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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集镇占道经营的通告3篇

    发布时间:2022-12-10 08: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集镇占道经营的通告3篇关于集镇占道经营的通告 城管督查通报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城管督查通报,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集镇占道经营的通告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集镇占道经营的通告3篇

    篇一:关于集镇占道经营的通告

    督查通报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城管督查通报,仅供参考!

      015 年 5 月份城市管理督查通报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15〕5 号)等文件精神,区城管办安排专人对五月份我区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一)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五月份,中心城区共拆除违建 20 处,面积 1029 ㎡。其中,拆除积存违建 4 处,面积 165 ㎡。拆除新建违建 16 处,面积 864 ㎡。控制预防违建 18 处,城管分局牵头组织违建拆除 4 处,面积 430 ㎡。具体情况见《2015 年五月份违法建设拆除情况通报》(宿区城管办发〔2015〕7 号)。

     (二)小区户外广告及小广告整治工作

     为深入推进小区物业整治提升工作,清除视觉污染,提升环境品位,规范小区广告及信息发布渠道,区城管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户外广告宣传行为的通知》,并将小区违规宣传栏(牌)等拆除作为重点事项交办至属地组织落实。经督查,5 月份,各街道办、双庄镇、宿城新区

     管委会均组织开展了违规宣传栏(牌)等拆除行动,对辖区内各类擅自设置、破损污浊、规格不一的宣传栏(牌)、横幅、道旗等进行清理,其中组织力度较大、拆除成效较好的有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双庄镇。整治工作完成较好的小区有:康庭名苑、新宿中花园、新园小区、新世纪花园、中央城市花园、富丽莱花苑、富康花园南区、恒佳花园、颐景华庭、盛世康城、金谷花园、幸福世纪苑、金水湾、苏源阳光花园南区等。拆除进度滞后的小区有:名都水景、鑫地名都、金港花园、上城俪景、西院世家、滨江花园、香榭里明珠、怡景名苑、靳塘小区、兴鸿一品等。

     督查中还发现:一、城区多数小区便民信息宣传栏日常管理不到位,小广告信息张贴栏中广告尺寸不规范、张贴非便民类信息(如贷款、风水、商业海报等)等问题较为普遍。二、部分小区尤其是新建小区内非法小广告张贴涂写现象有所反弹,重点集中在楼道、电梯等处。

     (三)晚间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针对入夏以来较为突出的晚间排档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污染、舞场噪音扰民、流动摊点、店外售卖等问题,城管分局及属地街居组织了多次夜间整治活动。如古城街道办组织人员对名人国际周边、金陵名府南门、微山湖路等处排挡、摊点集中区进行集中整治,对占道经营物品依法暂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违规群体庞大、管理力量薄弱、联动

     执法保障不到位等原因,晚间各类市容环境秩序问题依然较多,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

     针对此情况,区城管办牵头制定下发了《宿城区“夏夜清风”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凸显属地街居城市管理基础作用,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保障力度,对晚间各种损害城市容貌秩序以及大气环境的问题从严、从快整治查处。行动为期两个月,共有城管、公安、工商、药监、环保、卫生、交通、属地等 16 家部门单位 1200 余人次参与,从第一周行动开展情况看,成效显著,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

     (四)高考期间夜间噪音管控工作

     为营造高考期间良好的备考环境,各街道办、双庄镇、城管分局安排人员对辖区内的 70 余个舞场、30 余处建筑工地、100 余辆夜间工程车辆等噪音源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印发《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600余份,提前介入、加强宣传、严格管控、强力执法,确保高考期间夜间噪音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建设轻管护

     各单位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仍存在重视前期设施建设配套,忽视后期设施管理养护等现象。市政环卫设施老化、污损、锈蚀、缺失严重;绿化带草皮退化、杂草丛生;老旧小区垃圾桶、窨井盖板破损、缺失,长期无人更换;电线、网

     线、电话线凌乱无章,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相关责任单位关注较少、排查不细、热情不高、投入不足。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流动摊点、卫生死角、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等市容环境秩序问题反复出现,整治标准不高,整治成效不能长期保持。部分责任单位仍存在应付检查、敷衍了事的思想,工作执行力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夏季晚间市容环境秩序压力较大,属地街居错时管理、晚间值班的力量明显不足,市民反映强烈。

     (三)城整工作进度滞后

     据统计,截止 5 月底我区仍有 22 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尚未启动,分别为双河圩南圩北圩东圩门堤南(项里)、楚苑一组二组(古城)、府前小区(古城)、新苑小区(古城)、矿山路东侧地块(征收办、幸福)、同仁医院东侧地块(征收办、幸福)、新宿中花园(住建、双庄)、怡景名苑(住建、项里)、项里花园东区(住建、项里)、学府雅苑(住建、双庄)、文汇巷(古城)、劳动西巷(古城)、大润发东巷(古城)、中豪星城东门内巷(古城)、中豪星城西门内巷(古城)、铂金美寓二期(住建)、靳塘社区服务中心(住建、双庄)、用世水韵城停车场(古城)、马陵中学南侧停车场(河滨)、雨润广场停车场(项里)、恒茂商业广场停车场(河滨)、卫生路道路改造及项王路人行道改造(住建)。此外,已经启动的项目也存在整

     治标准不高,整治进度缓慢,图片资料不全等问题。

     (四)违规宣传栏(牌)等整治工作不细致

     目前,部分小区仍存在物业信息栏设置较多、宣传内容重复等现象,如名都水景、中港雅典城等;部分小区存在大量商业广告、商业横幅、广告式垃圾箱,如鑫地名都、金港花园等;部分小区安全警示标牌或提示牌陈旧破损严重,如通和桂园、项里御景等;普遍存在已拆除宣传栏(牌)随意堆放、楼道及电梯内宣传牌未清理等现象。

     三、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考核情况

     根据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2015 年 5 月份数字城管工作情况通报》,全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共受理市一级平台派遣案件 1467 件(其中涉及各街道 156 件,涉及各区直部门1311件),应结案1396件,已结案1392件,结案率为99.7%。本月无案件单位取平均分 98.59,各单位具体得分详见附表。

     三至四月份城市管理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三月份以来,各社区、城管各部门、各城郊乡镇认真把握 2012 年第一次城管月例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容市貌暨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整治活动,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市容市貌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部分不容忽视的问题,通过城管办不间断的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城区清扫保洁质量还需进一

     步提高。三月份以来尽管相关单位针对大风扬沙天气比较频繁的现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但是要指出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几方面薄弱环节,一是绿化带、人行道等易产生卫生死角的区域日常保洁工作抓得还不够紧,清扫保洁作业标准落实不到位。部分路段树沟内、道牙下纸屑、烟头、炮皮、杂物不能及时清理、树枝上飘挂塑料袋等现象比较普遍,直接影响城区环境面貌;

     二是小区楼院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有所松懈,保洁频率,“十三一”巡查质量不高,个别楼院垃圾收集不及时,居民小区出现新的卫生死角,单元楼道内新增小广告以及楼院绿地内纸屑长时间得不到保洁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部分广场的保洁力度不够,大扫、保洁时间还达不到精细化作业标准,尤其是晚上人流量增大而保洁停止时间过早,造成广场卫生不洁。四是环卫设施日常管护工作不到位,部分社区垃圾收集车周围脏、乱得不到及时清洗,垃圾收集车上乱栓乱挂的现象比较普遍,个别路段出现果皮箱破损严重,甚至丢失的现象。2.市容秩序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效果总体上比较明显,重点在规范广告设置、强化马路市场管理、加强洗车店整治、加强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取缔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部分区域存在的个别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主要表现在随着气温的逐渐回暖,流动摊点的取缔管理工作难度逐渐加

     大,尤其是双休日期间和下午 6 点以后,四大街主要路口、商业街出入口瓜果摊、食品摊、食品摊此消彼长;二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不够,上下班高峰期重点路段交通拥堵的现象比较频繁,次干道机动车逆向停放、挤占人行道随意停放的问题比较严重;三是城区野广告清理工作有所松懈,环城路、雄关路等路段电力设施、通信设施以及公交车站牌各类小广告清理不及时,背街小巷、小区楼院墙体广告清理方式不科学,单纯通过涂料涂刷,造成越刷越脏,清理效果差;四是商业街“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商业门店门前宣传、店门玻璃上张贴各类促销、宣传广告的现象反复出现,“门前三包”检查评比长效机制不健全,部分商业门店存在检查时落实较好,检查完后我行我素的现象。4.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成果需进一步巩固。随着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活动“清”、“围”、“建”、“绿”“刷”等工作的全面实施,城乡结合部整体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日常监督情况反映出城乡结合部精细化管理工作目前主要存在基础设施条件薄弱,区域广,保洁力量不够。城市出入口和集镇“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特殊,管理难度大。城中村村民文明意识差,乱堆乱放、乱倒乱泼。区域管理滞后,长效机制缺失。造成个别路段整治不彻底,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门前“三堆”等问题反弹比较严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15〕5 号)等文件精神,区城管办安排专人对六月份我区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一)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月份,中心城区共拆除违建 18 处,面积 5817 ㎡。其中,拆除积存违建 4 处,面积 5067 ㎡。拆除新建违建 14 处,面积 750 ㎡。控制预防违建 25 处,城管分局牵头组织违建拆除 4 处,面积 883 ㎡。具体情况见《2015 年六月份违法建设拆除情况通报》(宿区城管办发〔2015〕8 号)。

     (二)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根据我区创建计划,拟申报城市管理示范路 2 条(青年路、项王路)、示范社区 3 个(河滨街道府苑社区、古城街道富康社区、项里街道项里社区),4 月底前,5 个项目已全面启动,并获市级命名,6 月 30 日前已完成省级平台网上申报工作。下一步,将对照创建标准重点做好问题整改及台账资料完善等工作,以迎接省整治办、市城整办检查验收。

     (三)“夏夜清风”晚间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根据《宿城区“夏夜清风”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六月份分别由幸福、古城、项里、河滨牵头组织“夏夜清风”整治活动,共计 7 次,组织人员 700 余人次,整治范围包括幸福路、金陵名府南门、运河南路、果园街、黄河

     上院等 30 余处重点地段,取缔夜间排挡 23 处、流动摊点 73处、店外洗车店 1 处、违规宣传点 25 处,暂扣桌椅 684 件、音箱 18 件、三轮车 34 辆、灯箱 22 个、气模玩具 6 个、煤气罐 6 个,清理杂物 8 车,纠正乱停乱放 200 余起。

     整治期间,各牵头单位能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带头实施、强化保障,各参与单位能主动靠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夏夜清风”整治活动形成联动合力、执法保障有力、宣传造势得力,对占道大排档、扰民宣传点、流动摊点等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改善了城区夜间市容环境秩序。

     (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工作

      015 年度,我区共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8 个,根据城整工作进度安排,6 月底前应全部启动。截至 6 月底,我区城整项目已完工 10 个,已开工 26 个,未启动 12 个。未启动的城整项目主要集中于城中村、棚户区和建设工地三类,具体为府前小区、新苑小区、楚苑一、二组、矿山路东侧地块、同仁医院东侧地块、铂金美寓二期工地、靳塘社区服务中心工地、恒茂商业广场停车场、卫生路改造、新宿中花园、学府雅苑、怡景名苑。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工作标准不高,落实不严

     根据区城管办日常督查及月度暗访检查发现,少数单位

     仍存在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多,力度不大的问题。背街后巷环境卫生仍然较差,小区设施破损长期不能及时维修,市容环境没有落实长效管理,部分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经复查发现,大量市、区两级城管委交办单交办问题办理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推托不决、应付整改、改而不管的消极态度,多个问题陷入交办、整改、反弹、再交办的恶性循环,辖区环境面貌停滞不前甚至有所滑坡。

     (二)城整项目进度滞后,问题突出

     截至目前,我区城整项目中仍有 12 个尚未启动,严重影响进度。已开工或已完工的项目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整治标准较低,投入较少,力度较小,成效不明显;二是部分不能按照原方案启动实施的项目,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做好提升整治工作;三是城整项目台账资料收集整理不到位,尤其是同一角度的整治前、中、后对比图片较少,不能反映整治过程和整治成效。

     (三)违规宣传栏(牌)等拆除不彻底,有所反弹

     截至 6 月底,仍有部分小区违规宣传栏(牌)未彻底清理,存在多处违规宣传的商业广告栏,如嘉汇枫景园、锦绣怡园、维多利亚花园、金水湾、黄河上院等。近期,各属地单位对小广告管理力度有所下滑,多个小区小广告反...

    篇二:关于集镇占道经营的通告

    市场通告

      取缔意思是命令取消或禁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取缔市场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规范整顿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湘乡市商务局湘乡市工商局湘乡市公安局湘乡市公路局关于规范整顿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城乡环境卫生同治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湘潭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对国、省、县级道路沿线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依法予以规范整顿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和其他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自由贸易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商贸经营行为。有专业市场的必须无条件入场经营;有场地但暂时条件差的,应创造条件入场经营;没有市场和专用赶集场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依法取缔设立在国道、省道和交通要道的马路市场。自即日起进行宣传发动及自清自查自纠;六月上旬组织开展

     联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六月二十日起,全面取缔设立在国道、省道和其他交通要道的马路市场,全面进入市场或专用场地经营。

     四、各乡镇办事处及道路沿线村级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取缔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乡市商务局

     湘乡市工商局

     湘乡市公路局

     湘乡市公安局

     二 0 一二年六月六日

     关于取缔 207 国道岩门马路市场的通 告

     近年来,在 207 国道岩门路段,因各类小摊小贩聚集,形成了未经审批的马路市场,导致无序占道经营现象频发,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公路沿线的脏、乱、差、臭等现象十分突出,过往车辆、群众,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取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规定,严禁在公路路面及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影响公路畅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报县委、县政

     府批准,决定依法取缔我镇岩门村马路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从 2014 年 11 月 12 日起,对在 207 国道岩门段马路市场,进行依法取缔。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各马路市场经营户必须自行纠正违规行为,不得进入岩门马路市场及 207 国道严塘辖区内任何地段进行经营。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7 国道沿途各村要切实做好辖区内马路市场经营户思想工作、配合政府做好取缔工作,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引导,做到堵疏结合、分类劝导和整治。四、各马路市场经营户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此次马路市场的取缔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逾期继续经营的,县建设、城管、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阻挠工作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严塘镇人民政府

     2014 年 10 月 22 日

     关于取缔刘家湾片区以街为市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的通告

     为营造“畅洁绿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深入推进市城区“市容市貌十大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市政府要求,

     决定即日起对刘家湾片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彻底取缔以街为市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刘家湾片区刘家湾街、狮山路、麻柳街的各类商铺及流动摊点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进行经营的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行为;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撑杆搭棚、乱搭乱建的行为;乱倒乱丢垃圾、随意排放油污、油烟的行为。

     三、整治要求

     刘家湾片区刘家湾街、狮山路、麻柳街的所有以街为市占道经营的商户(个人)要严格按照本通告

     要求立即自行整改和搬离。其中,改造后的刘家湾农贸市场和刘家湾新农贸市场即将投入使用,有意愿且符合市场经营要求条件的商户(个人)请到市场管理方资阳晨风健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德军,电话:26282910)报名登记,由市场管理方统筹考虑安排摊位。全面清理取缔行动开始后,对拒不按要求执行、仍占道经营的商户(个人),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将组织联合行动依法强制执行,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凡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

     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篇三:关于集镇占道经营的通告

    镇 2017 年 集镇车乱开、道乱占一阶段 行 动 方 案 XX 镇 2017 年 集镇车乱开、道乱占一阶段 行 动 方 案

     行动时间(暂定):

     2017 年 6 月 20 日(全天),上午 7:30 开始,具体视进度考虑顺延行动日期。

     整治目标:

     1、重点整治对象为“四小行业”( 即车辆维修保养业、餐饮业、电动车行、五金建材业)、农贸市场周边、新木材市场、汽车集中修理点、废品收购站;立面整治延伸至集镇各主次街路,交通违法针对主要街道。

     一是取缔“四小行业”车辆占道维修、占道洗车、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废旧材料行为,清空路面材料堆放、占道堆放废旧电动车,取缔乱搭乱建乱拉,拆除外立面操作台,拆除水龙头并封堵水管。

     二是对农贸市场周边商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周边摊贩乱摆摊进行整改。

     三是对木材市场内的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进行整改。

     四是对汽车集中修理点的报废车壳堆积搬运、废旧零件占道进行清空。

     五是对废品收购站占道废品进行清空搬运。

     2、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改。

     一是对路面货运车辆长时间随意占道卸货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整改。

     二是对路面机动车随意停放、未按规定停车位停放进行处置。

     三是对非机动未按规定的车位停放规范,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无序行驶等行为进行整改教育。

     四是对机动车超速行驶、违规行驶处置。

     整治要求:

     1、拆除集镇主要街道及次要街道的水龙头、洗衣台、灶台、洗碗池、操作台、等一系列不美观、不雅的构筑物;拆除借用公共绿化及设施拉线挂钩、悬挂卫生用具等行为;取缔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堆物、摊晒、非法设置障碍物行为。

     2、对路面目前暂按现状停车位执行,明确路面停车必须停放至现有停车位中,非机动车停放人行道树池井间为主,总体原则以路面车辆停放有序为准。

     3、对占道杂物进行清理,对占道堆放材料要求进店经营,如不进店的直接清运至老木材市场内存放。

     4、加强进店经营工作力度。

     5、对街道立面牛皮癣广告及道路非法破旧广告牌进行清除,对无人认领的物品、杂物清运。

     6、街面整治和路面交警执法同时行动。

     人员分工:

     一组:

     整治路线:XX 路→XX 路→新木材市场→XX 路→废品收购站→汽车集中修理点→XX 路。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领

     队:XXX 宣传员:XXX(负责拍照)

     督察组:XXX 组

     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交

     警:2 人参与,1 人指导人行道停车工作,1 人拍照登记并整理台账,其余执法队员配合。

     市场监管:3 人,2 人负责配合做好商户工作,1 人拍照登记并整理台账。

     执

     法:分组,其中 2 拍整改前后照片,2 人登记清运物品数量及拆除操作台、水龙头数量,并整理台账。

     公

     安:2 人。

     XX 村两委:分组 XX 村两委:分组 XX 村两委:分组

     集镇网格员:分组 拆迁公司:工人 6 人,水电工 2 人登记清运物品及拆除操作台、水龙头数量 1 人,拍整改前后照片及现场指挥 1 人。

     二组:

     整治路线:XX 路→XX 街西段→XX 路(邮政局至 XX 路口段)→XX 街东段→XX 路→XX 街→XX 路→农贸市场→XX 路。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领

     队:XXX 宣传员:XXX(负责拍照)

     督查组:XXX 组

     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交

     警:2 人参与,1 人指导人行道停车工作,1 人拍照登记并整理台账,其余执法队员配合。

     市场监管:3 人,2 人负责配合做好商户工作,1 人拍照登记并整理台账。

     执

     法:分组,其中 2 拍整改前后照片,2 人登记清运物品数量及拆除操作台、水龙头数量,并整理台账。

     公

     安:2 人。

     XX 村两委:分组

     XX 村两委:分组 XX 村两委:分组 集镇网格员:分组 拆迁公司:工人 6 人,水电工 2 人,登记清运物品及拆除操作台、水龙头数量 1 人,拍整改前后照片及现场指挥 1 人。

     纪律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穿着作训服或迷彩服,无服装统一佩戴红袖套(综合办负责)。

     2、除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向督察组请假。

     3、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工作界限判定由领队和执法部门解释。

     4、统一用餐,统一行动,不得迟到早退,具体工作时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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