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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6篇

    发布时间:2022-12-09 10:05:06 来源:网友投稿

    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6篇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 全国三八红旗手……法律援助律师先进事迹 **,自1998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以精湛的业务技能、忘我的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6篇,供大家参考。

    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6篇

    篇一: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

    三八红旗手……法律援助律师先进事迹

      **, 自 1998 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 以精湛的业务技能、 忘我的工作激情展示了新时期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良好形象。

     2004 年至今共为妇女儿童、 困难群众解答咨询 3924 人次, 接待来访 4866 批次, 办理援助案件数百件, 挽回经济损失近 1000 万元。

     从 2001 至 2008 年, 连续 8 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04 年至 2008, 连续 5 年被市委、 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04 年至 2005 年, 连续二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 2007 年1 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7 年 1 月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 2008 年 1 月荣立个人二等功、 获市级“三八” 红旗手称号; 2008 年 5 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8 年 6 月被评为**省优秀共产党员。

     2008 年 11 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2009 年 5 月被**省委、 省政府、 省军区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徐律师, 你可要帮我讨回公道!”

     “徐律师, 你可要帮我讨回公道!” 这是**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情绪化的人,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 一听到老百姓的求助, 自己内心深处的正义感就会立即被激发起来, 能为老百姓讨回公道, 我无比高兴。” 这就是**在谈起自己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时的感受。

     在**所办理的援助案件中, 有相当部分的受援人是因工伤残的外来民工,取证困难、 花费巨大、 受援人急待救助是这类案件的特点。

     为了一起民工援助案件, 她常常在各部门来回奔波, 不依不饶的精神既让那些损害民工利益的企业主害怕, 也让他们由衷佩服。

     如, 湖北省利川县民工吴永明在为采石场老板开车运输途中不幸翻车, 造成脑震荡、 腰脊部伤残。

     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他为供养 2 个年幼的孩子生活、 学习, 被迫与采石场达成 12500 元的赔偿协议后返回湖北老家, 债主们看见拄着双拐的吴永明,知道他永远的失去了 劳动能力, 纷纷上门讨债。

     2004 年 3 月, 被逼无奈的吴永明, 在家乡 热心人的指点下, 拄着双拐又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受理此案后, 帮助他到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做了 工伤、 伤残鉴定,然后又到定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 劳动争议仲裁, 终于在 2005年 1 月 18 日为他拿到了 186280 元的工伤赔偿款, 当吴永明拿到这笔赔偿款时已是泣不成声。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如:

     安徽省灵璧县民工王雷在货轮上冲沙除锈时, 被冲沙枪冲伤左手腕, 造成左掌长肌腱及左挠侧腕肌腱断裂, 通过法律援助获赔 2 万元; 河南宜阳县民工丁占伟在吊车操作过程中, 被滑下的钢板砸伤右腿, 造成右踝关节功能部分散失, 通过法律援助获赔 50825 元; 云南大关县民工罗章伦不慎从工地高处坠落, 造成双跟骨骨折, 通过法律援助获赔 52383 元; 四川犍为县民工彭定武在工作时,右手被三相电风扇卷入受伤, 通过法律援助获赔 17176 元; 四川籍甘泽辉被倒塌的工地围墙压成二级伤残, 经过漫长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路, 甘泽辉终于因伤残达成调解 36 万元的赔偿结果。

     这些援助案例的背后都凝聚着**的心血。

     “徐主任, 你什么时候到我们这里来指导工作? ”

     **市是我国唯一以岛建市的地级行政区, 全市由 1390 个岛屿组成, 有人居住的岛屿 103 个, 在这样一个岛屿众多, 人口分散的群岛上开拓法律援助事业, 比大陆上有着更多的困难。

     **作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 不仅要承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任务, 还要肩负起推进海岛法律援助事业的使命。

     **市现有执业律师 80 人, 且大部分集中在**本岛, 其他岛屿法律服务人才奇缺, 这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突破这一瓶颈, **在培养本地的法律援助人才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她精心准备教案, 利用双休日深入海岛, 为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讲授法律援助知识,指导具体援助案例。

     由于她的讲课内容生动, 对工作很有指导意义, 大家都很喜欢听她讲课, 接受她的业务指导, 因此, 大家见到她总不忘说:“徐主任, 你什么时候到我们这里来指导工作? ” 而她总是爽朗地答应:

     “有时间一定会来!” 嵊泗县全县只有 1 家律师事务所, 3 名职业律师, 可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严重不足, 为克服这一难题, 经她积极联络, 该县成立了**市首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有效地缓解了这一瓶颈。

     以市政府的名义制定一个适合海岛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的实施办法是**一直以来想法, 通过她的积极推动, 这一想法变成了 现实, 2006 年 3 月《**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该办法在贯彻执行国家、 省有关法律援助立法精神的前提下, 体现了**市的地方特色:

     一是把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扩展到乡 镇一级人民政府, 要求在各乡 镇设立法律援助站点,便于海岛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把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人员作为法律援助人员之一, 这有助于缓解**市基层法律援助人员

     [1] [2] 不足的现状; 三是具体规定了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 16 种对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受助面。

     在**的带领下, **市的法律援助事业从无到有,并不断发展壮大, 目前全市各县区均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 各乡 镇均设立了法律援助站, 2006 年以来,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困难群众本文来源:文秘 114 来 信、 来电、 来人 35466 人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798 件, 有数万名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业务精通, 工作认真, 是个好同志!”

     每月 15 日是**市的市长接待日, **从 1999 年 7 月开始参与市长接待日,从政策和法律方面为市领导处理信访问题当好参谋和助手, 10 年来风雨无阻, 从未间断。

     精湛的业务技能给市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市委书记张家盟评价她:

     “业务精通, 工作认真, 是个好同志!”

     在参与市领导信访活动的过程中, 她有意识地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减轻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 并为符合条件的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如, 2004 年 5 月 26 日, 岱山县 2 名船员在浙定 58016 船装运石料航行至长江口附近, 船体突然下沉, 船上 2 名岱山籍船员遇难。“5. 26” 海难事故发生后, 20 余名岱山籍船员家属在少数人的操纵下, 手捧船员遗像, 集体上访至市政府, 并采取过激行为围堵市政府大门, 冲击市人大办公场所,抵触情绪十分严重。

     面对这一情况, 市领导及时与**联系, 要求她参加上访事件处理。

     她接到任务后, 一方面积极与出事船舶的托管公司、 船主、承租人进行协商, 向他们宣传最新实施的法律法规精神, 另一方面积极与遇难者家属沟通, 稳定他们的情绪, 向他们宣传如何维权才是合法有效的

     途径, 并为他们办理了 法律援助手续, 引导他们通过诉讼途径维权索赔。“5. 26” 海难群体上访案件在她的不懈努力下, 终于得到海事法院的公正审理, 在 2005 年的 2 月份, 遇难者家属全额拿到 44 万余元的赔偿款。

     事后, 市领导薛仲仁给予高度评价:

     “此次群众上访案件, 如果没有徐律师的参与, 结果将是很难预料的, 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处理信访案件, 结果大不一样。” 她代理的“5. 26” 海难案件在 2007 年入选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

     正是基于这种信任, 市领导遇到法律问题时, 经常向她咨询法律意见, **向市领导提供的 100 多条法律建议全部得到了采用。

    篇二: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

    援助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稿

      各位领导、 同志们:

      你们好!

     我叫, 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我自 1997 年从事律师工作, 调入县法律援助中心。

     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 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 重要思想, 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 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回想这些案件的援助历程, 给我心灵以震撼,让我终生难忘, 并一直在鼓励着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

     我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 提高认识, 增强法律援助责任感

     法律援助工作是新形式下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途径, 是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 的具体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 妇女、 儿童、 老、 弱、 病、 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经济条件和所处地位等条件的限制, 他们普遍存在着咨询难、 请律师难、 打官司难的问题。

     由于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 往往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我自从事执业律师工作以来, 始终把维护妇女、 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以更大的工作热情和耐心去引导和帮助他们, 全心全意为他们排忧解难。

     我清醒的认识到这不仅是我作为一名援助律师的工作, 更是律师这一职业对整个社会的责任。

     为

     此, 我认真学习, 努力工作, 始终把“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蓝天” 作为落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的具体行动。

      二、 情系弱者, 不断探索法律援助有效途径

     在为受援人办理援助案件的过程中, 始终情系弱者, 不断探索更好地帮助他们的有效途径, 不断规范自己的法律援助行为。

     我一直坚持深入调查受援人的真情、 实情、 体察受援人的心情, 与他们交流、 交心、 交友, 使他们真正能感受到自己得到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护。

     对来申请法律援助者, 热情接待, 有询必答、 来有迎声, 去有送声; 对涉及代书或代理的案件, 从快办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对老弱病残求助者, 随时联系并上门服务。7 月, 我还在山东文心正律师事务所网执业时, 县刘官庄镇某村委来找我反映:

     该村有一近八十岁老妪在去找儿子索要赡养费时被儿子推倒, 造成骨折, 卧床不起, 急需治疗及生活赡养, 但她儿子拒绝抚养, 村委调解未果, 故前来委托律师处理起诉. 接案后我立即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 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会同县法院民庭的同志到该老妪家中取证, 现场开庭, 当场判决, 让老妪的不孝子受到了教育, 此案经电视台报道, 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几年来, 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获得当事人的信赖, 架起一座连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

      三、 认真实践, 做“弱势群体” 的忠诚卫士

     无论是作为一名社会律师还是一名专职援助律师, 我都会认真对待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认真调查取证, 精心地代理、 辩护,

     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做到:

      首先, 严把审核关。

     无论是民事代理, 还是刑事辩护, 我都充分分析案情, 集思广议, 反复论证代理论点、 辩护意见, 准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7 月 9 日下午近下班时, 一位 40余岁的妇女提着一个大袋子来到律师事务所指名找我, 我遂立即接待该妇女, 来者哭诉:

     自己姓姚, 原系县农业局下属企业职工。一九九一年跟某中学教师登记结婚, 后生一女孩。

     因非农户口不能批二胎, 故丈夫在九八年将其户口从非农户口转成农业户口。后丈夫调到深圳某中学工作, 即嫌弃姚某并用谎言骗取姚某中止妊娠, 随后即提出离婚, 她不同意, 丈夫即对其毒打, 自己在反抗中将丈夫致成轻伤, 此案一审法院判决姚某与丈夫离婚, 姚某未得分文经济帮助及财产, 姚某上诉后, 二审法院驳回姚某丈夫离婚诉讼请求。

     现其丈夫又提起离婚诉讼, 明日 8 点开庭, 姚某经市妇联介绍, 前来请求法律援助。

     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我不敢有半点懈怠, 我立即审核姚某所提供的材料。

     从姚某语无伦次的陈述及其纷杂零乱的证据中得知姚某丈夫调至深圳, 是姚某倾尽其婚前及婚后所有积蓄, 并把住房卖了为丈夫办理的有关手续。

     丈夫调至深圳后, 姚随其生活一段, 怀孕后从深圳回老家。后其丈夫在回探家时谎称其怀孕的是女孩而骗取姚某引产。

     因该案是第二次离婚诉讼, 从现有证据看, 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离婚,但是我认为:

     姚某尽管有致其丈夫轻伤的行为, 但该行为是在遭受毒打时防卫过当, 姚某对家庭付出青春年华及全部精力和积

     蓄, 由非转农、 丧失工作和养老保险待遇、 现无业无房居住, 在本案中其丈夫应系过错方. 姚某丈夫现在深圳工作, 年收入近四万元, 有经济能力, 应依法给予姚某一次性经济帮助及过错赔偿,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还应照顾女方姚某, 于是我马上到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 又加班加点为其准备第二天的诉讼材料, 当我将代理意见和证据整理好后已是凌晨 2 点钟, 次日我为姚某提供法律援助出庭代理此案, 经过激烈的庭审调查和辩论,最终姚某获得 2 万元经济帮助和精神赔偿, 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和每年 1 万元的生活帮助费用, 解决了其生活问题。

     依法维护了姚某这名妇女弱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 严把证据关。

     法律援助案件因不收费故很多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因经费的限制, 不能详尽的收集证据材料, 但我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根据案情需要广泛收集证据, 确保证据确凿充分。1999 年 7 月 17 日, 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我为犯故意伤害罪的妇女李某担任辩护人, 此时离开庭时间只有 18 个小时, 我立即会见被告人, 在会见中, 被告人不能说出伤害丈夫的原因,只是流泪, 在擦泪中我看到她胳臂上有烟头烫伤痕迹, 我就问她怎么形成的, 她哭着掀起衣服露出身上其他部位, 只见她身上抓伤、 秤钩伤、 烟头伤触目惊心, 她说这都是她丈夫给造成的, 平时家中生活全是她一人操劳, 丈夫只知道下棋玩耍, 稍不满意就随意打骂, 她长时间处在丈夫的虐待和毒打中, 身上伤痕累累。这次将丈夫烫伤的原因, 是因她到娘家未要来吃的, 丈夫就恶毒

     的骂了她两天一夜不让她吃饭睡觉, 并把刷碗水倒在她的身上,她一直隐忍不言, 因为她知道如果稍一还口。

     就会招来更大的毒打和责骂。

     当骂累了的丈夫终于睡后, 她含泪整理家中东西, 发现家中花生油中有小虫, 就将油放到煤球炉上烘烤, 又听到丈夫在睡梦中仍然骂她, 这才压不住心中的怒火, 顺手将锅中的油浇到丈夫的嘴上, 丈夫一声喊叫让她惊醒, 她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大祸, 急忙叫人将丈夫送到医院, 自己穿着拖鞋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听完李某的陈述, 我冒着酷暑高温, 立即到法院仔细阅卷,从案卷中了解案发原因, 当晚又到李某所在的村里找群众了解情况, 一夜未眠. 经过艰苦努力的广泛走访调查, 终于掌握了被告人李某长期受丈夫殴打虐待厚达 102 页的事实材料, 证实被告人犯罪是在被丈夫污辱折磨后, 出于义愤才将烧热的花生油浇在熟睡的丈夫脸上, 造成丈夫毁容, 重度残疾, 构成重伤的犯罪事实。根据调查材料我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力陈被告人犯罪系由其丈夫过错引起的, 是义愤型犯罪并具有自首及悔罪表现明显、 认罪态度好等从轻情节, 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据材料让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 使被告人李某受到法定刑内最轻处罚, 从而有力地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第三, 把妇女儿童维权涉诉案件的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女律师, 在长期与妇女、 儿童等弱势群体接触中, 我意识到:

     弱势群体由于自身力量等方面的不足, 迫切需要社会的关心与帮助, 越发渴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应有的保

     护, 下面的事例就说明了这一点。

     二 ooo 年冬城阳镇 52 岁的妇女王某被共同生活了近 30 年的丈夫暴力威逼, 赶出了家门后提起诉讼。

     无奈之下, 王某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中心指派我承办此案。

     面对欲哭无泪、 痛苦欲绝的王某, 我当时心里很着急, 是律师的责任感, 是做人的良心在驱使着我, 于是我用自己的积蓄为王某及女儿解决了当时的生活问题。

     之后我又冒着严寒进行了艰苦的调查取证,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经过一番艰难的调查取证, 终于获取了王某的丈夫是因有第三者介入而抛弃自己的妻子儿女的这一有力证据, 我带头并动员律师所的同志为王某捐款捐物, 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

     最后,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 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获取了 5 万元赔偿金及所有的家庭财产。案件结果出来后, 回想办案过程, 虽然我为王某无私提供了上千元的物质资助, 花了自己不少的钱。

     但是看到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看到王某来到律师事务所找到我, 激动地对我说:

     “陈律师, 虽然我比你大多了, 但我还是要叫你一声大姐, 要不是你,俺娘几个今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啊!

     谢谢你!” 心里确实有一种自豪感、 荣誉感, 有一种对自己责任完成的踏实感。

      几年来, 我对遭受侵害的妇女, 除了解答、 咨询、 代写诉状等一律给予法律援助外, 我还多次拿出钱帮助困难妇女解决诉讼费及路费、 生活费。

     针对不同知识阶层的女性, 我都努力了解其心理, 从而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劝慰她们, 并用法律知识帮助她们。为此, 许多不同年龄阶段的妇女都乐意找我诉诉衷肠, 说说心里

     的苦闷。

     久而久之, 我逐渐成了她们的“知心大姐” , 这是她们对我的亲切称呼, 也是对我工作的鼓励和鞭策。

      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不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而且更需弱者自强、 自爱、自醒, 特别是提高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

     作为律师, 只有用法律武器, 才能使弱者免受侵害。

     为此, 我不但通过加强学习, 夯实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 还有系统地深入学习了 《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等法律, 在办案过程中, 不仅着手办案, 还通过办案向他们通俗易懂地传授法律知识, 使她们不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学习了 法律知识, 增强自身依法维权的意识, 真正做到自尊自强。

      我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 共承办民事、 刑事等各类法律援助案近 100 件, 代写法律援助文书 400 余件, 义务解答法律咨询 3600余人次。

     每年都为妇女、 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 10 余起。

     在办案过程中, 我始终本着“以法育人, 以法醒人, 增强互动, 搭建起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宣传‘平台’ ” 的信念, 依法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 我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肯定与赞扬, 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 , “县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 “巾帼十杰” 等荣誉称号。

      法律援助显真情。

     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得到一些荣誉与称赞, 但离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今后, 我将更加

     努力工作, 与时俱进, 做好、 做实法律援助工作, 使更多的人沐浴到法律援助的阳光, 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篇三: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

    援助中心主任科员先进事迹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员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感悟: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 阳光工程,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的具体体现, 是千千万万弱势群体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的有效武器,

     我们 的工作就是为他们为政府分忧解难, 切实维护他们 的合法权益。

     妇女、 儿童、 老人、 残疾人、 农民工、 下岗失业人员、 经济困难人群, 他们这些弱势群体也是社会 的一份子

     , 在法律面前他们同样需要公平公正。

     维护了他们 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法律 的公平正义、 就是维护了社会 的稳定、 促进了社会 的和谐。

      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 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以一名共产党员 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将党 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到具体 的工作实践中。

      在法制报社工作期间, 该同志勤学好问, 勇于钻研, 研读了《版面编辑学》《新闻写作》《优秀新闻精选》 等业务书籍, 同时将各大媒体 的版面设计思想融合贯通, 顺应时代潮流并结合法制报 的特点, 将标题与图片有机结合, 使版面生动活泼, 吸引眼球。

     除担任美编外, 该同志还负责每期报纸 的跟版工作, 这项工作需要耐心细致, 稍有疏忽就会出现错误, 并会给报社带来难以弥补 的损失。

     在该同志认真负责下, 跟版过程中从未发生过重大失误, 维护了报纸 的形象, 使报纸多次受到司法部 的表彰和表扬。

     此外, 该同志还从事了一些重大新闻事件采访工作, 如古文化艺术节、 经贸洽谈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公判大会、市人大代表视察检察院工作、 市打击盗版光盘活动、 全市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 活动、 省电力医院幼儿园经济纠纷等, 发表新闻稿件 30 余篇, 受到报社领导与同志们 的一致好评。

     先后于 1997 年、 1998 年两次荣获新闻奖二等奖, 1997 年版画作品《望》 荣获陕西省第五届版画作品展览优秀奖。

      8 月, 该同志调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期间, 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为中心设计制作了中心牌匾、 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证、 中心工作人员一览表、 荣誉榜、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一览表、 办案数量一览表、 案件分类一览表、 各类规章制度展板、 案件受理流程图、 受案范围展板、 法律援助进农村联络卡等。

     再设计牌匾时参考了大量装潢书籍, 考察了诸多门头店牌, 结合中心实际设计了灰底铝塑板、 黑色烤漆字、 红蓝相间标志,悬挂式牌匾, 既稳重大方又富有时代气息。

     为了更好地向群众展示中心 的各种荣誉, 该同志利用一周时间, 整理分类中心自成立以来所获 的各类锦旗奖牌, 并制作成美观大方 的荣誉榜。

     再设计案件数量及案件分类一览表时, 将中心成立以来 的各项统计数据逐一核对无误后进行分类设计, 清晰详细, 一目了然。

     再设计规章制度展板时, 将中心所立规章制度收集整理, 借鉴其他单位经验, 最终设计出了即时尚又简洁明快 的展板。

     在制作过程中, 该同志每次都要反复比较各家报价, 与商家讨价还价, 力求尽可能压低价格做到物美价廉, 最终都获得了比较低 的价格。

     如在印刷《法律援助进农村联络卡》 时, 为节约开支甚至联系到县某印刷厂, 仅此一项为中心节省了一半 的费用, 约合 400 余元。

     这种节俭行为受到中心领导与同志们 的肯定。

      该同志在负责统计报表工作期间, 每年 6 月、 11 月分两次向省中心报送全市 的汇总

     数据。

     这项业务是法律援助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次统计数据前, 该同志都要提前一个月逐一通知十三家区县, 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司法部要求认真准确填报。

     对不能按时上报 的区县反复打电话催促, 对报来 的各区县报表要反复计算核对, 对不准确 的数字要核实, 最后将中心及十三区县民事、 刑事、 行政办案数、 结案数及咨询数、 受援人分类、 案件分类及人员、 经费等数据准确填报并制成软盘, 及时上报省中心, 多次受到省中心 的表扬。

      该同志在中心工作期间, 积极参与中心组织 的各种宣传活动, 如宪法宣传日、 助残日宣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 “三八“妇女节法制宣传、 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宣传、 为农民工讨薪宣传、 法律援助进工地宣传、 法律援助进劳务市场宣传、 为劳教所挂牌宣传等, 在每次宣传活动中, 认真做好照相、 摄像工作, 为中心保留了一大批珍贵图片并整理入册, 成为外界了解中心发展情况 的一个重要窗口, 也是中心形象 的一个自 我展现。

      在办公室工作期间, 积极协助领导做好日常各项繁杂事务, 按要求管理好单位 的公章, 及时收文交由领导审批, 做好公章及收发文 的登记, 做好中心周一例会及行政办公会 的会议记录, 力求准确、 全面。

     能够管理好中心 的各类文件, 将文件分门别类造册便于查询。积极按市局要求及时领取、 报送各类文件、 材料、 报表等。

     做好电话记录, 及时准确将市局、省中心、 市级相关部门、 各区县、 兄弟省市法援中心电话内容通知领导, 做到万无一失。

     做好中心日常办公用品 的采买, 力求货比三家物美价廉。

     积极与物业联系沟通, 保证了中心水、 电、 暖气、 空调 的正常使用, 为大家创造了舒适 的工作环境 。

     与宣传科、 业务科积极配合办好多次培训会, 受到领导及区县好评。

     按领导要求及时、 准确、 全面、 高质量完成了各项交办事务。

      该同志能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早退, 工作积极主动、 热情饱满、勤于思考, 努力为单位出谋划策, 开辟新 的工作思路, 使单位各项工作走在了前列。

     在日常生活中, 能够团结同志、 尊重领导, 及时高质量地

     完成领导交办 的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自学了《民法》《刑法》《劳动法》《婚姻法》 等法律知识, 较好 的掌握了法律援助方面 的相关政策法规, 积极为受援群众答疑解惑, 为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自己应有 的贡献。

      该同志能够积极为受援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曾办理过受援人杨红艳诉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古韵沁园装饰项目部拖欠工资一案,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先后多次向当事人了解案情, 在当事人与项目部之间多次协调, 通过劳动仲裁积极调解, 经过一个多月 的艰苦努力, 该案最终圆满解决, 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众 的合法权益。

      该同志为人正直, 廉洁自律, 能认真遵守党对廉政方面 的各项规定, 在报社期间从未收受被采访单位及个人 的财物, 能够客观公正地报道真相。

     调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后, 积极为受援群众服务, 从未收受受援群众 的任何财物, 在群众中树立起了执法为民、 执政为民 的良好形象。

    篇四: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

    援助个人工作经验与法律援助中心先进事迹合集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经验

     **县法律援助中心于**年 8 月份成立,为县司法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直到20**年我上任之时,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跟其他兄弟县市一样,依然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经验可以借鉴,一切几乎需要从零开始。加之由于我县农民比重大且大多文化低,县域经济滞后,群众生活条件差,交通便利外来人员多,多数群众不懂得法律,更不知道怎样利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的法律援助工作,就成为一项拾遗补缺、可有可无的工作。

      上任伊始,我首先面对的是如何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中心人员的思想认识。我通过集中学习,使大家终于认识到,只要增加一份社会责任,法律援助工作是能够解决大问题的;只要我们用真心换真情、用有为换有位,通过一件件成功的案例、一滴滴辛勤的汗水,在百姓心中铸起“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丰碑,就一定能够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望。

     上任第一年,我爬山涉水、走乡串村地把法律援助材料和典型援助案件,向社会向农民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终于让当地的老百姓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由此,许多人才开始知道找法律援助中心来帮助他们解决各种纠纷。

     20**年 9 月,一个双手拄着拐杖的中年残疾人走进我的办公室。经询问得知他叫张某,曾是陕西省府谷县某电石厂的一个临时工,在做工时因受命去维修横车道上出故障的缆绳而掉下去受伤,头部严重受伤、胸部骨折已成残疾,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且病情尚未稳定。由此引发妻子绝情出走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无着落到处漂流。他本人多次向雇主索赔,却只在被迫协议的情况下得到少许医疗费。张某讲的声泪俱下、痛不欲生。我被张某的不幸遭遇深深打动后,立即受理了这个案件,并及时

     赶到电石厂了解情况。但是雇主以已经协议解决为由,拒不再出一分钱。我找当时在场的工人取证,可有的已另谋出路不知去向,留下的则害怕厂方刁难而拒绝作证,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我和同事上苛岚、去榆林、到太原,走访了十多个单位,寻访了三十多个知情人,耗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最终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把雇主电石厂告上法庭。经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路,当张某拿着获得赔偿的判决书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当张某通过我的大力帮助,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拿到四万二千多元的赔偿费时,更是激动得满县城宣传法律援助的好处。

     两年多来,我一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 50 多件,其中类似上述疑难案件 8 件。

     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我通过工作实践发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同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于是,两年多来,我充分发挥在公证处工作期间练就的调解本事,共居间主持调解解决纠纷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18 份,而且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 1 件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被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审理,因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决维持。

     两年多来,我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 8000 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 5000 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 3000 份;解答咨询 200 多人次,其中在街头解答20 多人次,上门解答 30 多人次;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 70 份,其中上门代书 20 份;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 17 件,其中上门调解 8 件;上门回访 20 多次。

     经过艰苦的努力赢得百姓的一个好口碑,是我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最大动力。为此,1992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的我,20**年离开为之奋斗了五年,已经因成绩突出被省厅授予文明公证处的**县公证处后,便主动请缨,放弃经济收入优厚的社会律师工作,承担起振兴**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按期完成构筑**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的重任。

     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我几乎每天早上都是第一个到县司法大楼上班的人,同时又几乎每天晚上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大楼的人。由于我几乎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十个小时,而且双休日从来都是正常上班,所以经常遭到妻子的怨怪。坐在办公室上班期间,又往往是一方面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另一方面法律咨询热线响个不停。

     由于我县地处晋陕蒙三角交界处,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加上连续五座功能各异的跨黄河大桥提供了非常便利的交通条件,所以往来中转的人多,外来务工的人多,由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厂矿雇员受伤赔偿案及婚姻家庭纠纷问题比较突出。我中心与此有关的案件占到所有案件的八成。如果政府没有部门、没有人来妥善解决问题的话,一方面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影响县政府的形象,而且外来人员也会有看法。所以,积极从事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正能够很好地利用我的专业知识;为这批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服务,也能引导广大群众依照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

     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子后,我和同事坚决按法定程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减免收取法律服务费。我还结合**实际,倡议实行周六、周日假日值班并回访当事人等一系列制度,以最大限度的方便于群众、服务于群众。每一个来访者来到法援中心,我都会亲自给他们递上一杯茶水;他们反映情况时,我会仔细倾听,耐心引导,积极帮助他们依照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工作中我深深感到,我帮助群众打官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整个过程中,群众都对我非常尊重,非常理解。很多群众在我帮他们打完官司后,回家乡之前都来跟我道一声别。这使我在受感动、受鼓励之余,进一步认识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坚定了为法律援助工作奋斗的信心。

     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区方便群众,我在先后促成县妇联、工会、残联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后,又促成城关街道办成立了“社区法律援助站”,专门为城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和家庭困难者答疑解惑。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县法

     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社团和街道办为基础的**县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目前,我为之努力的法律援助工作,不但得到了困难群众特别是贫、弱、病、残者的认可和欢迎,而且正越来越受到全县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好评。

     两年多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使我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跟社会的需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我的工作差距还较大。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以取得更大的成绩。尤其要在帮助同事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让中心充分行使好对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能,并探索制定出一套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措施和程序。这正是我目前最大的工作愿望。

     法律援助中心先进事迹

     建立法律求助网络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记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成立以来,一直在专业人员欠缺的条件下探索性地开展工作。二 OO 二年八月,具备律师和公证员双重资格的康之强任主任以来,我中心根据县政府有关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和县情实际,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按期完成了构筑保德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优秀的社会公众形象。

      一、借助司法行政普法职能,搞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我中心首先大力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几年来,我们的主要宣传手段是:

     1、配合局宣教股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人数达 9 万人次。

     2、利用县属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共为3000 人次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 3、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 20**0 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15000 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 5000 份;4、利用全县乡村社区的普法黑板报,累计出了 30 期法律援助宣传教育专版; 二、探索刑事法援对象的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我中心早在 20**年就与县检察院签订了《关于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协议》,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议签订以后,我中心积极与县检察院配合,在开展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 wenmi.助的过程中,始终将弱势群体维权工

     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截止到 20**年 5 月份,我中心共受理县检察院指定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12 件,占我中心法律援助案总数的五分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弱势群体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年 4 月,我中心又与县检察院续签了《关于为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补充协议》,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决定不起诉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初步建立了双方联合回访等制度。

     三、加大法律援助调解力度,及时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几年来,我中心共居间调解解决息事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22 份,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 1 件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被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审理,因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决维持。

     四、整合社会团体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我中心先后在县妇联、工会、残联成立了法律援助站。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区方便群众,我中心又在城关街道办成立了“社区法律援助站”,专门为城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和家庭困难者答疑解惑。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社团和街道办为基础的保德县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五、搞好上门服务工作,提高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意识。为了方便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我们制定了上门服务制度,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近三年来,我中心共主动上门为群众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 30 份,解答咨询 200 多人次,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 11 件,回访 20 多次。上门代写、咨询、调解数量分别占到总数的10%、15%和 50%。近三年来,我中心还联系法律援助顾问单位 9 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100 多件。通过为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提供广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避

     免或挽回经济损失 50 多万元,使援助服务对 wenmi.象通过接受法律援助服务,充分意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和地位,逐渐形成了自觉依靠法律,自觉运用法律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内部基础工作的健全与完善,是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本保证。近年来,我中心围绕“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运行高效”的工作目标,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案件办理制度。在实践中,中心与县检察院起诉科建立了指派、受理案件等的操作程序;指派专人对口负责县检察院起诉科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坚持按照规定的条件,遵循严格的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查,以保证有限的资源发挥充分的社会效应。我们要求各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将案卷交于我中心,由我中心对业务档案进行立案、分卷、归档,便于我中心对法援案办案质量进行检查。对指派下去的援助案件的办案情况做到案前有布置,案中有检查,案后有反馈。中心将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不断提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形成有效制约的机制。具体做法有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问卷调查、上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

     2、抓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咨询接待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信息、半年一简报,坚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 3、创新办案激励机制。中心设计《法律援助登记册》,使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手一本,将每个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予以汇总登记,对承办数量较多者予以表彰。

     七、加强专职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近几年来,我中心一直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把深情爱民、真心为民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素质,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认识到法律援助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把温暖送给人民的窗口。为此,我们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的业务学习工作,具体做法是:

     1、建立了业务学习制度和定期业务测评制度。

     2、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度。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使我们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同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有着独到的方面。多年来,我们一直以满腔的热情和周到的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我们通过工作,化解着矛盾、调处着各类纠纷,也解决着各种法律问题。如何在提高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充分行使好对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能,并探索制定出一套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措施和程序,正是我中心一直努力的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中心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跟社会的需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差距较大。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以取得更大的成绩。

    篇五: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

    系统模范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材料——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 尊敬 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我叫, 汉族, 男, 中共党员, 大学文化, 1978 年 2 月参军到部队, 1991 年转业被安排在司法局工作至今, 现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

     自参加工作以来,

     我先后获得部队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奖励和表彰 27 次。

     4 月, 被市委、 市人民政府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被评为市文明市民。

      1991 年

     4 月,

     我从部队转业后安排到司法局工作, 从一个雷达通讯专业人员转行为法律工作者, 对于 我来讲是一个全新 的课题, 也是一个新 的考验。

     虽然 我在部队里曾经自学过一些法律知识, 但也只是一些最基基础 的法律知识, 现在要从事专业 的法律工作, 仅靠以前所学 的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 的。

     为了能够尽快适应工作 的需要,

     我不断加强就是学习,通过艰难 的自学和函授学习, 在四年内完成了法律专业本科学业。

      南川市机构改革, 司法局党组安排 我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

     我服从了组织安排,离开机关来到法律援助中心。

     我深刻地认识到: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 肩负着党和政府 的重托, 人民 的期望, 自身法律知识水平 的高低, 直接影响到受援人 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得到完全 的保障问题, 同时也直接 的影响到法律援助机构 的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

     然而此时 的 我所具备 的法律知识水平还不能完全胜任法律援助律师工作 的需要, 对 我来讲又是一次新 的挑战。

     为了尽快适应工作、 开展工作,

     我到中心后, 就组织和带领全中心 的律师系统地学习了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 的各项法律知识, 在学习法律知识中做到了学用结合, 经常组织中心律师对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讨论。通过几年来 的努力学习和探索,

     我在提高自己 的法律知识水平 的同时也使全中心援助律师 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明显 的提高, 为维护受援人 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 的保障。

      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 的重要职责, 是切实为民办实事 的民心工程, 是密切联系群众 的桥梁, 组织信任 我, 把这项工作交给 我,

     我就一定要办好, 要让上级党委、 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这是 我作为一个援助律师 的神圣使命和职责。

     几年来,

     我把维护妇女、儿童、 老年人、 残疾人、 农民工等弱势群体 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 的重点, 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带领全中心律师为成千上万 的弱势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

     我个人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408 件, 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回首几年来 的办案历程,

     我得到这样 的结论:

     要怀着对群众 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 才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记得 3 月 13 日 的晚上 10:30 分,

     我家电话骤响。

     打电话人称:

     他叫聂友中, 系南川区石墙镇人, 他与南川区金山镇小河坝居委 的乔明权一同在河北省遵化市境内一个非法开采 的铁矿里打工。当天下午17:30分左右, 在井下从事采矿工作 的乔明权突然遭遇塌方, 一块约 2 吨重 的巨石将乔明权和另一来自陕西省 的民工当场砸死,南川区金山镇 的另一姓杨民工受伤。

     他得知消息后, 立即跑到出事现场, 见矿方老板派 的人欲将民工 的尸体转移, 企图破坏现场。

     见此状况, 便和南川籍 的几个民工一同去阻止,不让矿方将死者尸体拉走, 保护现场, 并要求矿方立即报警, 遭到矿方 的拒绝。

     现矿方强行将知情 的几个民工拉倒天津市蓟县境内离县城约 50 公里距离 的一片森林里, 将他们骗

     下车后逃走。

     现在希望给予救助。

     根据电话所说情况,

     我倍感事态重大,

     我叫他们立即使用手机打 110 报警, 寻求当地警方 的帮助。

     挂电话后,

     我立即就此事向区司法局 的领导作了汇报, 同时与金山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的负责人(司法所所长)李毅联系, 要求他们尽快将乔明权本人 的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查清, 并立即与乔明权 的亲属取得联系, 告知 我们随时准备给予其法律援助。

      区司法局 的领导听取详细 的情况汇报后, 立即批示由 我负责带领金山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司法所所长)李毅, 金山法律服务所主任任昌现等三人, 立即赶往河北省遵化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死者乔明权及其遗孤讨回公道。

      3 月 17 日,

     我们赶往河北省遵化市出事地后, 不顾旅途疲劳, 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查明:

     乔明权与同组 的杨成明等几人是经石墙 的民工聂友中介绍, 于 3 月 9日到河北省遵化市苏家洼镇下石河加坡铁矿(属于非法开采)打工, 从事井下开采工作。

     在 3月 13 日下午 17:30 分许, 由于井下塌方, 致乔和另一民工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 开矿老板隐藏, 准备逃避责任。

     聂友中等民工在得到 我电话指点后向当地警方报了警, 现被困在深山 的南川籍 的几名民工已被接到了遵化市。

     3 月 18 日, 通过 我们 的努力找到了矿老板。

     老板先是万般抵赖, 声称乔明权是在井下从事开采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 的, 根本不属于工伤。

     最后在 我向矿方出示了大量 的证据证明:

     乔明权是在井下从事采矿工作时, 井下塌方致死 的, 应属于工伤。

     如果矿方属于非法开采, 也应按照非法用工 的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赔偿。

     在确凿充分证据面前, 矿方老板自知理亏就不敢再抵赖, 同意坐下来就有关乔明权死亡 的赔偿 问题进行协商。

     经过艰难 的谈判, 于 18 日下午 18 时许达成了赔偿协议:按照因工死亡 的赔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赔偿; 由矿方一次性赔偿乔明权 的死亡补偿金、 丧葬费、 被抚养人 的生活费等计人民币 11 万元; 所有参与处理赔偿事宜人员往返 的交通费用由矿方承担。

     3 月 19 日, 法律援助工作组 的全体人员将赔偿金和乔明权 的骨灰带回了南川。

     当乔明权 的亲属接到骨灰和赔偿

     金后, 感动得热泪盈眶, 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他们拉着 我们援助律师 的手说:

     “您们辛苦了 !感谢你们!现在乔文霞太小, 还不懂事, 等乔文霞长大之后,

     我们一定告诉他,是援助律师为 我们讨回了公道。

     ”

     又如:

     7 月 14 日上午南川东城街道办事处东胜居委二小组 4o 多名居民代表围满了南川法律援助事务所,

     我热情地接待了那些来访 的群众, 并仔细听取了他们 的情况反映:国家修建渝长高速公路征用了东胜居委二小组 的鱼塘 6 亩、房屋 8o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没有进行补偿。

     居民们为此事已经多次到市级有关部门上访, 要求解决征用补偿问题, 但是均未得到妥善解决。

     现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我听了有关情况后, 认为该案事关重大, 如果处理不好, 可能会导致居民们集访, 甚至还有可能去阻止高速公路施工, 影响高速公路正常建设, 造成事态恶化。

     我认真做好居民们 的思想工作, 劝导居民要相信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 的一定会解决好此事, 并叫他们先回家安心生产, 不要再上访了, 法援所将立即对此事开展工作。

     居民们听取了 我 的劝导后就立即回去了。

     我立即向司法局报告了此案情况, 局党组非常重视, 召开了专题会议, 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要求承办此案必须具有高度 的政治责任感和富有办案经验 的律师来承办此案,

     我当时就给局领导请示:

     我有能力办好此案, 加之老百姓很信任 我,

     我是办此案 的最佳人选。

     局领导同意了 我 的请求之后,

     我立即开展了深入细致 的调查取证工作, 只利用了 5 个工作日 的时间就收集完了相关 的证据。

     通过调查走访查明:

     20o0 年 6 月, 东胜居委二小组将面积约 6 亩地 的

     鱼塘承包给兰某(兰某当时是东胜居委二小组 的普通村民)经营, 协议中约定:

     如果国家征用此地, 就从承包 的五年内, 是那一年就从那一年推算, 减出承包金。

     合同签订之后, 兰某开始经营鱼塘。, 东胜居委文书兼二小组组长兰某听说修建高速公路要从他承包 的鱼塘通过, 要征用他正承包鱼塘 的土地及房屋设施。

     于是兰某又在离原签订 的合同还差一年零 8个月才到期 的情况下, 利用职务之便, 于 4 月 16 日未经社员大会集体研究, 私自以东胜居委二小组 的名义与其妻刘某签订了一份鱼塘承包合同, 将鱼塘又承包给刘某经营。

     合同中专门约定“在承包期内, 如该承包地点和范围因国家、 单位按政策需要占用, 其收益及补偿全部归乙方刘某所有。

     ”3 月 26 日, 国家因修建渝湘高速路征用了该鱼塘 的土地, 并拆迁了鱼塘 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南川区国土局分 2 次补偿各种费用 83637.98 元, 全部被刘某领去占为已有。

     居民们在不知真相 的情况下, 误认为是国家没有给予补偿。

     事实查清后, 依法向南川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此案后, 于 8 月 9 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

     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围绕着本案 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发表了长达多字 的代理意见, 并向法庭出示了大量 的证据。

     证明拆迁补偿 的费用应归东胜二组集体所有。

     这些意见和证据均被法庭采纳。

     9 月 7 日, 南川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20o3年 4 月 16 日兰某以东胜居委二小组名义与刘某签订 的鱼塘承包合同无效, 拆迁补偿 的各种费用 83637.98 元, 归东胜居委二组集体所有。

     居民们收到判决书之后, 无不拍手称赞,并向南川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一面:

     “援助律师, 为 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伸张正义,是 我们弱势群体 的保护神!”表达了群众对援助律师 的一份真情。

     这次法律援助 我运用了法律手段, 有力地维护了群众 的合法权益, 消除了部分群众对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 的误解和对高速公路建设 的抵触情绪, 成功地解决了一次涉及高速公路建设 的可能集体上访事件, 为 我区高速公路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 的作用。

     由于大部份地区属于贫困山区, 农村人口较多, 经济、 文化还比较落后、 老百姓法制观念也比较淡薄,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暴力性犯罪和相邻纠纷频繁发生, 案发后有一部分人都无钱请律师打官司, 都来申请法律援助。

     老百姓每次来申请法律援助,

     我总是热情 的接待, 百问不厌, 认真听取申请人 的陈述。

     如果申请人所陈述 的事实都是属实 的, 并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的, 就立即答复申请人给予法律援助, 并当场受理此案, 不让申请人再跑第二次, 尽量给申请人节省差旅费用。

     如果申请人陈述 的事实不属实或者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的, 就立即 的给申请人作好深入细致 的解释工作, 使很多申请人怒气而来, 满意而去。

     特别是涉及到赡养纠纷 的案件, 有个别老年人(申请人)来找到 我时, 连吃饭 的钱和回家 的车费都没有,

     我总是自己掏钱请他们吃饭, 给他们买车票, 并亲自将他们送到回家 的车上。

     有很多老年人、 残疾人等当事人握着 我 的手亲切地说:

     您比 我 的儿女还亲还好, 感谢共产党培养了像你这样 的一位好党员、 好律师!

     虽然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 的成绩, 但这是党对 我多年 的培养, 领导和同志们 的关心支持 的结果。

     我决心在今后 的工作和学习中更加勤奋努力, 为维护 我区弱势群体 的合法权益、 促进司法公正、 建设和谐社会和 我区建设成为渝南黔北经济高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自已 的一份力量, 争做一名思想进步、 爱岗敬业、 群众满意 的共产党员。

    篇六: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

    援助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我叫,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我自 1997年从事律师工作,调入县法律援助中心。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回想这些案件的援助历程,给我心灵以震撼,让我终生难忘,并 一直在鼓励着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我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 汆 、提高认识,增强法律援助 b 责任感 法律援助工作是新 穿 形式下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 牢 众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坚持 泽 和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 羔 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妇女 咒 、儿童、老、弱、病、残等 讽 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 铣 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经  济条件和所处地位等条件的 辋 限制,他们普遍存在着咨询 堆 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  问题。由于问题得不到妥善 招 处理,往往会成为影响社会 褪 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做 辞 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 显得尤为重要。我自从事执 晗 业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把维 庙 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  维权工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  一个重要突破口,以更大的  工作热情和耐心去引导和帮 偾 助他们,全心全意为他们排 琢 忧解难。我清醒的认识到这 季 不仅是我作为一名援助

     律师 浔 的工作,更是律师这一职业 究 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为此, ╂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始 狨 终把“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  一片法律蓝天”作为落实为 屹 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的具 尸 体行动。

     二、情系弱者,  不断探索法律援助有效途径 在为受援人办理援助案件的 奶 过程中,始终情系弱者,不 搂断探索更好地帮助他们的有  效途径,不断规范自己的法 诊 律援助行为。我一直坚持深 嘀 入调查受援人的真情、实情  、体察受援人的心情,与他  们交流、交心、交友,使他 绵 们真正能感受到自己得到强 锺 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护 掺 。对来申请法律援助者,热 蟪 情接待,有询必答、来有迎 姝 声,去有送声;对涉及代书 礓 或代理的案件,从快办理, 黄 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弱 酵病残求助者,随时联系并上 怀 门服务。7 月,我还在山东  文心正律师事务所网执业时 导 ,县刘官庄镇某村委来找我 久 反映:该村有一近八十岁老 巴 妪在去找儿子索要赡养费时 稀 被儿子推倒,造成骨折,卧 载 床不起,急需治疗及生活赡  养,但她儿子拒绝抚养,村 舸 委调解未果,故前来委托律 幸 师处理起诉.接案后我立即 笳 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 饧 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会同县法 缄院民庭的同志到该老妪家中 臌 取证,现场开庭,当场判决 蚰 ,让老妪的不孝子受到了教 缡 育,此案经电视台报道,收 饽 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几年来  ,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获得 灾 当事人的信赖,架起一座连 Ⅶ 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困难群  众的桥梁。

     三、认真实践 洳 ,做“弱势群体”的忠诚卫 腴 士

     无论是作为一名社会律 盆 师还是一名专职援助律师, 涌 我都会认真对待所承办的法 象 律援助案件,认真调查取证 剐 ,精心地代理、辩护,尽最 篓 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 堠 权益,具体做到:

     首先, 睃 严把审核关。无论是民事代 恣 理,还是刑事辩护,我都充 哥 分分析案情,集思广议,反 综 复论证代理论点、辩护意见 呦 ,准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 葭 合法权益。7 月 9 日下午近  下班时,一位 40 余岁的妇 Ⅱ 女提着一个大袋子来到律师 丘 事务所指名找我,我遂立即 ╋ 接待该妇女,来者哭诉:自 癣 己姓姚,原系县农业局下属 索 企业职工。一九九一年跟某 幺 中学教师登记结婚,后生一 吩 女孩。因非农户口不能批二 粮 胎,故丈夫在九八年将其户 碡 口从非农户口转成农业户口  。后丈夫调到深圳某中学工 7 作,即嫌弃姚某并用谎言骗 罂 取姚某中止妊娠,随后即提 靥 出离婚,她不同意,丈夫即 购 对其毒打,自己在反抗中将 怫 丈夫致成轻伤,此案一审法 桥 院判决姚某与丈夫离婚,姚 旄 某未得分文经济帮助及财产 宠 ,姚某上诉后,二审法院驳 悃 回姚某丈夫离婚诉讼请求。

     荫 现其丈夫又提起离婚诉讼, ⅲ 明日 8 点开庭,姚某经市妇 芥 联介绍,前来请求法律援助 丕 。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 蘧 我不敢有半点懈怠,我立即 矾 审核姚某所提供的材料。从 趣 姚某语无伦次的陈述及其纷 俚 杂零乱的证据中得知姚某丈 桕 夫调至深圳,是姚某倾尽其 庄 婚前及婚后所有积蓄,并把  住房卖了为丈夫办理的有关 颞 手续。丈夫调至深圳后,姚 僭 随其生活一段,

     怀孕后从深 ゅ 圳回老家。后其丈夫在回探 潞 家时谎称其怀孕的是女孩而 宪 骗取姚某引产。因该案是第 椭 二次离婚诉讼,从现有证据 揸 看,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离 吣 婚,但是我认为:姚某尽管 据 有致其丈夫轻伤的行为,但 眍 该行为是在遭受毒打时防卫 强 过当,姚某对家庭付出青春 蛩 年华及全部精力和积蓄,由  非转农、丧失工作和养老保 琳 险待遇、现无业无房居住, 赴 在本案中其丈夫应系过错方 撩 .姚某丈夫现在深圳工作, 疑 年收入近四万元,有经济能 嗣 力,应依法给予姚某一次性 墓 经济帮助及过错赔偿,而且 岙 在分割财产时还应照顾女方 羞 姚某,于是我马上到县法律 Ю 援助中心为其办理了援助手 涛 续,又加班加点为其准备第 哑 二天的诉讼材料,当我将代 耖 理意见和证据整理好后已是 内 凌晨 2 点钟,次日我为姚某  提供法律援助出庭代理此案 蝾 ,经过激烈的庭审调查和辩 彘 论,最终姚某获得 2 万元经 ╈ 济帮助和精神赔偿,并取得 豢 孩子的抚养权和每年 1 万元  的生活帮助费用,解决了其 生活问题。依 法维护了姚 瞧 某这名妇女弱者的合法权益 匐 。

     其次,严把证据关。法 罱 律援助案件因不收费故很多 ふ 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因经费的 膺 限制,不能详尽的收集证据 函 材料,但我承办的每一个案 甬 件都要根据案情需要广泛收 昕 集证据,确保证据确凿充分 秣 。1999 年 7 月 17 日, 滥 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届 我为犯故意伤害罪的妇女李 眨 某担任辩护人,此时离开庭 膂时间只有 18 个小时,我立  即会

     见被告人,在会见中 莘 ,被告人不能说出伤害丈夫 泼 的原因,只是流泪,在擦泪 过 中我看到她胳臂上有烟头烫  伤痕迹,我就问她怎么形成 奕 的,她哭着掀起衣服露出身 ■ 上其他部位,只见她身上抓 嫂 伤、秤钩伤、烟头伤触目惊 嵬 心,她说这都是她丈夫给造 垃 成的,平时家中生活全是她 菊 一人操劳,丈夫只知道下棋 澹玩耍,稍不满意就随意打骂 涌 ,她长时间处在丈夫的虐待 ︼ 和毒打中,身上伤痕累累。

     5 这次将丈夫烫伤的原因,是 携 因她到娘家未要来吃的,丈 辱 夫就恶毒的骂了她两天一夜  不让她吃饭睡觉,并把刷碗  水倒在她的身上,她一直隐 6 忍不言,因为她知道如果稍 寰 一还口。就会招来更大的毒 ú 打和责骂。当骂累了的丈夫 缦 终于睡后,她含泪整理家中 鼗 东西,发现家中花生油中有 职小虫,就将油放到煤球炉上 芹 烘烤,又听到丈夫在睡梦中 砭 仍然骂她,这才压不住心中 嬖 的怒火,顺手将锅中的油浇 磅 到丈夫的嘴上,丈夫一声喊  叫让她惊醒,她意识到自己 挂 闯下了大祸,急忙叫人将丈 倘 夫送到医院,自己穿着拖鞋 舱 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听完 训 李某的陈述,我冒着酷暑高  温,立即到法院仔细阅卷,  从案卷中了解案发原因,当 评 晚又到李某所在的村里找群 ㈥众了解情况,一夜未眠.经 伛 过艰苦努力的广泛走访调查  ,终于掌握了被告人李某长 媪 期受丈夫殴打虐待厚达10 键 2页的事实材料,证实被告 舔 人犯罪是在被丈夫污辱折磨 烟 后,出于义愤才将烧热的花 杀 生油浇在熟睡的丈夫脸上, 杖 造成丈夫毁容,重度残疾, 篼 构成重伤的犯罪事实。根据 鲂 调查材料我在法庭上据理

     力 田 争,力陈被告人犯罪系由其 涵 丈夫过错引起的,是义愤型  犯罪并具有自首及悔罪表现 蛾 明显、认罪态度好等从轻情 袱 节,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据 ɑ 材料让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 缲 意见,使被告人李某受到法 磷 定刑内最轻处罚,从而有力 虎 地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

     第三,把妇女儿童维权涉 铺 诉案件的法律援助作为一项 豌 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一名 苈 女律师,在长期与妇女、儿 漫 童等弱势群体接触中,我意 筇 识到:弱势群体由于自身力 踉 量等方面的不足,迫切需要 哥 社会的关心与帮助,越发渴 轵 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 狭 应有的保护,下面的事例就 伯 说明了这一点。二 ooo年 室 冬城阳镇 52 岁的妇女王某 棣 被共同生活了近 30 年的丈 З 夫暴力威逼,赶出了家门后 冉 提起诉讼。无奈之下,王某 Ⅵ 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 颍 律援助,中心指派我承办此 羰 案。面对欲哭无泪、痛苦欲  绝的王某,我当时心里很着  急,是律师的责任感,是做  人的良心在驱使着我,于是 ユ 我用自己的积蓄为王某及女 嘣 儿解决了当时的生活问题。

     绪 之后我又冒着严寒进行了艰 苦的调查取证,功夫不负有 倌 心人,经过一番艰难的调查 佳 取证,终于获取了王某的丈 析 夫是因有第三者介入而抛弃 裳 自己的妻子儿女的这一有力 辍 证据,我带头并动员律师所 砀 的同志为王某捐款捐物,并 妫 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最后 篆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 纱 院依法判决王某获取了 5 万 须 元赔偿金及所有的家庭财产 渎 。案件结果出来后,回想办  案过程,虽然我为王某无私 刽

     提供了上千元的物质资助, 诠 花了自己不少的钱。但是看 狼 到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奁 ,看到王某来到律师事务所  找到我,激动地对我说:“ 瑕 陈律师,虽然我比你大多了 钌 ,但我还是要叫你一声大姐 蒙 ,要不是你,俺娘几个今后 纳 的日子可怎么办啊!谢谢你 烂 !”心里确实有一种自豪感 弓 、荣誉感,有一种对自己责 琰 任完成的踏实感。

     几年来 笤 ,我对遭受侵害的妇女,除 案 了解答、咨询、代写诉状等 菏 一律给予法律援助外,我还 郛 多次拿出钱帮助困难妇女解 惟 决诉讼费及路费、生活费。

     滠 针对不同知识阶层的女性, 除 我都努力了解其心理,从而  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劝慰她 可 们,并用法律知识帮助她们 ∽ 。为此,许多不同年龄阶段 讣 的妇女都乐意找我诉诉衷肠 喙 ,说说心里的苦闷。久而久  之,我逐渐成了她们的“知 艳 心大姐”,这是她们对我的 淇 亲切称呼,也是对我工作的  鼓励和鞭策。

     通过法律援 锓 助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  益,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殓 ,不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  力,而且更需弱者自强、自 侦 爱、自醒,特别是提高运用 浓 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

     蚂作为律师,只有用法律武器 穿 ,才能使弱者免受侵害。为 楱 此,我不但通过加强学习, 昏 夯实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  还有系统地深入学习了《婚  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谌 》、《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橙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琪 等法律,在办案过程中,不 咄 仅着手办案,还通过办案向  他们通俗易懂地传授法律知  识,

     使她们不但维护了自己 曼 的合法权益,还学习了法律  知识,增强自身依法维权的 罢 意识,真正做到自尊自强。

     

     我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 闶 共承办民事、刑事等各类法 泅 律援助案近 100 件,代写 泳 法律援助文书 400 余件,  义务解答法律咨询 3600 烩 余人次。每年都为妇女、儿 俜 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 10 余 旮 起。在办案过程中,我始终 足 本着“以法育人,以法醒人 挟 ,增强互动,搭建起有效的  法律援助和宣传‘平台’” 好 的信念,依法维护弱者的合 鹤 法权益。为此,我受到了各 澍 级领导和社会的肯定与赞扬 肾 ,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省  级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 抵 ,“县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 ”、“巾帼十杰”等荣誉称 犁 号。

     法律援助显真情。我 脘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 棕 一些荣誉与称赞,但离党和 九 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 á 差距。今后,我将更加努力  工作,与时俱进,做好、做 蛘 实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的 接 人沐浴到法律援助的阳光, 袂 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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