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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助农工作方案9篇

    发布时间:2022-11-29 16:10:06 来源:网友投稿

    金融助农工作方案9篇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附件1: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普惠金融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农村金融阵地,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助农工作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金融助农工作方案9篇

    篇一: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1: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 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方案

      为 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 全会关于发展普惠金融政策的贯彻落实, 巩固农村金融阵地, 根据《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金融便民服务“春雷行动” 计划》 和《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 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 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全会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战略部署和自 治区 8337 发展思路精神, 以消除乡 镇金融服务空白点、 均衡城乡 支付服务资源配置为重点, 充分发挥全区农村信用社( 含农商行、 农合行, 下同)

     点多、 面广、贴近农牧民的优势, 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 着力打造农村信用社便民服务升级版。

     二、 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力争今明两年实现农村牧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即 2014 年在 50%以上的嘎查村设立助农金融服务点, 2015 年实现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

     三、 组织领导 为保障“助农金融服务点” 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 自 治

     区联社成立 “助农金融服务点” 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

     武文元 副组长:

     张建成

     成

     员 :

     栗耀彪

     温永清

     刘学工

     王瑞

     王予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子银行部。

     各旗县级法人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 统一组织实施此项工程。

     四、 具体安排 “助农金融服务点” 全覆盖工程计划分为三个阶段, 具体安排如下:

     ( 一)

     前期准备阶段( 2014 年 3 月 至 5 月 )

     1、 充分考虑我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广大农牧民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情况, 确定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试点。

     2、 对全区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合理规划助农金融服务点设立地点, 原则上在批发市场、 供销社、 农资集散地及人口 密度相对较大的嘎查村布设终端机具, 设立助农金融服务点, 消灭金融服务空白。

     3、 由“助农金融服务点” 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自 治区联社相关部门 和试点机构共同 研究确定终端机具配置和实现功能的基本服务需求。

     4、 根据助农金融服务基本功能需求, 做好助农金融服

     务机具的选型招标、 软件开发与测试、 系统接入等相关工作。

     5、 组织进行全区旗县级法人机构助农金融服务点集中培训工作。

     6、 制定《助农金融服务管理规范》、 协议模版、 服务须知、 环境标准等制度办法。

     ( 二)

     试点运行阶段( 2014 年 4 月 至 6 月 )

     1、 指导试点机构制定推广工作方案, 助农金融服务点选址及具体业务开展模式。

     2、 指导试点机构进行人员 培训、 终端机具安装布放、运行管理、 日 常维护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工作。

     3、 根据试点机构助农金融服务点运营情况, 对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 三)

     全面推广阶段( 2014 年 6 月 起)

     1、 组织各旗县级法人机构实地观摩交流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工作, 要求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制度办法等文件, 切实推进落实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建设。

     2、 结合试点和工程建设推进情况, 对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推进进度不同的旗县级法人机构合理分类, 采取专项培训、 重点督促、 统筹安排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集中推进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落实。

     3、 加强助农金融服务点运营管理, 建立健全助农金融服务点备案和监督机制, 注重交易质量和效率, 逐步提高助

     农金融服务点综合管理水平, 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五、 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认识, 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自 治区联社各相关部门及各旗县级法人机构要统一思想, 充分认识“助农金融服务点” 全覆盖工程是内蒙古农村信用 社履行社会责任, 实现城乡 公共金融服务均等化、 推进城乡 一体化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要结合实际, 通过发放宣传折页、 现场宣讲、 广播、 电视、 短信等形式, 开展生动活泼、 通俗易懂、 形式多样宣传推广工作。

     2、 争取政策支持, 做好补贴申请工作。

     各旗县级法人机构要积极主动与地方党政、 人民银行等部门汇报沟通, 争取在政策、 资金和服务场所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补贴申 请表, 做好补贴申 请工作。

     3、 加强组织推动, 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各旗县级法人机构要有组织、 有方案、 有措施、 有目 标、 有检查, 层层落实责任, 有条不紊, 扎实推进。

     对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向自 治区联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与沟通, 要切实加强落实工作中的前期论证和后期评估, 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模式和风险控制措施, 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篇二: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进 2020 年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拓宽扶贫开发资金渠道,充分发挥金融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支持 2020 年全市扶贫攻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为工作核心,以开展农村普惠金融为重要手段,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努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有效盘活各类农村资产,切实解决扶贫领域资金不足问题,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1.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对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在贫困地区的乡镇、行政村设立机构网点等实行更宽松准入政策,建立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网点,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电子化机具布放力度,确保在贫困地区实现服务全覆盖。

     2.实施定向宽松金融监管政策。对贫困地区设置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新发放

      支农再贷款实行进一步优惠利率,适当提高对扶贫类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二)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3.有效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窗口指导,适当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用贷款审贷门槛、降低利率水平和保险购买门槛,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医疗救助等项目贷款保险的期限,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贷款尽职免责制度。

     4.大力拓宽扶贫开发直接融资渠道。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以及通过定向增发、公司债等形式融资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形式整合当地相关产业,鼓励证券中介机构子公司、私募创投机构投资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培训当地金融人才。

     5.积极稳妥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辖内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下达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任务。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严禁“户贷企用”。对符合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确保贷款对象“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脱贫”。

     6.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加强存量扶贫小额信贷特别是“户贷企用”贷款的贷后管理和跟踪监测,稳妥做好清收善后工作,支持金融机构灵活采用无还本续贷、展期等多种方式对到期扶贫小额信贷分类处置,防止发生不良风险和

      次生风险。

     (四)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7.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财政部门要安排资金,支持枞阳县担保公司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对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8.发挥保险风险补偿功能。在市场运作和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简化涉农保险相关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五)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环境 9.大力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有效运用普惠金融“村村通”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在贫困地区全面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实现贫困地区全覆盖,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等农村金融创新业务,在贫困地区积极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金融知识普及推广活动,为金融精准扶贫创造良好金融氛围。

     10.加快改善贫困地区支付环境。在贫困地区加快搭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助农取款点服务功能,大力发展贫困地区银行卡支付业务,探索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手机银行等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应用,支持打造电商与实体结合、线上线下充分联动的乡镇商贸示范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召开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分析工作情况,解决难点问题。指导县区科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和工作计划,推动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落地。

     (二)加强财金互动。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本的撬动作用,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分险,确保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奖补及时拨付到位。

     (三)加强评估考核。对辖内各县区和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开展金融扶贫实地调研,适时组织开展金融扶贫督查,对县区金融扶贫政策落地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扶贫政策知晓度。对于典型单位、个体和经验,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大力推广。

     论学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五篇

     论学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五篇 【篇一】

     3 月 6 日,全省决战全胜脱贫攻坚推进会在太原召开,3 月11 日,矿区召开全区决战全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问题研判,进一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四不摘、四不减”等要求,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抓

      到底。

     矿区共有 18 个自然村,只有 4 个脱贫巩固村,但任务和责任并不轻。各部门要履好主体责任,牢记“军令状”,紧盯“倒计时”,胸怀“作战图”;街道、农村党组织、脱贫办、组织等部门要当好“排头兵”“勤务员”和“参谋长”。要全面落实“一村一队、一队三人”和“五天四夜”等驻村要求,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和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对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要建立档案、做好研判。同时要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统筹抓好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第三方评估、历次考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确保各类问题彻底清零。

     作为社区“第一书记”,我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落实好“五天四夜”等驻村要求,在防控疫情关键时期,敢于主动恢复开展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成果。同时,要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在思想和行动上打一针“清醒剂”,时刻做到人“在岗位”、心“在状态”、身“在战场”,以严明的纪律要求自己,为决战全面夺取脱贫攻坚战的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坚持疫情防控监督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两手抓”。

     一、落实经济惠民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统筹疫情防控监督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当前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和做好“六稳”工作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高质发展 统筹处理“工防关系”,在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安排好全年纪检监察工作,持之以恒地抓正风肃纪反腐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断线、有序衔接推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确保立足职能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监督 围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毫不放松、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做好工作,通过下发通知、深入一线督导、严肃执纪问责、公开通报曝光等方式,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

      作。

     四、严防纠治四风问题,激发党员担当作为 在疫情防控监督中,要严厉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把加强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支持引导防控一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对履职不力党员干部,甄别区分无意过失行为,通过严管厚爱、惩前毖后,推动整改、激发担当作为。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将疫情防控监督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相统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中国,提供坚强保障。

     【篇三】

     3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到 2020 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这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紧绷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今年

      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面临最终大考,不折不扣是一场硬仗。当前,正值疫情攻坚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这是脱贫攻坚的“擂鼓”发令,更是收官之年的冲锋“集结号”。

     坚定必胜信心,激起“决战决胜”之势。越是“兵临城下”,越要坚定信心向前走。当前,疫情向好态势不断拓展,复工复产热火朝天,这些都为脱贫攻坚迎来了有利时机。关键时期,信心堪比“黄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贫困人口从 2012 年年底的 9899 万人减到 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经过长时期的奋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这是我们信心的来源,更是催人奋进的无穷动力。收官之年,只要我们以必胜信心激起“决战决胜”之势,全面脱贫奔小康的宏伟目标就会取得最终胜利。

     统筹战“疫”战贫,切实做到“两不误”。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还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既要战“疫”又要战贫,且两战都必须打赢,这就需要进一步顶住压力、咬牙闯关、精准施策、强力推进。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落实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

      动态摸排、防护筛查、分类指导还要做实做细,尽最大努力让疫情不影响脱贫攻坚进度;另一方面,要针对疫情创新扶贫举措。譬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体要及时给予临时性兜底安置;对积压的农产品,要大力帮助市场对接,实现优供给、畅渠道。只要统筹兼顾,一体推进,确保大“疫”继续向好,确保贫困群众有就业、有发展、稳得住、能致富,那么我们就能战“疫”战贫,两战皆赢。

     拿出“绣花功夫”,啃下脱贫“硬骨头”。全面脱贫是一场硬仗,接下来既要攻克深度贫困的“堡垒”,又要巩固脱贫成果,还要解决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困难,收官之年遇到的都是“硬任务”。对此,要在非常时期,拿出“绣花功夫”的非常举措才能取得非常之效。距离全面完成既定目标还有 10 个月不到的时间,各地各部门务必要践行号令、“硬核”出招,既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好现有的帮扶政策,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又要继续重点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扶志扶智等环节,不断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同时,还要严把退出关,既不能拔高标准、也不能降低标准,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经得住历史检验。

     以“决战决胜”之势打赢战“贫”硬仗,冲锋号已经吹响,

      时不我待,唯有“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只要我们坚定自信、保持定力,把庄严承诺化作笃定之行,我们就必将攻克“贫困的最后堡垒”,以接续战贫之力积全面小康千秋之功!

     【篇四】

     “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6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脱贫攻坚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对加强党的领导、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注入强大信心和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全国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贫困人口从 2012 年年底的 9899 万人减到 2019 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胜利在望。越到这个最后关头,越不能停顿、越不能大意、越不能放松。应当看到,今年是脱贫攻坚最后一年,原本就有不少硬仗要打,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中央召开这次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方面最大规模的会议,就是要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决克

      服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克服疫情影响,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落实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疫情严重的地区,在重点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可以创新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没有疫情或疫情较轻的地区,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要绷紧弦、加把劲,集中精力加快推进脱贫攻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贫困群众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当前,要把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据统计,2019 年全国有 2729 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这些家庭三分之二左右的收入来自外出务工。现在因为疫情,一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到影响,就会减少收入,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就业帮扶力度。要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劳务输出地和...

    篇三: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发挥金融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优势,推进“银农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要素支撑作用,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推动全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效,特制定《***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年)》相关内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积极构建适合农村农业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在农村经济中的保障支撑作用,力争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实现创新突破,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上实现创新突破,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覆盖面和满意度,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贡献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一)要抓好扶持对象这个关键。各金融机构要以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产业扶贫的精准扶贫户、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人员等作为主要支持对象,以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的实现。

     (二)要选好金融支持方向这个基础。一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要围绕***“一核两轴三区”的空间发展格局这个主阵地,以农旅融合、乡村融合发展为突破口,打造以乡村休闲、田园度假、生态康养为主的乡村生态慢旅游,助推乡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经营方式全面转变,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全面振兴。二是要突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这个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农业转型升级力度,要重点支持***四大产业体系,重点以产业扶贫户发展的扶贫产业,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人员发展的创新产业为主要支持方向,以此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的实现。三是建立完善乡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和培育粮油、果蔬、畜产品、蜂产品、特色农产品和中草药精深加工产业;支持乡村新型能源产业发展,实现乡村工业绿色发展。

     (三)要做好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这个主要抓手。各金融机构要以涉农小额信贷、农业去产能专项贷款、创业促就业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精准扶贫贷款、惠农 e 贷、家乐贷、家福贷等信贷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抓手,做大做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效。结合“三农”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快我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推出适合***特色的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乡村振

     兴金融服务与产品,更好地满足农村多元化融资需求。

     (四)要用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工具这个手段。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法人金融机构要用好、用活、用足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适用范围。人民银行也将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工具运用督导等工作,满足金融机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央行资金安全。

     (五)要完善配套政策这个外部因素。一是扩大财政资金为主的担保基金规模、放宽担保范围,加大财政贴息力度;二是拓展“两权”抵押、应收账款抵押、订单质押等抵质押担保方式;三是借助“双基联动平台”,积极创建“金融精准扶贫+电子商务+普惠金融”服务示范点,建设惠农支付三层级综合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四是不断扩大农业保险产品覆盖面,积极探索适合***特色的“保险+期货”扶贫模式,推动“通丝路”平台跨境电商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支持和产业扶贫深度融合。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根据***县“生态立县、旅游带动、统筹城乡、全面小康”发展战略。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金融支持农业去产能、调结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54 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69 号)要求,结合农业产业生产经营周期和特

     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还贷方式,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利率不能高于基准利率,有效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辖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贷支持的主导产业、及所支持的每项主导产业的发展规模和地域范围等内容。通过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信贷服务,重点支持以乡村生态旅游为主的核心产业,以核桃、苹果为主的主导产业,以中蜂、中药材为主的后续培育产业,以大闸蟹、食用菌、花卉苗木、水果玉米等为主的特色产业,重点做好产业扶贫户发展的扶贫产业,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人员发展的创新产业等的金融支持工作。

     (二)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主体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金融拟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人员的信贷投放计划和信贷产品种类,拟重点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人员的规模和类别,重点支持的地域范围等;拟支持小农户的信贷规模202**年预计达到多少、202**年预计达到多少,年增长率达到多少,主要支持地域和产业。同时,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建立分层分类的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适当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授信额度,建立和完善符合其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按照类别、行业细分信贷需求;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围绕地方特色农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捆绑上下游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推动小农户从分散生产转向有组织有规模生产,促进小农户和现

     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完善更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个一批”基础数据库,不断培养适应市场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人员等市场主体。

     (三)支持特色农业品牌产业发展。辖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重点支持的特色农业品牌产业有哪几项,支持的相关企业都有哪几家,拟支持的品牌产业和金牌产品的市场发展前景预测,测算信贷投向和投量等,建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库,积极搭建企业金融顾问政策体系,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银企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大对“***蜂蜜”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核桃”中国驰名商标等特色农业品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强化对蜂蜜直采基地、“三品一标”基地、利峰公司、产投公司、干果公司等基地企业的建设、产品研发和金牌产品创建的金融服务,支持“***蜂蜜”开辟国内外高端市场。

     (四)支持民宿经济、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拟支持的民宿经济(包括农家乐、农家店、特色餐饮住宿店等)的重点对象有哪些、信贷支持规模是多少,进一步细化对乡村旅游产业和乡村旅游产品支持的特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信贷额度等,依托***县域“四个生态旅游功能区”,即乡村旅游服务区、乡村田园度假区、生态康养区、高山运动休闲区,加大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科普教育、度假康养和体育休闲等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体系,大力支持田园养生新业态新产品;加强对生态游、科普游、研学游、红色游、民俗游等旅游品牌的培育,着力支持乡愁民宿、田野客栈、农耕体验等

     乡村旅游产品发展,推动农旅深度融合发展。

     (五)持续加大产业脱贫金融支持力度。辖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对扶贫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止202**年底每家至少建成 1-2 个“金融扶贫+电子商务+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点,推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重点产业+网上银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同时用好用足 5321 扶贫小额信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农地贷款、康复扶贫贷款等优惠政策,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创业、就业等合理贷款需求。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扶贫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将重点产业打造成为短期助力脱贫,长远实现振兴的重要支撑。对于有脱贫发展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户,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按照“产业导向、带动致富”的原则,加大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带动脱贫致富效应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同时,统筹兼顾已退出贫困村、已脱贫对象,支持加快发展,避免返贫。

     (六)不断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自在农村地区布设金融基础设施的思路,首先要保证现金服务机具布放到每个行政村,确保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取到现金;同时要明确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各具特色的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地区的中长期推广规划,在条件较好的农村建设惠农支付三层级综合服务体系,开展普惠金融知识进农村宣传每年不少于 2

     次,积极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全面向乡村延伸,推广符合农村农业农民需要的移动支付的新型支付产品;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规范可持续发展,推动支付结算服务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不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网络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助力农村电商发展,为农村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服务,加大对通过互联网销售等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镇村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村电商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强化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开展“金惠工程”“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实现农村地区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

     (七)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金融机构要立足乡村振兴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每家金融机构要推出至少一种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信贷创新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如乡村振兴产业贷、多彩***富民贷、农旅融合致富贷等,或因地制宜推出适合***特色的“核桃贷”“中蜂贷”“果蔬贷”“中药贷”等新的贷款品种,积极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衔接推广工作,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动产质押、仓单订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

     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乡村生产性、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改善乡村社会公共服务,主动对接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和乡村饮水安全、清洁能源、道路交通、电信网络和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构建覆盖广、层次多的便民服务网络,改进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乡村生活和人居环境,提升乡村社会公共服务便利性。

     (八)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家金融机构要着重做好已放贷农户信用档案建档工作,同时要重点健全完善信用村信用户信用档案建档工作,实现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探索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服务和信用评价模式,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小额信贷有效结合,提升农户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

     (九)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辖区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力争在 1-2 年内建成一批条件达标、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并加以推

     广。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全域旅游、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果,全域文明创建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依托已建成和即将建成的美丽宜居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新民风示范村做好选点建设等工作,做出成效、打造亮点。

     四、工作目标 通过 1-3 年的时间,实现县域信贷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完善、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知识普及,确保全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一)金融服务覆盖面 100%:在全县 47 个行政村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二)产业帮扶度 100%:县域银行业金融...

    篇四: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 XX 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激活XX 金融活力,形成常态长效的政银企协作机制,助力“再造一个新XX”战略目标。根据《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和银行 XX 中心支行《XX 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 XX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按照“主导、金融支持、市场化运行”原则,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推动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增强、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服务面持续扩大,探索形成可推广、易复制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XX 模式。

     二、扶持优势产业

     围绕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重点聚焦特色水果、水稻、米粉、瓦灰鸡等 4 大特色产业,注入金融活水。

     1.特色水果产业。在县财政 3-5 年每年 1000 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注入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助力全县水果面积 3 年之内,新增庭院微型果园 1 万亩、基地果园面积 6 万亩,总面积达 10 万亩。

     2.水稻产业。在整合各类惠农补贴的基础上,加大对 XX 绿能等农业龙头企业金融支持,助力全县水稻面积达到 4O 万亩,总产量达到 4亿斤。

     3.米粉产业。在县财政每年 1000 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注入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助力全县米粉产量 3 年之内达到 20 万吨,产值达到 20 亿元;建设 XX 米粉产业园,落户米粉生产企业 6 家;在推广 XX 米粉品牌店 100 家。

     4.瓦灰鸡产业。在县财政每年 200 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注入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助力 XX 瓦灰鸡 5 年之内饲养量达到 50 万羽,万羽以上规模养殖场 20 个以上,专卖 XX 瓦灰鸡产品的营销主体 5 个,主推 XX 瓦灰鸡菜品的餐饮主体 10 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 家。

     三、构建协作平台

     进一步明晰政银企职责定位,构建“搭台、金融助力、企业发展”工作格局。

     1.部门。重点发挥好组织协调、信息互通、资金撬动等作用。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联席会议,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协调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归集形成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白名单”,定期推送给各银行机构;把好“财政惠农信贷通”企业准入门槛;定期组织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介会、银农融资对接会、政银农座谈会等,推进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和金融供给精准对接。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品

     资金投入保障。各乡镇(处)负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摸排工作。

     2.金融机构。重点保障好金融产品、信贷支持、涉农保险等服务。县银行、XX 银保监局 XX 管理组负责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创新丰富农业金融服务产品;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加强对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举措和效果开展评估考核;定期梳理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问题建议,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配合县银行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加强对“财政惠农信贷通”客户审核把关。人保财险 XX 支公司负责推广创新涉农保险产品,引导农户、农企运用保险工具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

     3.涉农企业。重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及时反馈融资需求,积极配合“财政惠农信贷通”等信贷产品申报工作;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激活金融活力

     着力优化金融支持体系、金融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民生保障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助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1.建立高效金融支持体系。加大“三农”信贷投入,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扩大“三农”领域融资担保规模,增加国有出资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加强与省级融资担保公司战略合作,建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资金池;增加农业保险投入,引

     导农户、农企运用保险工具提升抗风险能力;鼓励条件成熟的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开展资本市场融资。

     2.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加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实现 10 个乡镇银行网点全覆盖,13 个省级贫困村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全覆盖,104 个行政村助农服务点全覆盖。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县辖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积极拓展县域移动支付应用场景。

     3.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力度,发展一批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特色农业产业信贷资金投入,着力提升产业规模、科技投入和现代高新技术应用水平,推动特色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优化农业招商引资环境,为招商引资农企提供绿色通道,提高县域特色农业产业市场竞争力。

     4.完备民生保障体系。继续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符合条件、确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扶持薄弱 XX,针对乡村青年、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转业军人等农村新兴XX 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大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

     5.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广泛开展反假币、征信、银行卡、理财知识、防范农村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政策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帮助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权益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提升消费者投诉处理满意度。

     五、强化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政策、人才等保障措施,进一步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形成常态长效的政银企协作机制。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银行、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处)、XX 银保监局 XX 管理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保财险 XX 支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银行,县银行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示范区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银行、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双牵头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研究工作举措、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3.建立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保障体系,搭建“农业保险 融资担保 风险缓释”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几家抬”的金融支持政策,配套出台支持乡村振兴的财税、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激励机制;加快“三农”金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篇五: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金融助理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支持 XX 县普惠金融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乡村振兴,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注入金融活水,力求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关键环节,努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银行金融服务触角向农村延伸,切实破除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资金瓶颈,调动农村党员和致富带头人的积极性,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金融服务与农村创业深度融合,实现县域产业、乡村人才、乡村文化、乡村生态及乡村组织振兴,促使普惠金融更好地便民惠民助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派驻村金融助理(以下简称金融助理)及后续工作取得实效,由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管组、县人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及县农商银行共同成立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乡镇场负责人、农商银行网点负责人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中心主任兼任,按照“党政推动、银行主派、乡村主场、群众主体”的工作机制,积极支持辖内各乡镇和农村金融助理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确保金融助理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实施,各乡镇要参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相应工作指导小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 年 10 月底前)。各乡镇场要根据发展现状,先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县农商银行要精心选派人员,在 10 月 25 日要前完成本行金融助理初选和派驻金融助理共同审核工作。在 11 月 30 日前召开全县动员大会、11月10日前各乡镇召开动员大会,推进金融助理派驻工作,明确各行政村金融助理人选,驻村金融助理要在 11 月 10 日前入驻到位。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1 年 11 月-12 月)。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县人行、县银保监管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与县农商银行要加强沟通交流,对于推行金融助理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及困难,要及时沟通,争取获得有效解决途径,对于好的经验做法要互通有无,交流心得,总结典型经验,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部署。

     (三)巩固提升阶段(常态化运行)。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县人行、县银保监管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与农商银行要结合实际,对照金融助理“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目标查漏补缺、完善提升。

     一方面,开展乡

     镇自评、县级验收,争取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工作早完善早验收; 另一方面,建立金融助理长效工作管理机制,形成示范带头效应。

     四、主要措施 (一)以下派金融助理为抓手,下沉重心,推动“三专服务”。

     一是下派金融助理,服务乡村振兴。由县农商银行选派综合素质较高、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及金融业务的干部,下派至各行政村,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农商银行资金资源和金融助理人才优势,帮助大学生创业、乡村能人,全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二是开辟金融专栏,普及惠农知识。在村委会设置“金融宣传专栏”,重点宣传金融业务知识、农业农村政策、致富创收典型案例等内容,由金融助理定期更新金融信息。

     三是提供专业金融服务,贡献普惠金融力量。通过引领增强金融服务,破解资金难题,落实惠民惠农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普惠金融,切实提升当地居民和农户的金融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金融服务与农村和基层党建深度融合,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使得普惠金融在乡村和社区落地见效。

     (二)因地制宜,实行“三个结合”,提升工作质效。将金融助理“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与城乡融合、社区共建、农业农村改革等紧密联系,有效落实“三个结合”。一是与城乡融合相结合。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信用评价体系,畅通农村资源变资金的渠道;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深入推进“商户贷款”

     “乡村振兴贷”“财政惠农信贷通”“文明信用农户贷款”“退役军人贷”和”小额农贷“等,加强对“三农”项目金融支持,有效促进农业产业与金融服务融合,培育县域发展新动能。

     二是与“乡村治理”相结合。结合“乡村治理”,通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县域治理水平,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全县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安全区建设,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推动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治理,原则上每个乡镇要评定二个以上信用村,文明信用农户做到符合条件应评尽评,稳妥推进“信用乡村”农户贷款模式,共同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普惠金融夜校宣传,重点宣传防电信诈骗、反假币、反非法集资、反洗钱、守住客户“钱袋子”,守住风险底线,同时宣传农商行存贷款和电子银行等金融业务。

     三是与农业农村改革相结合。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等改革试点工作,各金融助理要结合实际,根据上级布署,积极探索创新土地经营权反担保、组合担保、“农地+农户+合作社”、财政惠农信贷通、保险增信等担保和服务模式,支持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

     (三)转变作风,实行“两入驻”、“三参与”。

     一是坚持“两入驻’”。金融助理入驻村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在村进行普惠金融推进工作。普惠金融服务入驻便民服务中心,结合基层便民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在便民服务

     中心增设金融服务咨询窗口,将相关金融服务融入便民服务,原则上每周安排半天入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接受村民金融知识咨询、支农惠民业务办理等相关金融业务。

     二是开展“三个参与”。金融助理参与乡村信用治理。以“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为纽带,认真开展辖内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户评级授信工作、居民评级授信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助理职能作用,积极对接各类资源,通过开展农村经济调研,有效破解脱贫攻坚、农村集体经济、农业产业等瓶颈问题,促进乡村振兴;金融助理参与乡村产业发展,重点围绕 XX 硒橙、XX 硒米、绿色蔬菜、高产油茶等特色产业提升发展,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大力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乡镇、村干部参与金融信用评级工作,充分按照“依靠群众办金融,办好金融为群众”的普惠金融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将权利“下放”,以村民自治为主线,以村“两委”为主要力量,让村干部推动金融评级工作中,对辖内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新型农业主体、农户进行批量评定资信、批量授信。

     (四)加强村级便民建设,打造“多点合一”便民中心。一是金融助理要将致富带头人、党员作为优先重点扶持对象,推进“普惠便民点”。

     二是驻村金融助理可在村委会办公点收集贷款材料、接受贷款政策咨询及线上化办贷,打造“助农放贷点”。

     三是金融助理常态化在村委会开展社保卡激活工作,建立“社保服务点”。

     四是金融助理要积极与村委会

     农资、农用品等商店对接,向农商银行申请加大自助机具设备布置,打通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完善“普惠金融服务站”。

     (五)建立推进机制,发挥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实行“多网合一”服务。充分运用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做到金融服务全覆盖。借助社会管理的力量,发挥农商银行“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对农区分类管理,下派金融助理,以网格为单位进行动态走访,做到责任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着力打造普惠金融服务“无死角”。二是发挥科技力量,推进互联网化。利用农商银行手机银行、微银行、网上申贷等便捷的金融服务让百姓足不出户享受金融服务,享受 7*24 小时的贴身服务,提升客户互联网金融运用能力,推进金融互联网化。

     三是发挥金融力量,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通过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建立经济档案,积极推广、运用“乡村振兴贷”“财政惠农信贷通”“文明信用农户贷款”“退役军人贷”和小额农贷等产品,努力提高授信面、社保卡激活和手机银行等金融产品的匹配度,促使农业产业发展壮大,使得金融便民服务到村、到户、到乡间田头,金融专业服务往深里走、实里走。

     四是建立工作机制。推行“三定直联”沟通联系机制,开展以“定点、定时、定向直接联系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三定直联”走访活动,要走遍入驻村的村民小组、重点走访中心户、联系创业户、与群众拉家常,进组入户连心交心,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对于有金融需求的

     农户,要充分运用农商银行决策链条短、敏捷化程度高的优势,充分满足其金融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把下派驻村金融助理作为落实我县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县域产业发展与金融资源支持的重要抓手,作为我县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增强市民群众金融素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农民增收、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负责普惠金融业务指导和推广;县银保监管组、县人行负责金融政策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及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城乡融合及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资金瓶颈问题,支持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县农商银行负责选派驻村金融助理,宣传金融知识及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积极通过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使企业与地方工作深度融合。

     (三)强化管理考核。坚持分级管理、多线考核原则,县农商银行要加强金融助理考核,各乡镇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金融助理考核,日常管理以乡镇场、村为主,乡镇场党委、政府和村委会承担具体管理职责,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方面制度,加强日常管理。金融助理考核结果将作为农商银行内部员工综合评价、

     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和农商银行网点负责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驻村金融助理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1234”

     附件:

     驻村金融助理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1234”

     一组举措 (一)每村派驻一位金融助理。以驻村金融助理这个载体为抓手,将普惠金融服务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开展一次金融创新探索。

     (二)每村制作一本普惠金融服务台账。每位驻村金融助理要建立《XX 村金融助理普惠金融服务工作台账》。

     (三)每村建立一个金融服务微信群。驻村金融助理要积极建立或加入各村组的微信群,在群里普及金融知识、提供金融咨询等服务。

     (四)每村设立一个普惠金融宣传专栏。在村部、社区设置“普惠金融宣传专栏”,重点宣传金融服务社区政策、农业农村政策、金融业务知识、致富创收典型案例等内容,由金融助理定期更新金融信息。

     (五)适时开展社保卡激活、换卡等服务工作。适时开展社保卡激活、换卡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积极开展电子社保卡申领,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客户也可提供上门服务。

     (六)每季举行一期普惠金融“夜校”。金融助理要利用夜晚、周末空闲时间,原则上每季开办一期普惠金融“夜校”。

     (七)每季参加一次党建活动。一是各农商银行基层网点按季与辖区乡村两级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二是党员驻村金融助理日常要佩戴党徽,每季参与一次辖内村党

     组织召开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非党员金融助理也要积极参与基层共建活动。

     (八)每年开展一次金融信用评级授信。村“两委”干部协助驻村金融助理,对辖区农户每年开展一次金融信用评级授信工作。

     (九)每年进行一次成果检验。每年对金融助理工作成果进行一次乡镇自评、县级检查验收,争取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工作早完善早验收。

     两项入驻 明确入驻计划,制定入驻时间表,张贴至村部、便民服务中心醒目处。

     (一)普惠金融服务入驻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增设普惠金融服务咨询窗口,金融助理每周安排半天入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

     (二)金融助理入驻村部。金融助理入驻村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在村进行普惠金融推进工作。

     三个参与 (一)金融助理参与乡村信用治理。

     一是参与农村生态文明和乡村建设,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农户金融评级评分中;二是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将“移风易俗”纳入住户金融评级评分中; 三是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评选“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四是进行普惠金融夜校宣传,重点宣传防电信诈骗、反假币、反非法集资、反洗钱、守住客户“钱袋子”,守住风险底线,同时宣传农商行存贷款和电子银行等金融业务。

     (二)驻村金融助理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加快乡村产

     业发展,尤其加大对粮食、生猪等产业为主的种养大户对接力度,紧绷金融支持粮食安全主动权这根弦; 二是促进农民产业增值,深入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小额农贷”,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等“三农”组织、项目金融支持,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三是积极参与农村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如“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将农村沉睡资产唤醒。

     (三)村干部参与金融信用评级等金融工作。将“金融服务”与“县域自治”相结合,进行批量评定资信、批量授信,打造“信用社区”、“信用乡村”。

     四点合一 (一)普惠便民点。金融助理要将乡村级普惠服务中心作为农商银行与基层党组织活动的主要联系点,切实推进金融服务与地方服务共建工作。

     (二)助农放贷点。驻村金融助理要在村委会办公点收集贷款材料、接受贷款政策咨询及...

    篇六: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21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实施方案 3 篇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进一步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进度的函》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运行的实施意见》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逐步打造一支服务农村金融的本土化、专业化人才队伍,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行政村组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以下简称“农金室”),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金融支持政策精准落地。

      三、组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按照“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参与、因地制宜、共建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农金室”的组建工作。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农金室”组建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

      (二)优化整合、因地制宜。组建工作优先依托现有银行机构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点和农村保险服务站点,对现有资源进行必要的优化整合,原则上实行“一村一室、集中统一、综合服务”,避免重复投入、重复建设。对于居住分散、人口较少、地理毗邻的行政村,可以采取“多村一室”的建设模式。

      (三)协同推进、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密切协作、协同发力,构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银行保险机构要下沉资源,采取多种协同创新方式,实现金融资源共建共享。“农金室”与现有银行保险机构自有基层服务体系网点相互补充、多元

     服务、融合互动,共同面向“三农”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四、工作任务

      (一)机构建设。“农金室”建设要满足工作需要,保障正常运转,符合当地实际,不搞“一刀切、一般粗、千村一面”,要坚持因地制宜,对于设施较为完善、人员相对固定、具备一定业务量的银行保险服务网点,按照自愿、经济、优化、村民认可的原则,可就地改建为“农金室”。对于没有银行保险服务网点或服务网点条件不具备的行政村,可依托村委会建立,村委会要为“农金室”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农金室”标牌统一为“区 XX 乡(镇)XX 村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标牌上不落银行保险机构名称标识。要着力提高“农金室”建设质量,做到“七个有”标准: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设备、有培训、有考核。办公场所内要统一设置驻点银行保险机构名牌标识。

      (二)人员配备。“农金室”主任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担任,并根据工作需要至少配备 1 名金融专干,原则上从村干部、银行保险机构便民服务点代办员协保员、农村经济能人、符合能力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中产生。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为“农金室”选派1 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金融服务指导员,指导“农金室”开展工作。

      (三)制度建设。“农金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强化工作纪律,注重加强对农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场所原则上应统一悬挂“农金室”工作职责、工作人员职责、贷款流程、银行保险知识简介、金融风险提示等制度建设内容。

      (四)业务培训。建立乡镇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银行保险机构参与配合的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对“农金室”人员开展金融政策、金融常识知识、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宣讲培训,着力提升“农金室”人员素质能力。

      五、工作职责

      (一)银行类业务。协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使用、续贷和回收工作;协助银行机构做好农户需求信息和信贷基础信息收集;在金融机构的委托和授权下,协助开展采集本村农户信息、接受农户贷款申请并审查申请材料、对农户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催收;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推动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在农村广泛运用,协调金融机构在有条件的农家店、便民

     超市安装 POS 机、ATM 等;指导特约商户为农民提供取款、查询、交费等金融服务;宣传反洗钱、反假币政策和知识;对农户办理一般性金融业务提供咨询和指导。

      “农金室”开展农村助农取款服务业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支付服务点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银发〔2018〕237 号)文件执行。

      (二)保险类业务。协助开展种养业综合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信息登记、保费收取、标的查验、承保公示、查勘定损、赔款到户等业务办理;协调交管部门办理农村“五小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业务;协助农户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保一孤”特困人群特惠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大病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以及其他各类农村保险业务。(三)宣传普及金融知识。通过设置金融宣传展台、金融知识宣传专栏、张贴金融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及时了解基层农户的金融知识需求,传授农户亟需的金融知识。

      (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强化农户与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衔接;协助人民银行或银行机构建立农户征信档案,培育农户信用意识,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建设,完善农村信用环境体系;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农村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金融诈骗、违规担保、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相关单位和驻区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投入力度,有序推进“农金室”组建工作。各乡镇确定1 名分管领导和 1 名乡镇金融服务站负责人具体负责和协调本乡镇行政村“农金室”的建设和运行,并确定上报各行政村“农金室”主任和金融专干人员配置名单。民政、财政、人社、农牧、扶贫、金融及驻区银行保险机构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同时,驻区银行保险机构要做好“农金室”金融服务指导员选派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和驻区各金融机构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优势,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农金室”要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和金融风险防范宣传,让全民了解

     金融政策和知识,确保“农金室”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有效作用。

      (三)统筹经费保障。按照准公益性、政府适当补贴、市场化补充原则,建立财政扶持、业务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按劳付酬的经费保障机制。银行保险机构应与村委会签订金融服务代办协议,并根据业务量约定相关工作费用支付比例或标准。工作费用主要用于金融专干薪酬和农金室运行,金融专干薪酬支付比例不应小于工作费用的 70%。

     (四)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金融办要切实加强对“农金室”组建和运行的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奖优罚劣,促进规范建设,更好发挥“农金室”的作用。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运行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XX〕226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进一步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XX〕147 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庆政办发〔20XX〕3 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行政村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有效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能力,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汇聚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力量,依托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在全镇 7 个行政村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以下简称“农金室”),形成相互补充、多元服务、融合互动格局,打造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向基层村组延伸的绿色通道,面向“三农”提供差异化、特色化服务,为农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金融支持政策精准落地,确保在 20XX 年 1 月底前,完成全镇 7 个行政村农金室建设工作,实现挂牌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推进。建立“政府部门主导,镇村两级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一村一室、集中统一、综合服务”原则,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新格局。

      (二)明确目标定位,拓宽服务功能。农金室主要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小额信贷的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催收、农业综合保险服务、推广电子支付方式、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完善农村信用环境体系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信贷、金融诈骗等工作,银行保险机构均可利用农金室平等开展相关业务。

      (三)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安全防范。积极融入农村治安维稳体系,建立联防与巡查机制,提高农金室安防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远程监控,跟踪监测分析交易记录,杜绝农金室借银行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着力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不断健全新形势下的风险处置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农金室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负责本辖区农金室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村农金室主任由村支书担任并配备了 1 名银行工作人员、1 名保险工作人员和 1 名资金合作社工作人员作为金融服务指导员。镇农金室要负责做好与各村农金室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并按省政府办公厅农金室标识牌制作要求,统一设计制作农金室门头和制度牌,由各村负责挂牌上墙。

      (二)加快机构建设。各村要依托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为农金室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着力提高建设质量,达到“七个有”(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培训、有考核)。各村农金室要及时做好工作人员选聘进驻及业务培训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委会、信用社以及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全方位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金室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重要节会、重点路段、农金室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摆放展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使农民在短时间内充分了解农金室服务事项,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农金室的知晓率、参与度,推动农金室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农金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农金室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农金室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范围,对落而不实、推进不力、成效不显的村农金室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运行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具有银行类业务服务、保险类业务服务、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等工作职能。服务室优先依托现有银行机构村级便民服务点和农村保险服务站点,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原则上实行“一村一室、集中统一、综合服务”。对于居住分散、人口较少、地理毗邻的行政村,可以采取“多村一室”的建设模式,避免重复建设。银行保险机构均可以利用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平台开展相关业务,为农户提供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意见》明确,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要因地制宜,对于设施较为完善、人员相对固定、具备一定业务量的银行保险服务网点,按照自愿、经济、优化、村民认可的原则,可就地改建;对于没有银行保险服务网点或网点条件不具备的行政村,可依托村委会建立;县市区政府要指导乡镇设立乡镇级金融服务站,至少有一名乡镇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和协调本辖区行政村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的建设和运行。

      《意见》强调,各市州要制定本地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县市区做好建设工作。县市区政府要承担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有序有效推进。同时,要按照准公益性、政府适当补贴、市场化补充等原则,建立财政扶持、业务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按劳付酬的经费保障机制。

    篇七: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支持乡村振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任务目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市场运作与政策支持相协调,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涉农金融改革创新,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助力 XX 乡村振兴。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乡村振兴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突出发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支农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动农村商业银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稳妥化解存在突出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提升县域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引导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资金投放应以本县域为主、涉农业务为主、小额为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各地产业特点,灵活创新支持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比例。〔责任单位:XX 银保监分局、人行中心支行、农商行系统党委、各农合机构、村镇银行〕

     2.引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大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抓住乡村振兴重要环节,围绕重点服务人群,突出重点支持领域,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逐年增长。农业银行强化面向“三农”、服务城乡的战略定位,加快改革完善“三农”事业部体制机制,加大对县域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向农业生产经营性贷款倾斜;加快推进实施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工程,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和信贷渗透率。邮政储蓄银行发挥网点网络优势、资金优势,坚持零售商业银行定位,突出做好乡村振兴中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等普惠领域的金

     融服务。其他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立足优势,注重特色,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力度;加大应用金融科技赋能,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挖掘乡村金融需求潜力,打造综合且具特色的乡村金融服务。〔责任单位:XX 银保监分局、人行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

     3.用足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源。牢牢把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特点,为乡村振兴提供大额、低息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整合地方国有资产,做实做大骨干国有企业,依法合规承接“三农”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用好国开行、农发行融资工具,积极破解乡村振兴融资难题。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对农村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农村物流、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在高标准农田、农地整治等项目建设,粮油收储及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及支持人居环境提升、乡村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主力和骨干支持作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培育农村经济增长新动力。〔责任单位:XX 银保监分局、人行中心支行、农发行分行〕

     4.发挥其他金融机构补充作用。支持地方类金融机构扬长避短,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等小微市场主体的不足,提升乡村信贷市场整体效率。支持融资担保公司聚焦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粤财普惠金融(XX)融资担保公司

     作用,鼓励县(市、区)设立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将资源和业务向农村倾斜,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努力探索县域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贷款模式。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不足问题。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坚持以服务社员生产生活需求为经营目标,着力发挥利率导向作用,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XX 银保监分局、人行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

     5.拓展乡村振兴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作用,积极开展分类培育,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证券化产品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借助保险资金资本存量大、现金流稳定、存续期长的优势,支持资金需求量大的田园综合体、绿色产业园区等重点绿色项目建设。利用“互联网+绿色金融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推广移动线上信贷产品,助力农村小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

     6.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

     构要加强合作对接,推动开办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等信贷业务,创新订单、仓单、保单、应收账单质押等金融产品,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积极稳妥开展土地经营权、林权抵质押融资,探索门票收费权质押、景区经营权质押等信贷产品创新。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探索未来收益权抵押融资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及其联合体等市场主体依托区域特色资源,发展农业与旅游、养老、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模式,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和农村康养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林业局、人行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加大农村地区保险知识普及力度,借助各类宣传平台和政府宣教渠道,逐步提高农企农户保险意识,扩大农业保险投保覆盖面。2022 年,全市农业保险深度提高到 1%以上,农业保险密度提高到 290 元/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全市种养业主要品种。推动森林保险、水产养殖保险、蔬菜、花卉苗木、茶叶、肉鸭、蛋鸡等新增险种全市实施,在市内种植的所有水果品种纳入农业保险范围,逐步实现对市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水

     稻、森林、水果、育肥猪、能繁母猪、家禽等对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农产品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种养生产成本全覆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涉农保险试点,支持开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一揽子综合保险、农户综合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机具保险、农产品质量保险等涉农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XX 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8.加快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提升农业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廷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围绕“龙头企业+农户+基地”“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批发市场+市场商户+农户”等经营模式,依托核心企业,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物流服务等领域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引入担保、保险机构赋能,更好满足产业链上农户、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重点提升农业产业园区融资效能,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农业产业园金融需求,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园区内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涉农银行机构特别是各农合机构,要在总结推广支持青梅、花木、茶叶、竹笋等种养业发展的基础上,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各具特色的涉农金融产品,支持农村特色产

     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积极探索涉农综合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期货市场服务乡村振兴作用,积极推动我市特色农产品成为期货交易品种,扩大“保险+期货”覆盖面,进一步推广“保险+期货+银行”模式,通过金融协同创新服务“三农”发展。大力推广“政银担”合作模式,推进银行机构与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深化合作,进一步提升“政银担”涉农贷款业务规模。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形态的产品和服务创新,继续推广“电商贷”“青梅贷”“荔枝贷”“渔船贷”“农担贷”“农户小额信用贷”等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

     10.丰富移动便民支付应用。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逐步实现移动支付在农村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为农民生产活动提供金融便利。推动移动支付向县域及县域以下地区下沉,进入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公共事业缴费等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嵌入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围绕文化旅游、红色教育、老区建设、美丽乡村等乡镇地域特色,丰富移动支付便民场景应用,深化移动支付在服务“三农”等重要领域的应用,到 2021 年末,新

     增建成 8 个移动支付示范镇,到 2022 年末,实现全市至少 30%乡镇(街道)达到移动支付示范镇验收标准,实现农村地区商户移动支付受理全面覆盖。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支付需求,组织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有针对性地提升老年人、农民等弱势群体的支付便利度。〔责任单位:人行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XX 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不断完善金融支农配套服务体系

     11.加强党对农村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加强党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广东金融支农联盟作用,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各级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支部共建等党建活动,支持各金融机构一把手直接抓乡村振兴,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支持申建国家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总结推广金融精准帮扶的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和创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2.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支持推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在乡镇开办“乡村振兴特色”网点。加强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支持构建县域内共享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整村授信”融资模式,促进金融资源流向信用良好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与农企农户需求相匹配的首贷、信用贷业务。探索建设建立农村地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农民的金融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农民善学善用善辨金融意识,妥善处置非法集资等涉农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全力清收压降不良贷款,严格落实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措施,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乡村振兴领域贷款监测,在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共享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统计机制,动态跟踪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进展。健全完善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县域存贷比、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农业保险、生猪养殖产业等“三农”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落实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并作为实施货币政策、金融市场业务准入、差别化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

     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

     14.强化乡村振兴金融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作用,推动银行保险基层机构与镇村两级干部、驻镇帮扶工作队等基层组织联动,培养一批熟悉“三农”的金融顾问、金融助理、金融联络员、金融志愿者等普惠金融服务队伍,走村入户摸查金融需求,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对镇村(社区)和涉农市场主体的覆盖面。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探索开展与高校开办金融专业培训,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培养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乡村振兴金融建设者。〔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中心支行、农商行系统党委、各农合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乡村振兴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其他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攻坚行动工作。市各金融机构一把手要亲抓亲管,落实政策要求,拓展涉农业务,增加支农资源投放,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保障。

      (二)及时总结推广

     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细化目标任务...

    篇八: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心作出的重大部署,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针对目前我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为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机制,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和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创新引领作用,依据《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发﹝〔20xx)〕11 号)、《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南发﹝〔20xx)〕48 号)文件精神和人民行市中心支行统一部署,打算从 20xx 年起至 2022 年,在全县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

     根据“政府主导、多方协同、人行主推、金融机构主办”的总体思路,遵循“先行先试、稳妥有序、自主创新”原则,以加快推动农业供应侧结构性改革为立足点,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进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切入点,以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着力点,加大政策引领、加大金融配置、加大要素整合,以更大的支持力度、更多的信贷产品、更全的民生服务、更优的金融环境,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协调进展。

     二、创建目标 ?

     (一)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货币信贷政策传导保持通畅,涉农领域扶持政策逐步形成体系,农村金融产品丰富,信贷服务创新多样。涉农贷款增幅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高于上年。

     (二)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支付环境持续改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点提质增效,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更加普及。农村现金服务站点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农村消费者权益爱护、金融政策和金融学问等宣扬力度和掩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持续改善。县域涉农不良贷款水平稳定在可控范围,不良贷款的处置效率持续提升,县域法人行机构商业可持续性得到改善。示范区不良贷款率保持较低水平,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掩盖面、信用镇(街道)均达到 95%以上。

     (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特色更加明显。围绕我县实际,一镇一典型,着

     力在解决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中创新突破,打通金融服务的最终一公里,助力打造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三、工作任务 ?

     突出聚焦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普惠金融、金融脱贫攻坚和农村实体经济等重点领域,立足“产业带动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田园示范区、生态宜居示范区”四区同创目标,探究“政府、行、担保、保险”四方合作路径,实施“金融兴业、金融惠民、信贷增信、信用增值”四项共进工程,在资金集聚、成本下行、服务完善、信用升级等方面发挥示范效应。

     (一)金融兴业工程 ?

     一是 1.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倾斜力度。各金融机构主动向上争取政策和信贷项目资金,努力加强对农房改善、农村水利、农田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各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对接县农村产业进展规划和农业重点项目,增加信贷支持力度,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扩大优质稻米、绿色蔬菜、食用菌等种植比重,推广池塘生态化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和模式,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推动全国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大力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大力进展农村电商、冷藏保鲜、物流配送等乡村新型服务业,推动产业融合进展。以全域旅游、特色小镇等为载体,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进展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农家乐、休闲渔家、乡村民宿信贷支持,推动休闲农业提质增效。

     二是 2.强化金融创新,满意融资需求。针对农村信贷主体合格抵质押品不足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状况,主动探究支持涉农主体利用权属关系明晰、具备估值和流转条件的农村各类权利资产进行抵质押融资。创新推动厂房、大型农机具、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农业订单融资等信贷业务,推广“政保”合作融资模式,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大力推广“润猪贷”全新产品,开通特地“绿色通道”,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建立生猪产业贷款办理“快速通道”,解决生猪养殖、饲料、屠宰加工、冷链运输、储备、畜医畜药等全产业链企业资金需求。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展,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楚、现金流稳定

     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调整,结合农房改善、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宅基地退让等举措,着力加大住房按揭、装修以及农夫集中居住区“安居贷”贷款等信贷投放,真正让农户享受到“买得起、装得起、住得起”的实惠。

     三是 3.加强企对接,提高服务效率。推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搭建涉农企业与金融机构网上融资对接平台;开展“金融服务万户行”升级扩面,走访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 B 级以上调整为 M 级以上,详细包括疫情期间融资需求未满意或需求消失改变的企业,纳税信用评级 20xx 年上调为 B 级以上的全部企业,纳税信用评级 M 级中制造业、服务业、外资外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领域。

     (二)金融惠民工程 ?

     一是 1.强化金融富民力度。持续实施“创富”行动方案。构建城乡一体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提高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农夫的扶持力度,对自主创业农夫雇用人员的,申请个人创业贷款可提高到 50 万元,对农夫创立小微企业并吸纳就业的,申请创业贷款额度可提高到 300 万元,并按规定赐予财政贴息。稳定低收入人口产业就业、扶贫小额贷款、以辖区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类、各级平台(系统)为总体,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掩盖。仔细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省“十三五”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准时关心有劳动力量、有增收项目的农户,通过主动开展生产劳动、务工经商等活动解决自身贫困问题,有效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大力推动产业扶贫,重点支持对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有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加大对“产业扶贫”、“互联网+扶贫”、“旅游扶贫”等高附加值、新兴扶贫业态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是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指导各法人行机构增加自主定价力量,将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利率掌握在合理范围内,减轻涉农主体负担。敏捷运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以优待的贷款利率投放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贷款贴息及担保金补贴,对中小企业和涉农主体以专项支持,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 3.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紧贴全县改善农夫住房条件“5320”工程和农村农夫现实需求,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将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作为农夫集中居住区建设的重要公共服务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全面推动

     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提质增效,提高符合标准的服务点掩盖率,按 1:5:4 的比例建成“共建、共享”模式智能点、综合点、支付点。结合“才智城市”建设、支持防疫和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消费扩容提质等重点项目和群众需求,突出地方特色,补短板,强弱项,打造移动支付应用亮点工程。探究将支持助农取款服务、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与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不断拓展和提升服务站(点)的网络价值。指导涉农金融机构设立人民币兑换绿色通道,切实加大营业网点小面额兑换机具配置和维护工作力度,规范营业网点现金服务相关制度公示内容和形式,构建现金服务共享信息平台,统一现金服务质量标准,努力夯实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供应优质高效现金服务的工作基础,券别调剂、残币兑换、货币真伪鉴别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三)信贷增信工程 ?

     一是 1.加强财政支持撬动作用。指导地方法人行机构主动对接省级财政普惠金融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发挥好县域行机构普惠涉农贷款增量嘉奖等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县域行机构将汲取的存款主要投放普惠口径。充分利用市政府重点产业进展基金作用,主动推动设立乡村振兴子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落实涉农贷款税收减负政策,推动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等抵押融资。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建立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财政补贴等方式分担涉农领域的贷款风险,解除行机构的后顾之忧,形成金融支持涉农主体进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 2.加强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扩大“苏科贷”掩盖面,县财政设立 500 万元资金池,支持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供应低成本贷款。开展科技贷款贴息,重点为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贷款赐予贴息支持,带动行资金投向企业创新进展。引入天使投资等社会风投机构,促进初创型科技企业进展,逐步发挥科技融资担保公司作用,为科技型企业供应融资担保服务。

     三是 3.推动农业信贷风险分担体系建设。扩大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进一步加强与省农担担保业务合作,主动推广“惠农快贷”贷款业务,切实解决种养加大户及涉农企业的担保和融资问题。企业新增设备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抵押率在原有的基础上由担保公司通过担保增信的方式增加 10%。主

     动开展家庭农场质量提升、构建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两项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农业保险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探究创新适应农业生产需求的新险种,提高农业保险深度,为推广“政保”合作融资奠定基础。

     (四)信用增值工程 ?

     一是 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主体融资。加快推动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有效农户评定全掩盖。强化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稳步推广阳光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实农户档案信息。稳步推动农户、家庭农场、农夫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企业等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推动新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运用。主动推动法人行机构创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涉农信贷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加强涉农信贷数据的积累和共享,通过客户信息整合和筛选,创新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模式,在有效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逐步提升信用贷款及无还本续贷的比重。

     二是 2.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机制建设。创新关键信息采集,提升融资效率,加强农业投资监测分析,助力行机构更好地供应融资服务,提升融资效率。针对不良资产司法处置渠道单一、处置过程中行机构议价力量弱、变现周期长、标的额兑现率低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不良贷款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健全政府回购和金融生态进展基金市场化处置模式,探究建立金融借贷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连续深化推动辖内涉行金融借贷纠纷综合化解工作,着力提升不良资产处置的质效,不断提升金融债权的保障水平。

     三是 3.强化农村金融消保,提升风险意识。坚持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宣扬网格设置,加强“乡村金融助理网格员”和金融学问“金牌宣讲师”队伍建设,推广金融学问进校内、进社区、进田头,加大金融消费权益爱护宣扬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增加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金融活动的力量,推动金融学问普及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金融工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人民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

     (金融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民行、各金融机构等单位分管业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行。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政府(金融办)重点做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和落实工作以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乡村振兴的引导工作。人民行负责做好货币信贷政策引导和扶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相关金融统计数据收集整理以及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日常工作等。农业农村局负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配套的金融服务措施落实,农业保险的掩盖面的提高,金融精准扶贫推动以及对全县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配套措施的考核和督办等。财政局负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中涉农财政支持政策措施的制定与详细落实工作以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乡村振兴的引导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农业投资监测分析,充分发挥财政、金融等政策撬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动性。县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要推动建立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和资源整合、部门协作机制,准时沟通“三农”、乡村振兴领域最新政策和动态,做到政策互通、信息共享,进而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村制宜,精准施策,指导行机构找准切入点,通过金融供应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满意乡村振兴战略的融资需求。

     (四)强化政策激励和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县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方法(试行)》(金政办〔20xx〕72 号)相关考核指标,加强对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两项指标占比的监测、考核,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县域金融机构进行评估,按年通报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财政支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他责任单位工作落实状况将纳入县高质量跨更加展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考核。

     ?

    篇九:金融助农工作方案

    银行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各子公司,各分行,总行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 号)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三农”领域金融合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业全面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导乡村振兴扶持政策与本行信贷资金有效对接,发挥本行金融产品丰富、信息技术先进等优势,将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二)任务目标。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明显提升,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力争对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二、切实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 (一)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支持力度 1.充分支持乡村振兴农户贷款融资需求,在信贷规模配置、利率优惠政策等方面对农户经营性贷款进行倾斜,信贷规模配置方面,充分满足农户贷款信贷规模需要;贷款利率方面,农户经营性贷款利率在零售经营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下调,普遍低于同期个人购房类贷款及消费类贷款利率。

     2.在授信授权政策方面,鼓励分行根据当地特色行业、优势产业具体情况,结合行业产业经营周期及发展规律,实行一案一策,定制专业金融服务方案。同时,结合当地经济状况、产业情况、客群特征、分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综合风险审查,并从把握业务真实性、加强贷后管理、资产质量监测、明确贷款容忍度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指导,实行差异化授信授权策略。在审批的模式方面,积极拓展与涉农相关数据的应用,持续推进自动化审查审批模式,提升审查审批效率。适时开展检查及后评价工作,及时识别业务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实行即查即改原则,保证业务良性发展。

     (二)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合作 1.加大与省级联社及其下辖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在财富管理业务上的合作,大力推进以省级联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为主要目标客户的银银平台财富云业务合作,帮助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财富管理产品线,以创新财富管理产品增

     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优化农村金融机构收入结构。

     2.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我行银银平台向农村金融机构大力输出支付结算服务、金融云技术等综合金融方案,为村镇银行、民营银行提供包括核心系统在内的建设运维服务,提升中小金融机构竞争能力、服务能力;为县域城区农商行提供包括代理接入网联、超级网银、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金融市场重要基础设施,满足其客户支付结算需求。

     3.帮助农村金融机构拓宽资金来源。利用同业授信、同业存单投资、流转、票据贴现等方式,为农商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拓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渠道,提供流动性支持,协助农村金融机构加快资产流转,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能力,促进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

     4.帮助农村金融机构提高贷款等服务能力。为农商行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提供技术、制度、风控模型的支持,帮助农村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推动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广,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

     (三)明确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产业支持力度 1.聚焦扶持贫困地区重点产业和扶贫企业发展,对于带动贫困户脱贫、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引导扶贫等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信贷倾斜支持,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机会。

     2.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化农业基地建设,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加大对粮食收储企业的倾斜支持力度,为重点粮食收储企业配套支持资源,包括实施差异化定价、配置信贷规模、风险资产等专项业务资源等。

     3.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持续深化与农产品加工、乳制品生产、农业科技研发、生态农业、高端农机装备制造等行业龙头企业的业务合作,着力推动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发展;重点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对于当地农业产业集中、规模化明显的地区,在准确把握行业及企业规律特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差异化经营方案、配套信贷政策,促进当地农业集约化、产业化发展。

     4.促进农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通过支持与农业相关的产业,带动当地农业发展,如将旅游与农业相融合,支持乡村绿色生态旅游等快速发展,助力当地农民创收增收。

     (四)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助力乡村振兴 1.与当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机构合作,联合开展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精准扶贫贷款等业务;针对供应链核心企业下游农户客群,加大对当地特色农业产业金融服务力度,对产业下游农户开展个人助农贷款,支持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的融资需求。

     2.继续做好农地抵押贷款业务推广和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后

     续衔接工作,巩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成效,持续提升我行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信贷规模、利率优惠、资源配置等各项政策继续向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倾斜。

     3.继续推进三明等地区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通过创新担保方式,为林农提供以“林权”作为抵押物、且单笔期限最长可达30 年的个人经营贷款,支持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经营;引入地方政府背景的林权流转经营公司,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

     4.探索创新环境要素类质押融资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动发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绿色金融债等,将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绿色农业、美丽乡村、农村污水处理和生态治理等各类符合《绿色债券支持目录》的绿色项目。

     5.利用我行在标准债券承销方面的市场地位和债券承做承销服务能力,帮助优质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另一方面联动农村金融机构推介优质涉农企业由我行承做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市场化为导向,健全农村地区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

     6.发挥我行集团内银行、子公司、xx 分行联动优势,依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形成围绕涉农企业上市全周期的股债联动、投融资联动、公私联动、境内外联动在内的集团联动综合金融服务模式;优选符合条件的涉农上市企业,作为我行优先合作类客户,提供专项业务资源、差异化定价、差异化授权和绿色审批通道,全面提升涉农上市企业金融服务效率。

     三、强化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助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持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校园”等系列金融知识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线下组织活动和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以点带面,扩大农村地区金融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同时,我行将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消保审核,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畅通包括 xxxxx 客服电话、网点、网站等各类客户投诉受理渠道,助力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继续推进和深化开展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为移动支付用户创造更全面、安全、便利的使用环境。不断完善受理市场环境建设,丰富各类行业场景应用。有效整合宣传资源,组织开展营销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移动支付交易量和用户活跃度,打造老百姓“常用”“爱用”“会用”的移动支付应用,将移动支付的服务能力深入到农村地区,提升农村地区的移动支付覆盖面。

      xx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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