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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转让协议书24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9-28 18:05:02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转让协议书第1篇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外环道路施工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项目转让施工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因施工时间紧张现将__安装工工作转让给乙方承担:1.甲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转让协议书24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转让协议书24篇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外环道路施工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项目转让施工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因施工时间紧张现将__安装工工作转让给乙方承担: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四万元整(人民币:40000元整)。在施工开始时,第一车石材进场不付款,从第二车石材进场开始每次进场石材后均须付款;

    2.该项目运行中监理由乙方负责,项目部由甲方负责。

    3.变更款项双方对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扣款乙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误工损失(两天以上时间)由甲方补偿。

    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此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____年4月26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外环道路施工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项目转让施工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因施工时间紧张现将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工工作转让给乙方承担: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四万元整(人民币:40000元整)。在施工开始时,第一车石材进场不付款,从第二车石材进场开始每次进场石材后均须付款;

    2.该项目运行中监理由乙方负责,项目部由甲方负责。

    3.变更款项双方对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扣款乙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误工损失(两天以上时间)由甲方补偿。

    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此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3篇

    甲方(卖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品牌:型号:机号: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年月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货款付至甲方账户。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4篇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二、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金额):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xx%,中期xx%,完工后付xx%,甲方扣留工程造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

    2、乙方必须付给甲方工程造价款的20%作为工程转让费。

    六、施工要求

    将原场地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将垃圾全部运出,并将场地全部填平,并填入黑土三十公分,并与外界的停车场路面保持水平。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与发生经济纠纷及其他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及伤残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地点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及酗酒事件及偷窃行为,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交与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要求,如给甲方造成建筑材料浪费和损失,乙方加倍赔偿。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余额,并将乙方清理出场,且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如本合同与原合同不符时,以原合同要求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5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云南省火电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工程名称:500kV思通线新建工程Ⅱ—4铁塔组立工程

    二、甲方承诺:

    1、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6篇

    甲方:(债务承受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理人:

    乙方:张爱芬(债权人)

    住址(地址):

    身份证号

    丙方:(债务转让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理人

    甲方为丙方所承担丙方拖乙方投资款本金、红利。现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投资欠款本利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拖欠乙方_____________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投资本金、红利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转让给甲方履行,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乙方;由甲方于200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承诺其完全具有支付上述款项的能力

    (2)将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3)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

    (4)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向乙方付款的"义务。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继续按乙方与丙方所签订的原合同履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3、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内容,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履行债务,如果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抬头为乙方全称的发票。

    五、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或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法向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7篇

    甲方:枣阳市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_____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_____元由内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_____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枣阳市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后附:

    1、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是(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8篇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执字第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将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给甲方;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A.甲方未于本合同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合同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C.甲方对房产的权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权、行使权利受到限制、无法取得房产权属证书、无法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合同即告解除。

    五、本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9篇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二、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金额):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xx%,中期xx%,完工后付xx%,甲方扣留工程造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xxxx付清。

    2、乙方必须付给甲方工程造价款的20%作为工程转让费。

    六、施工要求

    将原场地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将垃圾全部运出,并将场地全部填平,并填入黑土三十公分,并与外界的停车场路面保持水平。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与发生经济纠纷及其他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及伤残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地点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及酗酒事件及偷窃行为,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交与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要求,如给甲方造成建筑材料浪费和损失,乙方加倍赔偿。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余额,并将乙方清理出场,且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如本合同与原合同不符时,以原合同要求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0篇

    转让方:(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建设单位xx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xx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xx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xx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xx)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1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xx省火电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 工程名称:

    二、 甲方承诺:

    1、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 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2篇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鉴于:

    甲方合法享有 的项目(下称“项目”),乙方知悉该项目情况并自愿受让,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项目整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第二条 项目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项目的转让价格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选择现金、转账、支票结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乙方选择转帐或支票结算的,应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账户信息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确认收款后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项目转让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之日起,项目转让生效,除经甲方单方书面同意,该项目转让程序不得逆转。

    2、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转让项目。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转让价款,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2、自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协议所述项目的相关权利,享有该项目自转让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即与该项目有关全部风险均由乙方一概承担,甲方无需为因项目开发、运营等而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转让后,因该项目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价款的,乙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转项目转让程序的,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转让价款作为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按时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义务,或把本协议下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万元的违约金。

    4、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附件: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之项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外环道路施工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项目转让施工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因施工时间紧张现将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工工作转让给乙方承担: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四万元整(人民币:4000元整)。在施工开始时,第一车石材进场不付款,从第二车石材进场开始每次进场石材后均须付款;

    2.该项目运行中监理由乙方负责,项目部由甲方负责。

    3.变更款项双方对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扣款乙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误工损失(两天以上时间)由甲方补偿。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此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4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外环道路施工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项目转让施工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因施工时间紧张现将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工工作转让给乙方承担: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四万元整(人民币:40000元整)。在施工开始时,第一车石材进场不付款,从第二车石材进场开始每次进场石材后均须付款;

    2、该项目运行中监理由乙方负责,项目部由甲方负责。

    3、变更款项双方对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扣款乙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误工损失(两天以上时间)由甲方补偿。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此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__年4月26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5篇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重庆奥林匹克花园

    工程内容:重庆奥林匹克花园建筑工程防火门安装,报检,验收及相关合同协议

    二、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12月7日 竣工日期:
    20XX年5月30日

    三、质量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消防部门防烧火门安装调试及标准执行

    四、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金额):肆佰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30%,中期50%,完工后付20%,甲方扣留工程造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骏工一年后付清。

    2、乙方必须付给甲方工程造价款的20%作为工程转让费。

    六、施工要求

    将原场地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将垃圾全部运出。所有防火门安装及验收合格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与发生经济纠纷及其他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及伤残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地点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及酗酒事件及偷窃行为,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交与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要求,如给甲方造成建筑材料浪费和损失,乙方加倍赔偿。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余额,并将乙方清理出场,且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如本合同与原合同不符时,以原合同要求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6篇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

    四、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12月____日

    20____年12月____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7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云南省火电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工程名称:500kV思通线新建工程Ⅱ-4铁塔组立工程

    二、甲方承诺:

    1.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8篇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小松—270,经双方约定价格为85万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金额,其余转让款人民币55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30万元后,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备一经转让,由此设备引发的一切事宜包括维修、安全事故、经济事件等由甲方完全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19篇

    甲方: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丙方: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甲方对丙方的债权形成于____年,账面价值人民币__(小写:人民币¥___元)。

    1.2甲方因破产清算需要,依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对丙方的债权。

    1.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购买该债权的对价人民币____(小写:人民币¥___元)。

    1.4本协议签署后丙方即知晓对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让,甲方已尽到对丙方的通知义务。

    1.5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向乙方偿还债务,即人民币_____(小写:人民币¥___元)。

    1.6丙方自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向乙方偿还全部债务。

    第二条声明与保证

    2.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1.1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能独立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1.2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其对丙方的债权合法有效。

    2.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2.1乙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贷款债权,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于各方签署后即生效。

    第五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5.1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各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台湾、澳门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六条附则

    6.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6.2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6.3本协议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6.4本协议采用中文订立,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_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_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20篇

    转让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xx(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xx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xx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xx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xx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xx)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21篇

    转让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
    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
    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
    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
    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22篇

    转让方:(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xx(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xx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xx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xx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xx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xx)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23篇

    转让方:

    受让方: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xx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xx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xx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xx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xx)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24篇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拖欠乙方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截止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能偿还,现甲方自愿将依法享有的部分债权转让予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债权数额

    1、甲方对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截至20__年6月15日的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对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截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债权转让对价

    乙方同意以甲方尚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受让甲方上述债权。

    三、债权转移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本协议第一条所有全部债权、利息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从而成为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各债务人新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通知: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协助甲方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四、债权文件原件和保管与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将甲方持有的债权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甲方转让的债权凭证原件见附件1)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债权转让后依法冲抵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2、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根据本协议约定出具本协议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书面声明和通知;

    4、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受让债权后同意冲抵甲方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2、在依法接受甲方上述债权后,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相关债权担保权利;

    3、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可以要求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

    七、其他约定: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债权转让款项减少或被抵消等,甲方应对差额部分继续向乙方承担偿还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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