和在外地创业,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树立返乡创业和招商引资先进典型,对服务、支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有功的单位进行重奖,营造劳务输出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劳务输出与返乡创业、劳务输出与招商引资的良性互动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转变就业观念的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发现和树立劳务输出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引导更多劳动力外出就业、返乡创业、招商引资,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不少于10 例;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门时段、专栏,采取多形式追踪宣传报道劳务经济先进典型事例,为劳务经济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首先,设立乡镇劳务输出服务站。各乡镇依托乡镇社会保障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要明确 1 名副职具体抓,2—3 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行政上以乡镇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乡镇劳动力资源库,对本乡镇剩余劳动力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婚育情况、文化程度、技术专长、求职意向等分门别类,逐人登记,建档立卡;打击非法中介;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等劳务经济工作。同时,各行政村设立劳务输出联络点,聘请信息联络员 1-2 名,由村干部兼任,深入组、户,了解农民工动态、宣传发布有关信息,做好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整理。

      其次,在外地设立劳务输出联络站。其人员由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主要职责是:积极与驻地有关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搞好劳务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协商拟订劳务合作协议,协助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联系当地内乡籍人员,为振兴内乡经济,搞好劳务经济献计献策、提供招商引资等信息。

      其三,建立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务输出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制订工作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工工作。

      (二)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组织化程度

      首先,整合输出资源,加强市场管理。加强输出资源的整合,逐步形成合力,提高有序化比例,形成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一是要统一组织管理,把全县从事劳务输出的机构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完善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欺诈农民工行为,联系的输出厂家要统一组织备案,输出人员要统一上报备案;二是统一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从事劳务输出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从机构建设、输出目标、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统一进行监督检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以提高输出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统一发布用工信息,所有用工信息,都由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备案,反馈到各输出机构,在电视媒体上播放,达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四是统一审查备案,所有中介机构统一报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由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中介活动。

      其次,整合信息资源,构建“三个网络”。一是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网络。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发达地区建立外部用工信息收集网络,广泛收集信息。达到用工信息全县共享,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巨大宣传作用,宣传指导劳务经济,营造信息共享局面,最终形成沟通县内外、覆盖全国的劳务信息供求网络。

     二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劳务经济联络网点,做到乡有专人管,村有联系员,上下贯通,反应迅速。三是建立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网络化。对全县劳动力资源状况、转移就业意向进行排查摸底,在建立县、乡、村《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外出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外出务工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新增劳动力情况登记表》台帐的基础上,按年龄结构、人员分布、培训意向、行业选择、组织形式等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把有关数据全部输入信息库,做到信息网络化。做好劳动力资源储备,保证剩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科学、有序、协调推进。按照劳务输出工作程序,做到输出输入两头抓,做实双向对接,达到“信息准确、订单可靠、招收有人、培训到位、安置到岗、挣得到钱”的目的。

      (三)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

      首先,县政府对劳务输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劳务输出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输出人员、劳务收入、基地建设、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考核由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制度,半年考评,年终总评。村级劳务输出工作由乡镇负责考评。

      其次,建立劳务输出工作激励机制。在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考评总评的基础上,全县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劳务经济工作总结表彰、经验交流大会,对返乡创业人员及在外务工先进典型进行奖励表彰,

     对年终总评前三名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

      (四)采取措施,搞好服务

      首先,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全程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一是搞好外出务工的前期服务,狠抓用工信息收集发布、组织招收、加强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二是搞好跟踪管理服务。对有组织、有规模输出的员工要派专人、专车护送,同时协调用人单位安排好人员的吃住,并定期走访用工单位,了解用人单位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劳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劳务输出积累经验。三是搞好后续培训服务。根据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求,组织力量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后续培训,不断增强他们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搞好“三夏”等农忙期间的帮扶服务。各乡(乡镇)、村劳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感情沟通,及时帮助其解决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困难,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在外工作。五是搞好劳动保护,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生活舒心、工作顺心、家庭放心,达到输出一批,发展一批的目的。

      其次,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中介机构实行百分制管理,培训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其中介行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外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打击非法劳务中介。根据《河

     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及劳动政策法规,对于未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职业介绍活动,欺骗、欺诈农民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该处罚的决不留情,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参加,共同组织,集中打击与随时查处,疏导教育与坚决取缔并重,使非法劳务中介活动无处藏身。用人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用人员广告,必须经县人劳部门审核备案,凡未经人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播映,切实杜绝欺骗欺诈广告,从而促进我县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三是成立维权中心,县人事劳动、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合成立维权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就业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结合苏陕扶贫、县内和县外有关企业用工需求及本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县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和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安排,对愿意到相应企业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做到应输尽输,集中输出,并带动一般劳动力外出就业。对企业需岗前或技能培训的做到全部培训,最大限度地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达到创收致富、权益保障、按期脱贫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级劳务输出机构为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及工作人员;镇(街)、社管中心劳务输出机构为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站)及工作人员;行政村劳务输出机构为村级劳务合作社(村级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及工作人员;村级劳务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一并设立,不再重新注册,也可由村委会承担。

      三、组织程...

    篇七: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工维稳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 42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总承包施工企业、分包单位及各劳务公司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造成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公司工程部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 项目经理黄大庆担任;副组长由 xxx 担任;成员由 zzzzz 、zzzz

      、zzzz

      、zzzz

      、zzzz 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时间。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 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事件应急信息。

     (五)、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行政部门、工程部、预算部,等应同时到现场组成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预算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

     行政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安全部门: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民工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民工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工程部:负责召集施工单位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各劳务公司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 1 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 20 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2、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 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向本级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 20 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到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动员、领导民工返回单位各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单位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安全部门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置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四)、各级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劳务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级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三)、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四)、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管理小组:

     组

     长(公司行政部部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部门经理):

     组

     员(部门经理、会计或出纳、施工员、安全员、档案资料员):

    篇八: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21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三篇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司发〔2021〕2 号)、《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方案》(湘司办发〔20214 号)、益阳市《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方案》(益司发通〔2021〕22 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根治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实现到 2022 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坚持“依法根治”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形成从立法到普法守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全时空覆盖,努力为根治欠薪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对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的协调与监督。着眼于实现到 2022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突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配合有关部门摸清欠薪底数,加强工资支付执法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构建横向执法网络。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

     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股〕

      (二)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集中开展农民工与劳动合同调研服务活动,通过提供主动服务,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年底集中爆发欠薪现象。深入劳务用工、工程建设属地,对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与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针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建立体检档案,跟进服务措施。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普查报告(要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案例,有对策)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公律股、基层股〕

      (三)推动欠薪纠纷从集中化解到及时就地化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先行,大力加强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农民工用工特点,聚焦农民工主要输出地和用工地,在建筑工程、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展开针对性、经常性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建立台账,及时预警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动员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的调处力度,加强权益保护。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完善农民工欠薪工作常态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努力实现治理欠薪工作从源头上抓、从根子上抓,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变集中化解为平时化解。〔责任单位:基层股〕

     (四)专项做好根治欠薪领域的普法与依法治理。依托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欠薪违法、依法支付薪酬的普法宣传,推动实施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依法治理。组织和深化“送法到工地、到企业”等活动,宣传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按规发放工资。〔责任单位:法宣股〕

      (五)全力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优化 12348 和县法律援助中心 0737-8821907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下简称热线)全时空服务,努力提高热线解答农民工讨薪法律问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条件设置专门窗口,确保农民工及时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可能引发群体性讨薪或敏感重大的案件信息,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与劳动监察执法机构、政府信访等部门互通情况,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

      (六)创新做好公证服务根治欠薪工作。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配合司法部研究建立完善公证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制度和公证机构主动催缴制度,对于办理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后,仍逾期拒不还款的欠薪企业,支持公证机构

     在签发执行证书前,先予申报纳入失信公证当事人名单,按照一定的程序及时实施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公律股〕

      (七)统筹做好欠薪维权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协助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并与“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品牌建设统筹衔接,进一步扩大活动规模,延长活动时间,打造活动品牌,推动活动开展常态化。加强和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有需求的企业建立法务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或者选聘外部法律顾问,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维权诉讼专门性问题的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依法为农民工欠薪维权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公律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迅速地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将“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不忘初心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全力作为,努力实现到 2022 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根治欠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

     确职责要求,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与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效果。要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摸清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注重运用信用手段,加大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健全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刊、平面广告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互动及服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为根治欠薪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梳理和总结工作成效,对工作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及时上报县局,推荐到市局、省厅,在全省范围内加以推广宣传。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根治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防范、主动、全覆盖”着眼,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

     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及农民工普遍开展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法律援助服务覆盖农民工就业各行业及维权各环节,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提高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知晓度,提升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二、任务措施

      (一)源头防范,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拓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区构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治氛围。一是突出重点送法上门,重点防范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隐患。在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频发、高发地区和行业、专业领域,定期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进企业;二是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知晓率,充分利用农民工集中外出打工、节假日返乡等时机,在长途汽车站、集贸市场、工地等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推送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电话、12348 咨询热线等信息,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指引;三是强化农民工法律风险提示,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区劳动监察大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布联系电话、联系人,方便农民工、企业职工随时可以找到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提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留存用工证据,告知农民工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主动服务,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加强农民工欠薪案件信息通报与会商沟通,及时了解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发现因农民工欠

     薪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一是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主动提示用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对需要帮助的农民工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指导,避免因未签订或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农民工维权难、执行难。二是建立农民工讨薪维权组织网络。加强与劳动人事、法院、工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区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区总工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布联系电话,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三是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维权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三)创新方式,推进便捷优质法律援助全覆盖。一是创新服务方式。依托 12348 中国法网、如法网,引导农民工通过网上申请、热线电话、手机 APP 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得免费法律咨询、代书、调解、代理等全天候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通过“百度法律援助地图”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提供精准服务。根据农民工群体特点和需求,对建筑、环卫、安保、家政等行业农民工,提供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在农民工离乡外出、进城找工作、打工过程中、返城回乡等时间节点,就签订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保险待遇等多发法律问题,向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加强案件质量。实行跟踪督导,建立台账资料,全方位监管案件质量,确保农民工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一)明确重点,精心组织。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常态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民工新需求,加强服务人员、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队伍培训等保障工作,推动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列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购买清单,引导和培育社会服务组织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

      (二)宣传推广,塑造品牌。印制农工法律援助服务指南、购物袋等宣传产品,采取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设立咨询台、新闻报道等多层次宣传形式,以普法宣传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紧扣“5·1”劳动节、“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在每年的岁末年初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发时期,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专项活动,让法律援助深入乡村、社区、工地和企业,走进农民工心中,打响“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不断提升我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 2021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标

      要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以解决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根本工作目标。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吃透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考核材料,确保经得起看、经得起查、经得起检。全力迎接国家根治欠薪工作考核。

      三、具体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由人社部门牵头,抽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盯紧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发力整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各项文件制度。采取各种法律手段督促落实国检任务目标清单。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 11 月 1——12 月 30,为期 60 天,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检查阶段(11 月 1 日-11 月 31 日)

      主要对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实名制平台落实、工资(劳

     务费)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维权信息牌设立等国检任务清单检查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由行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欠薪情况发生。

      (二)整改复查阶段(12 月 1 日-12 月 30 日)

      针对第一轮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正的项目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负责做好本次行动的牵头抓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统计所属领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发改部门统计政府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并于11月14日前提交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纸板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根治欠薪工作群)。

    篇九: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汇报

     2021 年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发〔2021〕58 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将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重点,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相结合,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维持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使广大农民工在就业创业中积累财富、体现价值、展现风采、幸福生活,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到 2021 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县实现稳定就业 7 万人。其中,全县城乡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人员就业率达到 90%以上; (二)全县新增企业(经营实体)就业岗位 1000 个以上; (三)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4300 万元; (四)大数据平台劳动力就业信息实现精准化、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发展产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1.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创新开发“惠农”产品包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全县“菌果药畜烟”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计划,优化信贷资金投向,支持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围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村电商等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原料基地、农林产品加工业、农林产品物流冷

     链和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依法有序开展森林公园经营活动及林区森林旅游+活动,带动当地及周边农户开展导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推动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将带动就业情况作为创建现代农林业产业园的重要考量。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开办家庭农场,发展蔬菜种植、食用菌栽培、药材种植、中蜂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扩大劳务用工规模。

     2.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建设一批卫星城镇,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加强小型水利、高标准农田、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基地、乡村绿化、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 10%提高至 15%以上,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3.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师资班,提升创业培训师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各级创业创新服务专家团队和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作用,组织协调创业研究人员、创业投资人、企业家、科技人员、创业成功人士等,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和跟踪指导、专题会诊等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和企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 1000 万元,个人贷款不超过 20

     万元,并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加强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示范引领。各级政府投资开发、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开放。优化创业环境,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二)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 1.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厂、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和新吸纳劳动者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资助以训稳岗,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加大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行业的针对性政策扶持,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2.挖掘更多就业机会。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加速落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支持一批投资大、促消费、扩内需的项目建设,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交通、农田水利、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深入挖掘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行业岗位,有组织实施劳务对接,定向输送农民工上岗就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共享出行、社区团购、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对农业、

     林业生产端电子商务重点平台和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拓展农民工就业新领域。落实新增产能项目流贷贴息政策,促进项目达产达效,稳工业增长,增加就业机会。兴办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

     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享受灵活就业政策。推动发展建筑装修、批发零售、保洁绿化、养老护理家政等行业,增加钟点工、临时工、短期工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岗位,优化计时工时,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合作,对劳动者务工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及时介入提供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就业服 务。加强人力资源共享、岗位信息共用,帮助企业调剂余缺共享用工。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三)加大帮扶力度援助就业 1.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组织开展就业帮扶系列活动,优先组织脱贫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加大岗位归集发布和劳务对接力度,按规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力争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劳动力都能实现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不下降。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千方百计稳定

     已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对企业确需裁员的,提前介入指 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劳动力。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数据对接,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实施分类帮扶,帮助失业脱贫劳动力转岗就业。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托底安置。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行技能培训全覆盖。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作为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

     2.拓宽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着力培育“菌果药畜烟”特色农业产业增长极,实现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做优做强特色蔬菜、食用菌、药材、中蜂等特色产业。加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林业等领域工程项目建设,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为返乡留乡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健康发展,引导脱贫劳动力从事农业 生产、组织参加工程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合力团”和产业项目吸纳作用,优先安置失业回流脱贫劳动力就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充分考虑当地收入水平和岗位职责等情况,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水平,统筹用好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脱贫劳动力。

     3.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

     帮扶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帮助搬迁群众了解、享受政策,综合运用就业服务各种措施,集中力量加大就业帮扶,动态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创业。联系江苏南京对口支援地区和集中输入地,归集适合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形成清单定向投放至大型搬迁安置区,集中输出 一批搬迁脱贫劳动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省内外点对点劳务对接,及时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服务保障稳定就业 1.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建设,大力发展线上服务,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互联网+精准就业平台等工具,免费向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创业帮扶等精准化、不断线服务。广泛收集本地、外地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开展系列专项招聘服务活动。下沉基层送岗位、送服务,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农民工摸底登记,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求职困难。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免费享受职业介绍、培训项目推介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其中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等特殊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精准帮扶。做好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监测工作。

     2.提升职业技能。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实施农

     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企业新吸纳农民工就业,按规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面向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大力开展建筑、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技能培训;面向返乡农民工围绕县域内行业产业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直通车”、农民夜校等形式深入开展线下培训,在职业培训云平台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落实高职扩招任务要求,开展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会人员的高职扩招工作,做好考试测试、招生录取、分类教育管理等工作,按照不同类型的生源特点,因材施教,做好农民工人才培养工作。

     3.加强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 3 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 3 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4.保障劳动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对欠薪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关注涉农民工案件,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对农民工开辟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支持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持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科学合理界定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维护平台就业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是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就业创业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格实行镇办、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履行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合力促进全县就业创业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加快发展、扩大就业要求,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可行方案,精心部署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思路清晰、安排扎实、过程真实、工作落实,严禁泛泛安排、弄虚作假。各镇办要集中力量,精准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底数,精准掌握每个家庭就业适龄人员的身体状

     况、技能特长、就业意愿、培训意愿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要主动向进驻本辖区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为开展劳务招聘、派遣输送提供一切便利。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责任和任务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调配得力干部,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查问责。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和促进创业、实现稳就业目标是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各镇办、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狠抓落实。县委(政府)督查办要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列入日常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各镇办、各部门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对于领导重视、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嘉奖,对于重视不够、工作滞后的镇办和部门予以严肃问责,年底考核奖惩兑现。

     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 X 主任

     热烈欢迎县人大一行领导莅临指导工作,衷心感谢县人大对我县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2020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 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主动适应新常 态,克服疫情影响,积极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紧紧围绕民生

     目标任务,突出用工服务、创业贷款、职业培训、服务提升等工 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实现 就业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下面,就我县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向 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

     一、全县劳动力基本情况 全县劳动力 XX ...

    篇十:矿农民工留转方案

    工工资清欠整改方案措施

      农民工资清欠整改措施 一、农民工资清欠情况现状

      一是截止目前郧西劳动保障监察共接到日常举报投诉案件 102 件,立案 46 件,目前已结案件 46 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 1829 万元,涉及劳动者2152 人,其中通过信访及政府主管部门转办投诉案件 2 件,在规定时效内已全部结案。二是按照上级安排和年度考核目标组织专班对各类用人单位日常巡查次数达 7 次,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 16 瑶 0 家,共计 170 瑶 0 人。三是书面审 瑶 查一次,共审查各 瑶 类用人单位 300 瑶 家,涉及 4800 瑶 人,其中事业单位 瑶 40 家,320 人 瑶 。对违反劳动保障 瑶 法律、法规和规章 瑶 的用人单位责令限 瑶 期整改,直致整改 瑶 到位为止,目前已 瑶 下发整改意见书 3 瑶 5 份。通过书面审 瑶 查,有 6 家规范用 瑶 工的用人单位被列 瑶 入劳动保障诚信单 瑶 位评选名单。四是 瑶 开展各项专项检查 瑶 活动一次,针对年 瑶 初春节前,农民工 瑶 返乡过节,建筑施 瑶 工企业劳资纠纷多 瑶 发的的特点,我们 瑶 将劳动保障监察工 瑶 作前移,主动到建 瑶 筑施工现场排查劳 瑶 资隐患,宣传劳动 瑶法律法规,实施专 瑶 人跟踪监管,较好 瑶 地将劳资矛盾消灭 瑶 在了萌芽状态。共 瑶 检查建设领域施工 瑶 单位 14 家,涉及 瑶 377 人,建筑面 瑶 积 362630 ㎡ 瑶 ,在检查过程中共 瑶 查处拖欠农民工资 瑶 用人单位 2 家,涉 瑶 及 109 人,12 瑶 8 万元,已责令支 瑶 付到位 1

     家,发放 瑶 工资 17 万元。五 瑶 是外出维权四次, 瑶 截止目前我局受郧 瑶 西县委、政府委托 瑶 和人社局安排,共 瑶 外出陕西榆林、鄂 瑶 尔多斯等地为我县 瑶 外出务工群众维权 瑶 四次,共为三个困 瑶难家庭讨回工伤赔 瑶 偿金 286 万元。

     瑶

     二、当前在农民工 瑶 工资清欠中的存在 瑶 的问题。

      尽管 瑶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 瑶 门高度重视农民工 瑶 工资清欠工作,但 瑶 因农民工工资拖欠 瑶 问题呈体制性、普 瑶 遍性、群体性特点 瑶 ,清欠任务仍然艰 瑶 巨,主要存在以下 瑶 问题:

      一是用 瑶 人单位和农民工法 瑶 律意识淡薄。部分 瑶 施工企业缺乏按时 瑶 足额支付农民工工 瑶 资法律意识。部分 瑶 农民工不知法、不 瑶 懂法,更不懂用法 瑶 律依法保护自身合 瑶 法权益,发生拖欠 瑶 工资问题就集体上 瑶 访,甚至发生过激 瑶 行为。

      二是用 瑶 工不规范,农民工 瑶 流动性大。一些建 瑶 筑企业不与农民工 瑶 签订劳动合同,采 瑶 取项目部、班组、 瑶 “包工头”与农民 瑶 工签订劳务协议, 瑶 或“包工头”与农 瑶 民工口头约定工资 瑶 报酬。有的用人单 瑶 位因农民工流动性 瑶 大,只为农民工买 瑶 商业保险,不办社 瑶 会保险。一旦拖欠 瑶 工资现象发生,农 瑶民工手中无欠条、 瑶 联系无方式,讨要 瑶 工资难、工伤赔付 瑶 难。

      三是建筑 瑶 市场工程层层转包 瑶 、违法分包现象普 瑶 遍存在。建筑施工 瑶 领域工程款结算和 瑶 农民工工资支付不 瑶 同步,非法分包、 瑶 层层转包现象普遍 瑶 存在。一些“包工 瑶 头”或借用资质或 瑶 私自招用农民工, 瑶 一旦出现经营亏损 瑶 或工程款结算出

     现 瑶 问题时便把负担转 瑶 嫁给农民工,甚至 瑶 携款潜逃,农民工 瑶工资无法保障。

     瑶

     四是劳动监察执 瑶 法力量薄弱。劳动 瑶 保障监察机构人员 瑶配置和经费预算不 瑶 足,日常执法工作 瑶 中,车辆油耗、法 瑶 津法规资料印刷、 瑶 宣传等费用不足, 瑶 很多工作不能开展 瑶 ,与繁重的劳动者 瑶 权益维护和清欠农 瑶 民工工资任务不相 瑶 适应。目前,我局 瑶 仅有专职劳动保障 瑶 监察员 4 名,要负 瑶 责我县 300多家 瑶 企业、13 万从业 瑶 人员的劳动保障监 瑶 察工作,年末是农 瑶民工集中讨薪高发 瑶 期,为了广大农民 瑶 工群众能早日拿到 瑶 工资,领导和工作 瑶 人员都坚守到最后 瑶 一天才回家。

      瑶 五是农民工工资部 瑶 门联动机制尚未形 瑶 成。农民工工资涉 瑶 及到众多行业,牵 瑶 扯到很多部门,光 瑶 靠人社一个部门来 瑶管,还存在很多困 瑶 难,需要各相关部 瑶 门相互配合才能达 瑶 到事半功倍效果, 瑶 才能把矛盾消化在 瑶 平时,而不是到岁 瑶 初年末矛盾集中爆 瑶 发,在处理时增加 瑶 难度。

     三、对以上 瑶 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瑶 措施

      1、建立 瑶 施工企业支付农民 瑶 工工资的约束和保 瑶 障机制,从根本上 瑶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 瑶 欠问题。一是近一 瑶 步落实工资支付保 瑶 障金制度。施工企 瑶 业在领取施工许可 瑶 证前,按照工程合 瑶 同价款的一定比例 瑶 向郧西县人力资源 瑶 和社会保障行政主 瑶 管部门交纳工资保 瑶 障金,如出现拖欠 瑶 行为可先从保障中 瑶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瑶 。二是施工企业招 瑶 收农民工,必须与 瑶 农

     民工签订劳动合 瑶 同,农民工依法享 瑶 有劳动报酬、休息 瑶 休假、劳动安全卫 瑶 生以及保险福利的 瑶 权利,并在规定期 瑶 限内持农民工名册 瑶 到郧西人社行政主 瑶 管部门备案。三是 瑶 施工企业应当以货 瑶 币形式按月足额支 瑶 付农民工工资,施 瑶 工工程期限小于一 瑶 个月的或者双方约 瑶 定支付工资期限低 瑶 于一个月的,另其 瑶 约定。

      2、严 瑶 格规范新建项目的 瑶 审批手续。对建设 瑶 资金不到位的建设 瑶 项目不办理项目审 瑶 批,不予立项、不 瑶 予开工建设,做到 瑶 新帐不欠,老帐限 瑶 期付清。

      3、 瑶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瑶 制度。对存在拖欠 瑶 农民工资问题的房 瑶 地产和建筑业企业 瑶 ,主管部门记入企 瑶 业信用档案,通过 瑶 媒体向社会公布, 瑶 对清欠不力,没有 瑶 及时完成清欠任务 瑶的房地产和建筑业 瑶 企业,将向社会公 瑶 布进行曝光。

      瑶 4、建立日常工作 瑶 机制和监督机制。

     瑶 通过设立拖欠举报 瑶投诉电话,加强对 瑶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 瑶 建筑业企业的监管 瑶 ,促使每个建设领 瑶 域企业依法支付农 瑶 民工工资,落实清 瑶 欠责任,及时兑现 瑶 农民工工资。

      瑶 5、建立欠薪应急 瑶 周转金制度。其主 瑶 要由政府财政出一 瑶部分资金,组成欠 瑶 薪保障应急基金, 瑶 专门用于应付突发 瑶 性、群体性的欠薪 瑶 纠纷。

      6、加 瑶 强对投资项目的监 瑶 管力度,抑制不合 瑶 理的投资行为发生 瑶 ,以切实防止新的 瑶 拖欠现象发生。

     四 瑶 、下一步工作重点 瑶

     1、加强法制 瑶 宣传,增强用工维 瑶 权意识。采取有效 瑶 形式,大力宣传有 瑶 关劳动保障的法律 瑶 法规。通过政策宣 瑶 传、案例宣传和典 瑶 型宣传,一方面增 瑶 强农民工依法签订 瑶 劳动合同、参加社 瑶 会保险、维护自身 瑶 权益的意识,提高 瑶 自我防范、自我维 瑶 权能力;另一方面 瑶 增强用人单位守法 瑶 经营、依法用工意 瑶 识。

      2、加强 瑶 监督管理,落实工 瑶 资支付责任。加强 瑶 对工程建设项目各 瑶 方责任主体的监督 瑶 管理,在工程报建 瑶 时全面推行工资支 瑶 付保障金制度,凡 瑶 未向人力资源社会 瑶 保障部门缴纳工资 瑶 支付保障金的,建 瑶 设主管部门不予发 瑶 放施工许可证。在 瑶 施工现场全面推行 瑶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瑶 制度和劳动保障权 瑶益告示牌制度。继 瑶 续坚持用工单位对 瑶 农民工工资支付负 瑶 直接责任,总包企 瑶 业对其所承包工程 瑶 的农民工工资支付 瑶 负全责的原则,层 瑶 层落实支付责任。

     瑶

     3、加强专项 瑶 检查,维护农民工 瑶 合法权益。组织开 瑶 展农民工工资支付 瑶 情况专项检查,确 瑶 保 XX 年元旦、春 瑶 节期间农民工按时 瑶 足额拿到工资。对 瑶 未及时缴纳或不缴 瑶 纳农民工工资支付 瑶 保障金的建筑企业 瑶 ,建议由信访、公 瑶 安、人社、住建、 瑶 法院、工会等部门 瑶 联合执法,督促或 瑶 强制其缴纳,切实 瑶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 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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