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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责任制9篇

    发布时间:2022-12-18 10:3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党风廉政责任制9篇党风廉政责任制 政法委党风廉政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政法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责任制9篇,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责任制9篇

    篇一:党风廉政责任制

    委党风廉政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政法委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推动科学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 纪委组织协调, 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 纳入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目 标管理, 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一起部署, 一起落实, 一起检查, 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谁主管、 谁负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 对职责范围内 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 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会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明确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 推进制度创新,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建立健全决策权、 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

     监督检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

     加强作风建设,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

     领导、 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及时听取工作汇报, 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 指标体系, 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 方法、 程序。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 年度考核、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 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

     第十一条:

     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研究解决, 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 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

     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 奖励惩处、 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并在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四条:

     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和纪委。

     第十五条:

     结合本部门实际, 建立走访座谈、 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 动员和组织党员、 群众有序参与, 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追究责任:

     (一)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 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 不正之 风得不到 有效治 理, 造成不 良 影 响 的 ;

     (二)

     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 不安排部署、 不督促落实, 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

     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 压案不查的; (四)

     疏于监督管理, 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

     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或者用人失察、 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

     放任、包庇、 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 金融、 税务、 审计、 统计等法律法规, 弄虚作假的; (七)

     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情节较轻的,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 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 进行调整处理。

     第十八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情节较轻的, 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 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或者给予调整职务、 责令辞职、 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 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

     干扰、 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 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

     认真整改, 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 要实事求是, 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 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 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 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篇二:党风廉政责任制

    第 1 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委尤权书记“五抓五看”和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发〔2015〕52 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县委《光泽县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光泽县关于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光委发[2016]7 号),为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工作原则 一、工作原则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发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内容 二、责任内容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

     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住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委会、纪委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2.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和反对“四风”。深入整治庸、懒、散、奢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

      4.注重源头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与要

      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

      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明确

     责任到

      人。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王作,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规范权力运行。实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探索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有效防范不作为、乱作为和侵权渎职行为发生。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7.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专题学习,并将廉政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切实保证廉政教育全覆盖。

      (二)纪委承担监督责任。乡纪委和各村(场)纪检委员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确保责任落实。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督促党组织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行为。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对象,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出差、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既坚决查处领导

      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工作,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

     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程序,防止执纪不统一和处理畸轻畸重。

      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失职失责问题,要实行问责,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严肃追究相关纪委和各村(场)纪检委员的责任。

      (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儆到“四个亲自”,当好廉洁表率。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举措;亲自听取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对年度重要工作,亲自分解任务、督促落实;亲自上廉政党课,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对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约谈、监督整改。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针对重点环节,尤其是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4.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5.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落实“一岗双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主动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住。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责任制检查考核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并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开展述责述廉,将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向党组织作出报告。

      2.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同时,结合岗位职责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1.认真抓好省、市、县三级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2.按照整改工作任务要求,逐步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提出细化整改方案,每个细化整改方案都要有明确的整改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并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3.整改方案和即知即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乡党委、乡纪委。

      三、责任考核 三、责任考核

      1.认真落实常态化“双报告”制度,年底前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2.乡直单位负责人、各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3.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年底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四、责任追究

      1.对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各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将按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试行)》(光委发〔2014〕4 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的实施细则》(光纪〔2014〕45 号),对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予以“一票否决”。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结果应用。考评结果纳入全乡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对连续两年考评名次在倒数两名的党组织,由乡主要领导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末位约谈。

      乡党政主要领导:

     责任人:

     第 第 2 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中 xx 全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一)工作责任方面:

      该同志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精神、中 xx 全会精神和省教育系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措施。

      2、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重要工作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5、自觉遵守学校财经纪律,自觉遵守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杜绝违反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6、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7、积极推动处务工作公开,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廉洁自律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格八条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责任检查考核

      1、检查考核年终进行,其结果作为对干部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2、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评议。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二)有上述所列情形,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给与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公司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意识,确保公司 2021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根据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签订 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协助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2.严格“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篇三:党风廉政责任制

    国有企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推动和监督工作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布局,与生产经营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第三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领导人员“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XXX 集团公司党委、纪委、XXX集团公司下辖党委、党支部、部门、全资(绝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领导人员,以及集团外派相对控股、参股子公司的领导人员。相对控股、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XXX 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主抓的重要任务,作为党的建设和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做出工作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集团公司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于每年 XX 月 15 日前,向 XXX市委、XXX 市纪委监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细化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分工。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有效监督途径,认真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廉洁从业谈话、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的重要工

      3 作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倒查追究完整链条,深化内部巡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集团公司的有效落实。

     (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充分听取集团公司纪委对拟提任人选意见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在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集团公司党委、行政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中的责任,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对不适宜、不胜任担任现职的领导人员坚决予以调整,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大力推进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标本兼治,深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编制权力清单、完善相关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廉洁风险的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植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提高廉洁风险的预警处置能力。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规范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厘清党委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健全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合理配置权力,建立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和决策行为留痕管理制度;将党内监督同

      4 企业内控体系贯通起来,积极推行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法务监审、工会、组织人事等“大监督”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进一步落实职代会、党务公开、企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等措施,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促进各级领导人员秉公用权、廉洁从业。

     (六)健全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及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决策事项不坚持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论证不充分等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重大腐败案件的部门(公司),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激励职工新担当新作为。

     (七)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实施办法,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正风肃纪,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厉查处顶风违纪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以商务招待名义违规饮酒、超标准接待,杜绝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发

      5 放津补贴等问题发生。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八)完善廉政教育机制,严格落实思想政治学习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把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国史、职业道德等教育纳入企业党员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加强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专家讲座、“书记讲堂”、知识测试、廉政基地教育、在线学习培训等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持续推进集团公司廉洁文化体系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部门、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活动,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氛围。

     (九)强化对各部门、各子公司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落实管理责任,重点做好对各部门(公司)“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管理等制度。探索建立对中层管理人员“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

     (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每半年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1 次以上,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有关重大、疑难、复杂的反映问题线索、案件处置或问责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明确指导意见和相关工作要求,为集

      6 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一)履行主要领导责任。对领导班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部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计划,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监督执纪问责涉及领导干部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案件亲自督办。

     (二)强化组织推动。组织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必要时可采取问责的方式,整顿调整不重视或抵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人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督办重点案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领导和督促集团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共同落实、整体推进。

     (三)加强监管督导。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检查班子成员及下一级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情况,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责

      7 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醒、批评、纠正。

     (四)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带头按要求向市委、市纪委监委述职述廉。

     第七条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一)落实分管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推动分管部门(公司)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定期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向集团公司党委汇报 1 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抓好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分管部门(公司)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党委。

     (三)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廉洁从业和

      8 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第八条

     集团公司纪委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集团公司纪委及其内设部门可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市纪委监委对集团公司党委、党支部、部门(公司)实行监督,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集团公司党委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上级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集团公司纪委于每年 XX 月 XX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XX纪委监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向 XXX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报告企业领导人员勤廉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负责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行使和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遵守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与班子成员就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沟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市纪委监委报告。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子公司的监督,加强对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子公司执行党的路线方

      9 针政策、决议决定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和集团公司重要部署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约谈、“签字背书”等方式,督促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负责对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管理人员纪律教育,强化管理人员作风建设,对领导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履行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五)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预防“破纪”行为发生。加强对直接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部分管理人员通过业务链条上的权钱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和交换、与特定关系人结成利益同盟侵吞国有资产、纵容支持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在管辖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或开办关联企业谋利等方面“靠企吃企”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六)负责对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的监督,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严格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

     (七)推行体制机制创新措施。在 XX 纪委监委和集团

      10 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要求,严格落实“两个为主”。用好办案成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党规教育、警示教育,促进制度建设、规范管理。

     第九条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是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一)领导集团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组织研究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查处领导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腐败案件,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全程督导。

     (二)强化同级监督。加强对党委成员、班子成员廉洁从业、作风建设和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市纪委监委报告。

     (三)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对集团公司纪委、各党支部、各部门(公司)、集团公司纪委成员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责...

    篇四:党风廉政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第二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

     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校级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班子、各级领导干部。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纪委,具体组织协调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各项事宜。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七条校级领导班子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校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对分管单位积极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八条中层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应当对分管工作积极

     指导、组织和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校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

     (三)根据需要适 n 寸组织召开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措施;

     (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对学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的组织领导,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监督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八)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作风建设,认真纠正损害师生利

     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经常听取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十)支持纪委、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经常听取纪委、监察室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及重点信访案件情况的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第十条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每年年初组织召开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三)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措施;

     (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落实的组织领导,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各

     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

     实;

     (七)坚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组织、落实、督促和检查;每年年底,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

     (八)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九)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找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并进行整改监督。

     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十一条坚持全面检查考核和专项检查考核相结合,学校检查考核和单位自查相结合,年终检查考核和平时检查考核相结合,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

     第十二条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也可以专门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检查考核内容以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主要任务为重点。检查考核可以采用听取汇报、述职、查阅资料和会议记录、个别谈话、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对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学校党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进行总结。

     第十六条建立完善检查考核结果向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适时反馈制度,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七条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八条对校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检查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上级及学校部署和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

     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疏于监管,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四)对本单位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报告、不坚决制止、不及时处理,致使违纪违法和不正之风继续发展的;

     (五)放任、包庇、纵容班子成员和下属人员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的;

     (六)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或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的;

     (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违反民主程序或不负责任,给学校或本单位造成一定损失或损害广大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切身利益的;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部门、学校批转的信访件不按时查办、没有有效处理,致使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条中层领导班子有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而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一条处级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二条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具有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学校对所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具有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轻或减轻追究责任:

     (一)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情况并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问题发生后,能积极主动配合学校调查处理的;

     (三)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明确提出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

     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第二十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中层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七条对校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责任追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五:党风廉政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有关的党内法规,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所党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所长承担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责任。所长为中共党员的,同时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基础,以细化履责措施为重点,以健全体制机制为抓手,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我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保障我所“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目标和推动“率先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2 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纳入研究所发展规划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纳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科研、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第二章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第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所长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或重要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科研团队负责人反腐倡廉建设监督和管理责任。各责任主体因工作变更或职责调整产生的责任内容变化,应及时变更或调整相应责任制内容。

     第七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所负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组织领导。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听取汇报、安排监督检查、指导督导落实、严肃责任追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改革创新发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经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3 (二)选人用人。严格执行中央和我院关于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制度相关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察考核、选拔聘用机制,规范岗位聘用管理和职级 X 升制度,坚持拟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或廉洁从业情况鉴定制度,严肃选人用人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的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管,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和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修订后的院党组“十二项”要求,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等管理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行为。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严肃惩处科研不 X 行为。

     (四)宣传教育。将反腐倡廉和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研人员职业培训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与创新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等等紧密结合。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科研诚信和学风教育。领导班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

     (五)制度建设。紧紧围绕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议事决策、人事、财务、资产、基建、科研道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深入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以工作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

      4 信息化为目标,使主要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流程规范、权责清晰、防控有力、预警及时。

     (六)强化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化党(院、所)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明确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加强预防和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重点抓好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逐步覆盖所有科研经济业务领域和主要科研团队。加强和支持巡视工作。抓好审计和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践行“四种形态”,落实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要求。

     (七)惩治腐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领导和支持纪监审部门聚焦反腐倡廉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纪监审工作汇报,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纪监审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纪监审干部的培养使用。

     第八条

      所长承担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包括:

     (一)决策部署。每年初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确定反腐倡廉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分解。每年底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反腐倡廉检查考核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并纳入下一年度单位工作计划。

      5 (二)组织推动。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风和学风建设、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等重点,谋划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内审监督,重点抓好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领导并督促分管部门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宣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对上级关于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的学习,按要求参加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学习,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述责述廉。每年在本单位作 1 次廉洁从业专题报告。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和科研团队负责人参加反腐倡廉和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保证其每年至少参加1 次。

     (四)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议事决策、人事、财务、资产、基建、科研道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加强对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人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督促分管部门自觉接受审计等监督,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

     (五)惩治腐败。严格落实上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加强监察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领导和支持监察审计机构聚焦反腐倡廉主业,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查办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坚持

      6 “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

     第九条

      党委书记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一)领导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反腐倡廉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责任分解,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牵头组织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向领导班子汇报检查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二)组织推动。组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或反腐倡廉责任书,形成责任传导机制。督促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并监督分管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宣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学习并传达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 1 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在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每年在本单位讲 1 次廉政党课。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反腐倡廉和科研诚信宣传教育,保证其每年至少参加 1 次。

     (四)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抓党风建设的工作机制,带头并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X 修订的院党组“十二项”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内监

      7 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督促分管部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践行“四种形态”,落实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要求。

     (五)惩治腐败。严格落实上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加强纪监审机构和队伍建设。领导和支持纪监审部门聚焦反腐倡廉主业,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查办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

     第十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或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或重要领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部署落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对牵头负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并监督分管部门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具体举措,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教育引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学习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按要求参加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学习,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述责述廉。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反腐倡廉和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保证其每年至少参加 1次。

      8 (三)业务监管。根据上级和本系统本单位的要求,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健全完善分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及管理流程,将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纳入其中,促进规范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四)加强监督。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督促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自觉接受审计等监督,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

     (五)及时汇报。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及时向纪监审部门通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支持纪监审部门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业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主要包括:

     (一)组织实施。根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和反腐倡廉年度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任务落实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底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向领导班子报告。

     (二)学习教育。自觉学习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和

      9 部署要求,带头并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 1 次廉洁从业宣传教育活动。对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及管理流程加强宣讲。

     (三)业务监管。认真落实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加强业务监管,带头并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及管理流程,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的实施办法或细则及工作流程。每年对制度、流程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不断优化完善。

     (四)加强监督。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审计等监督,认真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纪监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科研团队负责人是所负责科研团队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科研活动中的反腐倡廉建设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主要包括:

     (一)组织实施。根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和反腐倡廉年度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任务落实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底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向领导班子报告。

      10 (二)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学习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带头并督促所负责的科研团队成员参加廉洁从业宣传教育,保证科研骨干每年至少参加 1 次。加强对所负责科研团队成员的科研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良好学风。

     (三)业务监管。严格执行课题经费管理使用、科研道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及管理流程,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风险点,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团队内部管理监督,保证科研活动合法合规。

     (四)加强监督。带头廉洁自律,加强对所负责科研团队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审计等监督,认真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纪监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 XX 治规矩,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带头管好自己,管好父母、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加强工作作风和学风建设,恪守科研道德。

      11 第三章

     机关各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

     机关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分别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科研管理与质量控制处负责全所各类科技项目的申请和管理工作的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监督;加强对国外订货、报关、政府采购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及处理(财务管理之外)、材料采购以及质量控制相关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研究所科研道德制度建设,开展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科研不 X 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受理和调查职责范围内的科研不 X 投诉举报等。

     (二)成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研究所科研成果鉴定与报奖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院地合作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开发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等。负责规范图书采购、档案管理、学报、网络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监督等。

     (三)人事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引进、岗位管理、聘用管理、薪酬绩效、继续教育与培训、考核奖励、工作人员兼职等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篇六:党风廉政责任制

    XX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中、 省、 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 20xx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现将今年以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 律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作为县政府主要领导, 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 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 觉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 四中全会、 中省市纪委三次全会以及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 文件、 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 特别是学习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央纪委、 省纪委“四项规定”,“宜宾市机关工作人员 禁令” 等, 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是我们党在总结多年来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到身体力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落实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上来, 增强我们自 身廉政建设的自 觉性。

      二、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 切实履行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大事、 要事来抓, 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安排部署, 一并检查落实, 做到了 三个“到位”。

      第一, 部署到位。

     我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 程,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 部署廉政建设工作, 做到早研究、 早部署。

     在县纪委三次全会上, 对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 总体部署。

     在县政府 2 次全体会议、 县政府 6 次常务会议、 县政府 3 次县长办公会等工作会议上, 分别就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 具体安排, 并明确了 班子成员 责任。

     在全县各种大会和专题会议上, 结合会议内容, 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洁、 监督管理、 机关作风、 班子建设、 行政效能、 案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 明确要求。

     平时, 在不同地点、 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对廉政问题经常讲、 多次讲、 反复讲, 找原因、 说危害, 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 身边事中吸取教训, 耳边警钟长鸣, 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

     班子成员 和县府各部门对中、 省、 市明令禁止的事, 做到令行禁止, 确保了 政令畅通。

      第二, 落实到位。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本在落实, 关键在行动。

     在认真分析、 研究责任目 标的基础上,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 靠实际行动求成效。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加强县域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历史契机。

     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 多次在政府各种会议上进行宣传贯彻。

     责成成立了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工作领导组, 加强对《行政许可法》 的组织实施。

     要求认真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 、 许可依据、 许可实施机关和许可收费的清理工作, 共清理出有许可权的部门 33 个, 许可项目 511 项, 许可收费

     项目 259 项, 取消行政许可项目 104 项, 完全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许可项目 计 407 项。

     对清理结果, 由许可部门面向社会公告。

     同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互联审批和基本建设项目 联合审批两项改革, 完善了 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扩大了 基本建设联合审批范围, 并探索网上审批新路子, 有效纠正了“体外循环” 和“双轨运行” 的问题。

     对执行 《行政许可法》不力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审批的人进行了 责任追究,给予 5 名 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定期不定期召集财政部门研究财政工作。

     支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 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 落实“收支两条线” 规定, 建立“非税收入银行直收” 管理体系。

     针对乡 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运转非常困难的情况, 责成财政部门全面调查, 认真分析, 详细核实, 科学制定了“划分收支范围、 确定收支基数、 超收全留、 短收不补, 定额补助( 或上解)、 一定五年” 的县乡 财政体制,调动了 乡 镇当家理财、 培植财源、 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制定了《关于南溪县国有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在国有资产出让上, 坚持“资产清理, 资产评估, 产权鉴定, 财政确认” 的原则。

     20xx 年共举办国有产权公开拍卖 6 次,收益 479. 68 万元, 将收回的资金优安置职工, 增大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

      三是规范了 政府采购行为。

     积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严格按 《南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进行采购, 做到了 项目 有审批, 资金有来源, 采购有方案, 支付有凭证。

     通过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谈

     判采购、 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 全年全县共进行物资、 办公用品等采购 13 次, 采购预算资金 104. 59 万元, 实际采购资金 93. 71 万元,节约资金 12. 88 万元, 节约率为 13. 74。

      四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多次在项目 工作会上, 把廉政建设作为必讲内容, 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做好项目 的监管工作。

     我县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实行《公正廉洁承诺书》 和签订《工程廉洁合同》, 严格执行 《南溪县工程建设项目 招投标管理办法 ( 试行)》,始终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坚决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目 前已有建设工程招投标 10 个, 招标金额 2365. 19 万元, 中标金额 2178. 98 万元, 节约资金 186 万元, 节资率达 7. 87。

     强化对招投标工程的后期管理, 抽查了 2 个建设项目 , 对招投标后增加的工程项目 未及时报批的行为, 进行了 通报批评, 提出整改意见 3 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后期管理制度提供了 基础。

     认真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

     健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 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

     截止 10 月 底, 已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土地 25 宗 207. 79 亩, 收益 707. 06 万元。

      五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切实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保证政令畅通、 提高行政效能, 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促进南溪经济社会持续、协调、 健康发展。

     其一, 强化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求成立了 退耕还林督查组和检查组, 督查组对 16 个乡镇进行了 全面督查, 查处了 南溪镇粮油公司裴石分公司和万寿宫仓库转买退耕还林粮食案件, 给予 3 人撤职处分, 追缴单位和个人非法获

     利 52. 18 万元, 依法维护了 农民利益。

     强化制度落实, 责任到人, 确保了 今年我县 204137 亩管护无盗伐、 滥伐、 毁林开垦、 乱占林地、森林虫害的发生。

     其二, 扎实做好粮食直补督查工作。

     开展明查暗访,提出改正建议 8 条, 及时纠正了 个别乡 镇用直补资金抵扣农税的现象。

     保障了 我县直补的 232398. 26 亩的 244. 09 万元的直补资金严格按照“五到户 ”、“六个不准” 的要求, 全部兑付到农户 手中。

     其三,开展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督查, 保证了 专款专用, 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 生活和灾后重建中遇到困难, 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0xx 年, 全县共下拨给各乡 镇救灾救济费 58. 9万元, 其中自 然灾害救济费 45 万元, 拨付“5、 2” 洪灾受灾户 建房补助 12. 3 万元、“5、 29” 暴雨灾害受灾建房补助 1. 6 万元。

     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使用情况的督查。

     其四, 责成县纪委、 监察局会同组织、 财政、 审计等部门, 开展了 清理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 以清理促管理的原则, 清理与完善相结合, 积极帮助各乡 镇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 堵塞漏洞, 加强制度建设。

     全县 16 个乡 镇共清理出 14 个乡 镇 103 名 乡 镇、村干部有借占公款, 涉及金额 396706. 43元, 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13 人 150495. 87 元。

     已收回 338669. 07元, 占借款总额的 85. 37。

     其五, 5、 认真清理整顿全县统一着装,减轻财政负担。

     收缴违规制式服装 410 套, 价值 4. 1 万元, 减少着装人数 410 人, 年减少财政开支 53 万余元

     六是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

     对群众反映的难点、 热点问题,督促分管县长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

     我直接接待群众上访达 200 余人次, 直接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70 余个, 信访总体形势稳定并有所好转。

     严格执行企业改制政策, 坚持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 县车队、 建陶总厂、 锅炉总厂等改革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南福酒业正依法深化改革, 航运公司、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丝绸公司等改革正积极推进, 配合南山、 长庆军工企业政策性破产改制顺利开展。

      第三, 督查到位。

     随时掌握县政府班子成员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 律的情况,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全力支持执纪执法问题开展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监察机关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政纪立案 9 件, 政纪处分 12 人, 涉及科级干部 4 人,一般干部 8 人, 挽回经济损失 100 余万元。

     经常深入到财政、 人事、审计、 监察机关等部门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到这些部门检查工作 5 次。按照《南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和“三重一大” 规定, 全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决策、 重点建设项目 、 重大人事任免和大笔的资金安排将实行集体研究。

     对全县行政机关行风严加约束, 加强管理, 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 加强廉洁自 律工作

     作为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在工作和生活中, 进一步增强自 律意识和自 我约束能力, 坚持做到慎权、 慎欲、 慎微、 慎独, 坚持做到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 以俭为荣, 使自 己堂堂正正做人、 踏踏实实做事、 清清白白做官。

      一是不断加强自 身修养。

     自 己出身在贫困的家庭, 自 小生活条件比

     较艰苦, 一直养成了 生活简朴的习惯。

     在这几年的企业改制、 解决上访、 走访慰问的过程中, 也认识到了 全县还有数量众多的困难群众生活在最低生活水平线以下。

     因而在工作生活中, 从小事作起, 转变工作作风, 坚决抵制不良风气。

     平时该自 己支付的开支坚决由自 己支付。下基层轻车简从, 不增加基层负担, 更不铺张浪费。

     这次到上海挂职锻炼的半年时间里, 除了 机票外, 其他各项报销开支不过两千多一点。平时电话费、 接待费也较少。

      二是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带头遵守县委、 县政府的廉政承诺。自 己历来不干涉建设工程招投标、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坚决反对送钱送物行为, 凡是给我送现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 都一概拒收; 一时拒绝不了 的,或上交组织作出符合规定的处理、 或及时退还本人。

     坚持严格教育,管好配偶、 子女、 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 不准利用自 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 不准接受现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坚决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参与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总之, 今年以来,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积极推进, 狠抓落实, 顺利推进了 政府党风廉政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将认真按照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针对自 身薄弱环节, 强化措施, 坚定不移地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和各项任务, 不断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 向深入, 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定保证。

    篇七:党风廉政责任制

    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招就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铜仁学院招就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招就处全体同志,实行处长负责制,各科室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能,落实责任。

     第二章

      责任落实与分解

     第三条

     招就处处长的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廉政勤政工作,主持召开本单位班子会议和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讨论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招就处副处长工作职责:协助主任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分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工作。

     第三章

      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

     第 五 条

     全体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并按照职责分工,经常检查、了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防范于未然。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需要查处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认真地进行查处。

      第 六 条

     对违纪人员涉及党纪、政纪处理的,由处长办公会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再报校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 七 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和总结自身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 八 条

     正确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寓于其他各项工作中。在各项工作中的每个环节上都要注意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在部署、检查、总结工作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

      第 九 条

     定期总结本单位一定阶段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以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

      第十 条

     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日常工作、工作考核、干部考核紧密结合,在工作中防微杜渐,保证全体成员廉洁自律。

      第十 一 条

     坚决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十 二 条

     本细则由招就处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有关规定不相符时以学校规定为准。

    篇八:党风廉政责任制

    谶 。

     吴 锋 囝研 究

     一、 实行 党风廉 政建 设责 任制 的重 要性 、 必 要性 和可行性 1.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进行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 需要。党的十四大以来 ,

     党风廉政 建设 和反 腐败 工作 一直在 向纵 深开 展 , 并 逐 年取得 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一些腐败现象 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甚至还在滋长蔓延 , 形势依然 严峻。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放松甚至放弃 了 自己在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和对所辖地区和 部门的党员、 干部 的管理监督 , 以致在这些单位 , 腐败 现象滋生蔓延 , 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 人民群众很不 满意。要深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迫切 需要解决好一些单位存在的 “ 一手硬 ,一手软” 的问 题, 实践证明,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是着力解决 上述 问题 的一项关 键性 措施 。

     2.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 腐败 工作 的重要 组 织保证 和制度 保证 , 是 党风 廉政建设制度体 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这些年来 , 党 中央、 国务院、中央纪委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党风廉 政法规制度 , 有力地促进 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的顺利开展。实践证明,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督 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并切实担负 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任的一项重要的行 之有 效 的制度 。这 项制度 与 其他 制度 相 比 , 是一项 具 有 全局性 、 特 殊性 、 关 键性 、 根 本性 的制 度 , 具 有提 纲 挈领的作用。认真推行责任制, 其它制度如收入申报 制度 、 礼品 登记 制度 、 个 人 重大 事项 报告制 度等推 选 起来就不难了。试点工作 的经验证 明, 责任制是党风 廉政法规制度体系 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 是各项制度的 “龙头” , 是管总的 , 牵头的东西 。

     牵住了这个“龙头”和 “牛鼻子” , 就是有力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不断深入发展 , 就能从组织上、 制度上保证党风廉 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实行 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 制是成功 经验 的总 结 , 是 切 实可行 、 行之 有 效 的。

     实行 党风廉 政建设 责任 制, 反映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及 内在规律 , 反映了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党 内外广大群 众的迫切愿望, 体现了党要管党 、 从严治党 、 从严治政 的客观要求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实践基 础 。责任制是在全面分析形势 , 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制定的, 是我们党 在多年的反腐败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的结果, 具有很 强 的针 对性 、 适 用 性 和实 践基础 。通 过这些 年来 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 , 各级党政领导班 子、 领导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 识提高了,自觉性增强了, 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格局和 工作机制 已经形成 , 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造 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 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 证。

     责任制中明确规定的监督检查考核措施和纪律责 任, 为责任制的实施提供 了严格 的纪律保证。多年来 的经验 已证明, 建立、 完善和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既是必要的, 也是切实可行的。

     二 、 抓 好党风 廉政 建 设责任 制 的关键在 落 实 1. 做到责任明确, 要形成一种压力感。

     一是明确 责任主体 。要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任主体 , 责任到人,

     责任人如有变动 , 继任者继续履行前任责任 , 以避免 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模糊和空位 。

     要强化突出一把手 是第一责任人 , 以避免责任主体的泛化 。要明确党风 廉政建设的各职能部 门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 体 , 以避免责任主体的残缺。

     二是细化责任内容。

     不能 仅仅满足于一般化的签定责任状形式 , 应进一步以文 件的形式明确每个责任人 在党风廉政每项工作 中应 承担的具体责任 。要逐项细化分解责任内容 , 量化任 务指标和完成的要求 、 时限, 尤其是规定责任履行的 下限 , 即必须达到的标准。

     使责任人想推诿没借 口, 想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感 -

     _ -怀 国 髓

     ——为人 民银行密 级分行撤销两 周年 而写 。

     沈亦舟 自从 人 民 银 行 省 级 分 行 撤 销 以

     来.念 恋之情很像 是冬季 的西北风 ,

     阵阵扑 面而 来 ,无 时 不在 心上 打 旋。每 当想起 这飘 泊异 乡的游子 生 活, 伤感的泪花便 会情不 自禁地涌 出

     眼窝儿。

     说 实在的 ,都是 堂堂七尺 男儿 ,

     谁会轻 易为一点事动容 。

     时间虽然即 将逝去两栽 , 但 不免 时常仍为我 曾为

     之悲欢、为之奋 斗而今 却不复存在 的 省分行黯然神伤 。因为, 那里 曾有过 我们 300 余 名干 部职 工挥 洒 的辛 勤 汗水 、真诚 的 同事友 情和 热忱 的 关

     一爱, 那里更是我们成长、 成 熟、 成功的 摇蓝 。老辈的音容 、 同辈的 笑貌 、 小辈 的青春活跃 ,老行 长、老处长像 关心 自己孩 子一样 培 育着年 青 的一代 又 代。新行 员、 新 同志像 尊敬 自己的

     父 兄一样尊敬着老 同志 , 并虚心地学 习着好传统 、 好作风和继承着前人的

     良好风范。我们都 曾为彼此取得的成 绩而欢欣 , 也 曾为产生过的遗憾而慨 叹⋯ ⋯ 那楼、 那景 、 那人 、 那事 , 仿佛 就是 昨天 , 好 象就在眼前一样 。四十 五年的历程啊 !走过春 天 , 走过秋 天 ,

     年复一年 ,日复一 日,唱着同样 的歌 一儿 , 驰骋在辽 阔的黑土地上 。我们都 曾为黑土地上的金融平安尽过职 都 曾为黑土地上的经济发展尽过 责.更 为省分行 “ 双文明” 建设和蓬勃兴旺 出 过 力 。

     面 对机 构撤 销 的 “残 酷” , 看 得 出 同事们无不强忍着 内心的痛苦 。

     但 大 家知道 ,这是 中央和 国务院的决策 ,

     是 为 了进 一步加 强金 融监 管, 更好地 执行 货 币政策。因而只能默默地把 自

     己对 “ 行 员之 家” —— 省分行 的拳拳 之 心 和依 恋之 情都化 作 了具体 的行 动 , 竭 尽 全 力 , 加 班 加 点 , 圆 满地 完成 了善后和 移 交工作 。直到 l 998 年最 后 的一 天 ,在全行机关职工 (也 包括 离退休干部 ) 大会上 ,分行领导那催 人泪下 ,感人至深的行 史回顾 ,犹如 首低吟 的挽歌 ,已永远地 回荡在每 个 人 的 记 忆深 处 了。

     一作者单位 :

     人行 沈阳分行 责任编辑 :

     范代 回旋没余地。三是营造舆论氛围。

     要通过学习宣传和 教育活动 , 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 使各级领导干 部个个意识到 自身应履行职责 , 干部、 群众人人知晓 责任制内容 , 形成一种舆论压力。

     2. 保证 责任 落实 , 要 形成 一种 紧迫 感。要把 握重 点 , 有针对性地实施检查和考核。

     在检查考核的方法、

     步骤上要注意把握 四点:

     第一, 自查。

     应包括单位领导 班子 自我评估 , 对照下发的考核测评表 自打分数和领 导干部个人的 自查 自纠。

     第二, 督查。

     党政领导应按责 任制的分工定期听取所分管单位部门的专题汇报 , 指 出问题 , 一同研究改进措施。

     第三 , 抽查。

     各地区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可召集有关职能部门, 采取 事先不打招呼的办法进行突击抽查 , 包括查 、 看 、 访 、

     谈 , 如实通报抽查情况, 对责任落实不好的单位点名 批评第一责任人。第四, 考核与考察。由纪委会同组 织 、 人事部门, 对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逐项考核和考 察 , 要 由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逐人逐项地测评打 分 , 按分数兑现奖惩。

     同时, 要建立责任制运行管理档 案 , 作为责任人政绩评定 、 奖励惩处 、 选拔任用的重要 依据 。

     3. 严格 责任 追究 , 要 形 成一 种危机 感 。

     一 是要制 定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 , 明确责任追究的原则 、 内容 、

     权限、 程序和类别、 标准以及政策界限等等, 使责任追 究有所遵循 , 避免随意性。责任追究的权限要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上追一级 , 由被追究人的上级来追究和按 谁受理谁追究的原则去实施。二是要确定客观全面 的责任认定办法。在认定“五失” 时, 可通过调查 当事 人、 走访知情人 、 查证有关资料和平时考核 、 测评情 况, 进行客观全面的综合分析 , 以做出实事求是的责 任人认定结论。三是要建立一个责任追究的职能部 门相互沟通联系的制度 , 以定期沟通责任检查考核情 况, 及时交流、 研究责任追究 的经验和疑点难点问题,

     经常通报各 自追究 的具体情况 , 尤其注意在追究前交 换意见 , 追究中研究办法、 定性标准 , 追究后协调落实 结 果 。

     作者单位 :

     中行黑河分行 责任 编辑 :

     见 天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篇九:党风廉政责任制

    寨街道 2010 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上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 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工作安排和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策划部扎实展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就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

     明确责任, 强化作风建设,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工作。

     1、

     我部门组织全部党员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五次会议和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会议精神,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 加强党员的四年教育。

     让党员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把我部廉政学习作为构筑思想道德放线、 转变作风、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大事来抓。

     2、

     全体党员与公司签订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加大监督的力度。

     在工作中接受群众的监督。

     3、

     狠抓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

     在部内开展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 用心干事” 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

     工作中要求勤勉敬业、 求实务实、 雷厉风行、 廉洁奉献。

     切实解决了“为民、 开拓、 务实、 廉洁” 的问题。

     4、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准则》。

     党员干部在认

     真学习两个“准则” 后, 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四大记录八大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紧扣领导干部的工作要求。

     把廉政作为构筑思想道德的防线、 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大事来抓,紧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 工作作风、 生活作风、 学风。

     二、

     建立部内廉政制度, 自觉规范工作纪律。

     1、 在认真学习《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婚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 和《关于严禁操办“升学宴” 的通知》 后,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 禁止借婚丧嫁娶、 子女入学入伍等事宜借机敛财。

     建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协调整体工作的长效机制。

     2、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

     我部认真开展自查未有私设“小金库” 的现象。

     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 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加强了法制教育,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加强从源头上放置腐败的力度, 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三、 优化部门职能, 狠抓监督检查工作。

     1、 我部门的工作主要为编制生产经营计划, 负责公司生产管理。

     我部严格遵守“三重一大” 的决策制度, 在重大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大额资金使用方面, 都是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

     2、 在生产管理方面, 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 签订廉洁协议,

     不收受施工单位的礼物、 金钱以及变相的财产。

     认真做好工程管理等本职工作。

     我部在公司上级的领导下, 再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 一些工作, 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差异, 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 将工作做得更好。

      XX 市纪委党风室:

     2010 年,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委、 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 在市企业纪工委的直接指导下, 坚持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 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保障和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现将我局 2010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 责任到位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制度上保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了切实抓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及时调整了以党委书记、 局长杨锡清同志任组长, 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负总责, 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 , 形成了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 党政齐抓共管, 纪检协调, 各负其责, 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 逐级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 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 有人管、 有人落实, 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

     2、 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放到工作突出位置。

     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表彰会, 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考核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并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 一同部署、 一同落实、 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层层抓落实。

     局党委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委书记签定了大理市纪检监察干部执行“五严守、 五禁” 纪律责任状, 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并制定了《XX 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 ,明确了责任分工。

     按照每个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不同, 划分了责任范围, 把责任细化并落实到个人, 层层分解了 201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4、 认真贯彻落实《XX 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 实施办法》 , 按照大市发〔2010〕 10号文件和《XX 市 1010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的要求, 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按时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总结和报表。

     上报信息 8 条。

     被有关报刊杂志采有 3 篇。

     二、 切实履职, 工作到位 为切实做到教育为先, 预防在前, 关口前移, 今年我局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 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从思想上行动上筑起了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1、 加强理论学习, 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为使廉政教育不走过场, 不流于形式, 保证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注重在学习方法上力求一个“活” 字, 学习形式上力求一个“灵” 字, 学习效果上力求一个“实” 字。

     年初制定下发了《关

     于 2010 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 坚持每周五的集中学习制度,先后学习了十七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党章》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和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等党纪条规。局党委把学习贯穿于工作始终,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 廉政型和团结办事型班子。

     2、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局党委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及时下发了《云台山林业局 2010 年纪检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 同时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为契机, 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

     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促进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的重要意义, 由党委书记为全体在职党员上了题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的党课

     我局为中层以上干部订购了《廉政准则》 , 积极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廉政准则》 知识考试。

     充分利用黑板报和在企业自办的《云台工会》 上刊登内容结合我局实际的廉政格言、 警句、 对联, 增强了廉政文化的吸引力, 使廉政文化深入人心。

     3、 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 巩固思想防线。

     今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影视片, 如“被黑金毁掉的企业家” 、“交友警示录” 等, 让每一名干部、 党员熟知党纪条规, 思想上

     警钟长鸣。

     认真开展了“6。

     23” 警示教育, 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 地位观, 大力弘扬清政廉洁、 勤政为民的作风, 形成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

     三、 完善制度建设, 转变干部作风。

     1、 建立工作制度。

     今年, 我局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制定了《XX 局廉政谈话规定》 、 《XX 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表》 和《贯彻国有企业“三重一大” 实施方案》 等制度。

     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是中央、 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通知精神, 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

     2、 严肃工作纪律。

     局领导班子调整后, 十人重视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提出了新的要求, 认真践行“个人形象一面旗, 工作热情一团火, 谋事布局一盘棋” , “三个一” 活动, 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作风, 班子成员之间带头搞好团结, 使干部职工之间形成了相互尊重、 相互体谅、 同舟共济、 团结干事的局面。

     党委书记、 局长杨锡清同志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提出“七讲” 即讲学习、 讲政治、 讲团结、 讲廉洁、 讲全局、 讲奉献, 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要大力倡导和发扬为民、 务实、 清廉的优良作风, 把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 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 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 真正把群众关注的热点、 难点、 实际工作的薄弱点作为踏实做事的重点, 认认真真地抓好, 落到实处。

     3、 强化监督检查。

     按照“四大纪律, 八项要求” , 在重大决策上坚持民主集中制, 召开班子会议或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同时注重发挥职能作用, 监督“局务公开” ,

     坚持做到及时、 准确、 真实, 使“干部清白, 群众明白” 。

     新班子比较注重纪检的监督保障作用, 在工程招投标、 大额资金使用上, 如棚区建设项目、 购买电脑等均请上级纪检部门和局纪检全过程参与, 从源头上做好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

     4、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干部考核目标内容, 平时经常进行检查、 监督, 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做到有部署、 有落实、 有检查、 有考核、 有奖罚。

     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1、 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及相关条规、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等。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收入申报、 收受礼品登记等制度。

     2010 年领导班子成员均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在单位招待、 接待费用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在资金管理方面, 厉行节约。

     经查, 未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未发现违反廉政规定情况。

     2、 我局是由生产经营转变为公益事业型的企业, 从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公益林建设, 担负着大理市 776248 亩林地的管护任务。局里本着“严管林、 慎用钱” 的原则, 严格天保工程专项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

     几年来均未发生违反天保工程资金使用规定的情况, 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和好评。

     3、 在公益林建设项目方面, 局里认真执行所制定的《公益林资金管理及使用》 的十条规定,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和不廉洁的现象发生, 在公益林建设和补植补造的零星工程中, 实行双合同制。对房屋、 水网、 电网改造等工程, 同样也实行施工合同与廉政承诺制度。

     五、 信访处理情况 局纪检 2010 年度共收到信访件 2 件, 其中上级转办 1 件, 为省林业厅转来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已答复不属于企业责任范围解决的问题。

     另一件是离退休人员反映企业发放的小工资、 水网改造工程、 职工住房、 大理金穗麦芽公司投资效益及原局长的问题。

     六、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 制度不够完善, 落实力度不够, 执行不严。

     一是制度建设难以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 过去虽然企业制定过许多规章制度, 如2008 年企业就曾制定了企业“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的规定, 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并没有遵照执行, 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干部职工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监督、 制约机制不力,企业纪检形同虚设,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作秀” , 如对来信

     来访中反映的问题, 纪检的反馈意见需征得被反映人的过目同意后才能上报, 这样反馈情况的真实性值得思考。

     2、 廉政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方式单一, 不够灵活。

     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细, 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工学矛盾, 宣传的软件、 硬件设施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3、 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作风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基层个别领导和单位侧重于森林管护,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

     八、 对 2010 年的工作打算和安排:

     1、 要深入学习、 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 、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做做从业若干规定》 , 不断增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 依法经营和勤俭办企业教育、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的教育, 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从业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2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促进作风转变, 突出抓好工作效能的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 教育在前, 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 强化监督, 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3、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抓好制度建设,抓好制度的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 制度, 实现民主决策、 依法决策、 科学决策, 不断提高决策水平、驾驭市场和管理企业的能力。

     4、 坚持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和廉洁做作业重要性、 必要性的认识,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5、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继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把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工作与本单位、 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严格党内生活, 强化内部监督,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 三是继续强化社会监督, 进一步拓宽渠道,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容易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 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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